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費國,並且將在3-5年內超越美國成為世界最大能源消費國。而作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儘管中國的人均排放水平仍只有美國的1/4、日本的1/2,中國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國際壓力。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將是中國解決能源環境問題、履行對國際社會承諾的重要突破之一。
早在1995年1月,國家計委、國家科委、國家經貿委制定的《1996-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綱要》,明確了要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和產業建設步伐。2000年8月,國家經貿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司頒布的《2000-201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規劃》,系統地分析了中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產業化發展的基礎、市場開發的潛力、預期效益、制約因素和存在的問題。從2001年起,我國政府開始對新能源產業給予政策性支持,主要是針對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執行了稅收優惠政策。2006年,我國將加快發展新能源提高到了一個戰略性高度,先後出台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和《可再生能源法》。2007年9月4日,指引我國未來15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由國家發改會發布。《規劃》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將佔到全部能源的15%,其中太陽能要達到200萬千瓦,風能3000萬千瓦,生物質能3000萬千瓦,太陽能熱水器要達到3億立方米。2007年12月,我國發布《中國的能源狀況與政策》白皮書,著重提出能源的多元化發展,並將可再生能源發展列為國家能源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進入2009年以來,我國政府對於節能新能源領域推出的政策扶持力度之大,腳步之快是前所未有的。2009年3月9日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支持和推進新能源、節能環保產業化;3月26日財政部公布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築項目;4月2日財政部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對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簡稱CDM)實行稅收優惠;4月20日財政部發布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示範。連續推出新能源政策充分反映了政府將新能源作為引領經濟增長的核心產業的決心。2009年9月,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胡主席主席發表了題為《攜手應對氣候變化挑戰》的講話,提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爭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5%左右;2009年11月,溫家寶總理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發表《讓科技引領中國可持續發展》的講話中指出,大力發展新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優化能源消費結構。中國政府高層確定的減排目標和產業發展戰略再次明確了新能源發展方向。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簡稱《可再生能源法》)的決定,通過了制定有利於促進全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總量目標實現的相關規劃、實行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等內容。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與原《可再生能源法》相比,重點不再是立法推動新能源,而是協調解決各方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新能源將進入合理、有序和規範的高速發展新時期。修改後的《可再生能源法》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成為修正案的最新亮點。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是國際上很多國家推進可再生能源持續快速發展所採用的有效辦法。根據新的《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國家將在此前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國家財政層面上將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建立,將會引導一些資金流向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發、標準制定以及檢測認證等方面,而不是過去僅僅集中圍繞在可再生能源電站建設,使基金的應用更加廣泛。修正案既有利於屏蔽新能源裝備製造業的低品質產能,也對未來實現節能減排的目標奠定了法律基礎。其他實施細則如《風電設備企業准入門檻》、《風電行業標準體系框架》以及《多晶硅行業准入》條例也已相繼出台,這些法令法規對於規範新能源市場,禁止未達標的企業盲目上馬,將起到重要的制約作用。
2010年1月,國家能源委員會正式成立。新設立的國家能源委員會是國家高層次的能源決策機構,負責牽頭組織各個部門的領導一起來參與研究能源領域國家層面的大事。國家能源委員會將加強對能源戰略、能源結構、能源布局、能源政策、能源價格以及國際能源合作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的研究,明確發展目標,理清發展思路和工作方向。目前,煤電之爭、太陽能、風能的發展都涉及到價格或補貼問題,一旦理順資源價格體系,將會促進能源特別是新能源持續健康發展。國家能源委員會還將牽頭制定國家能源戰略規劃。國家能源戰略規劃將指導能源中長期開發建設,覆蓋時間預計超過20年。國家能源戰略規劃將重點調整能源結構多元發展,發展新能源、核能及生物質能源、水能、風能等。鑒於減排壓力的緊迫性,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成立將加快新能源建設步伐。2010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要大力發展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信息網路和高端製造產業,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強智能電網建設。所以,發展新能源產業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2010年6月7日胡主席同志在2010年的兩院院士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大力發展能源開發利用技術,要堅持系統謀劃、節能優先、循環利用、綠色低碳安全持續、加強對我國能源資源的研究制定我國可持續發展路線圖,要發展資源勘探開發和高效利用技術,積極發展大陸架和地球深部能源勘察和開發,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和新型、安全、清潔替代能源,形成可持續的能源資源體系,切實保障我國能源資源有效供給和高效利用,使我國能源資源產業具有國際競爭力。要高度重視新能源產業發展,創新發展可再生能源技術、節能減排技術、清潔煤技術及核能技術,大力推進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要養成生活低碳觀念,把新能源發展作為一種低碳經濟發展方式。2010年10月18日,國務院頒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明確將從財稅金融等方面出台一攬子政策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到2015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要力爭達到8%左右。《決定》指出,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特徵,立足我國國情和科技、產業基礎,現階段將重點培育和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十二五」期間,中國把新能源產業列入了國家重點支持的七大領域之一,不但國家政策支持,各地方也制定了很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發展新能源產業。中國新能源產業經過幾年發展,不論是政策環境,還是技術、市場環境,都發生了重大變化。新能源產業已經被確定為我國重點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技術的進步和企業數量的增多導致產業競爭環境日趨激烈,不斷成熟的國內市場對產業發展的拉動力量日益加強。在新能源產業戰略機遇期,不管是已經具備新能源產業基礎的地區,還是即將進入新能源產業的地區,都面臨著如何實現本地區產業持續升級,實現經濟跨越發展的問題。在2011年1月6日舉行的全國能源工作會議上,國家能源局透露,《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編製工作將加快完成,並儘快上報國務院審議。開發風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等支持新能源發展的方針,被明確寫進了2011年中國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將提高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至11.4%,並作為約束性指標寫入「十二五」規劃。2011年3月16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大力發展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產業重點發展高效節能、先進環保、資源循環利用關鍵技術裝備、產品和服務。」 「新能源產業重點發展新一代核能、太陽能熱利用和光伏光熱發電、風電技術裝備、智能電網、生物質能。」據2011年3月權威部門消息,備受關注的新能源規劃將最終定名為《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國家能源局、工業與信息化部等多個部委參與了這一規劃的起草,經過多次修改和完善,目前該規劃已通過國家發改委的審批,上報國務院。業內人士認為,預計新能源發展規划出台後,未來十年我國新能源投資將達5萬億元。這一規劃重點支持的領域集中在風能、太陽能、核能、生物質能、水能、煤炭的清潔化利用、智能電網等七大方面。在具體實施路徑、發展規模以及重大政策舉措等方面,對新能源的開發利用和傳統能源的升級變革進行了部署。根據規劃,預計到2020年,中國新能源發電裝機2.9億千瓦,約佔總裝機的17%。其中,核電裝機將達到7000萬千瓦,風電裝機接近1.5億千瓦,太陽能發電裝機將達到2000萬千瓦,生物質能發電裝機將達到3000萬千瓦。據規劃預計,新興能源產業規劃實施以後,到2020年將大大減緩對煤炭需求的過度依賴,能使當年的二氧化硫排放減少約780萬噸,當年的二氧化碳排放減少約12億噸。規劃期累計直接增加投資5萬億元,每年增加產值1.5萬億元,增加社會就業崗位1500萬個。可以預見,中國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前景將十分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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