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到4歲的幼兒有什麼心理特點?
03-21
此時兒童的各種感覺,都在迅速地完善著。3歲兒童已經能夠分辨紅、黃、藍、綠等顏色;較準確地辨別各種聲音;能通過手接觸更多的物體,從而知道物體的涼熱、軟硬等特徵。
3歲兒童僅能辨別上下方位,4歲兒童開始能辨別出前後方位。
3歲兒童不能逐步分辨物體的大小和遠近。這時,他已能區分白天和黑夜。
幼兒
思維的發展:此階段孩子的思維表現出具體形象性以及進行初步抽象概括的可能性等特點。此時,他們還不會想好了再做,而是先做後想。
3~4歲兒童只能進行初步的概括,他們對事物還不會做複雜的分析綜合,概括的特徵多是外部的、非本質的。例如,「杯子」這是喝水的。「衣服」這是穿的。
想像的發展:
3~4歲兒童以無意想像為主,但有意性想像也逐漸增長起來。例如,當他抱布娃娃時才想到自己是「媽媽」,於是就以「媽媽」的身份喂起「孩子」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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