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女作家蘇青:凡俗生活沒人寫得過她?

1.

很多人知道她,是因為張愛玲的一句話。

張說,「如果必須把女作者特別分作一欄來評論的話,那麼,把我同冰心、白薇她們來比較,我實在不能引以為榮,只有和蘇青相提並論我是甘心情願的。」

而我之所以注意到她,緣於一年前一個偶然的念頭。

當代作家閆紅有本寫秦淮八艷的書,《她們謀生亦謀愛》。書沒讀過,但「謀生亦謀愛」流傳甚廣。

為嚴謹故,引用之前,特地搜索出處。

然後,知道了蘇青,-----謀生亦謀愛,原是張愛玲評價蘇青的話。

然後,知道了蘇青並非等閑之輩,------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她和張愛玲並稱為「孤島時期荒蕪文壇上並列的奇葩」。

然後,還知道了蘇青謀生之艱難、謀愛之不得,遠非今日讀來這般閒情逸緻,略帶自鳴得意的味道。

相反的,背後充滿辛酸無奈。

2.

清高如張愛玲,很多作家看不入眼,這個她心甘情願與之齊名的蘇青,是個怎樣的人?有著怎樣的才華?

蘇青,本名馮允庄,浙江寧波人,蘇青為筆名。

她出自書香門第,自小受到良好的教育。美麗、聰慧的她,中學時便被公認為」天才的文藝女神「。

她夢想成為一名外交官,後來考取了南京國立中央大學英語系,但因結婚中途輟學。

本意婚後做個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卻因經濟問題夫妻失和。

一次,她向丈夫索取家用,發生激烈爭吵,還被丈夫打了一耳光。

他說,「你也是知識分子,可以自己賺錢啊!」

這一耳光打醒了她,把她」打「上了寫作的道路。

1935年,為發抒產女苦悶,她寫作散文《產女》(後改為《生男育女》),此為創作的開始。

40年代初,夫妻正式分道揚鑣。

在當時的年代條件下,失去婚姻等於失去了依靠。在淪陷區的上海,想要活下去,就像「雙手擘開生死路」那樣的艱難。

為了生活,也為了排遣愁悶,她開始正式寫作。

她賣文為生獨自撫養三個孩子,後來還創辦雜誌,拉攏當時的一批名人賢士為她供稿,盛極一時。

3.

薛南說:蘇青作為20世紀40年代與張愛玲齊名的女作家,雖然小說成就不及張,但其散文成就卻在張愛玲之上。

王安憶說:倘若能看清蘇青,大約便可認識上海的女性市民。

張愛玲評價:蘇青的《結婚十年》和《浣錦集》究竟有多高的文學價值?她喚醒了古往今來無所不在的妻性母性的回憶。

………

作家們對蘇青作品的背書,足見其文學價值。

但在當時,人們對她本人的評價卻是毀譽參半,褒貶不一。

這主要和她言辭大膽及作風潑辣有關。

她是張愛玲的朋友,還是張和胡蘭成的紅娘,被張稱為「亂世佳人」。與此同時,還有「文妓」和「猶太作家」的頭銜。

「我需要一個青年的、漂亮的、多情的男人,夜裡偎著我並頭睡在床上,不必多談,彼此都能心心相印,靈魂與靈魂,肉體與肉體,永遠融合,擁抱在一起。」

她大膽宣稱,追求靈肉合一的愛人。更因後來與偽政府官員來往密切,被人謔稱「文妓」。

到底是知己,對蘇的「粗俗」,張愛玲比大眾淡定中肯:「聽上去有些過分,可笑,仔細想起來卻也是結實的真實。」

「猶太作家」則是拜聾啞作家周楞伽所賜。

周曾撰文揶揄她:「作為一個寧波女人,比男人還厲害!」還寫打油詩調侃她:「豆腐居然吃蘇青,血型猶太賜嘉名」,由此得了「猶太作家」的諢號。

她不依不撓,拼著「作家」不當,和周打了幾輪筆仗,最後發文怒慫:

猶太人曾經貪圖小利出賣耶穌,這類事情我從來沒有做過,至於不肯濫花錢,那倒是真的,因為我的負擔很重,子女三人都歸我撫養,離婚的丈夫從來沒有貼過半文錢,還有老母在堂,也要常常寄些錢去,近年來我總是入不敷出的,自然沒有多餘的錢可供揮霍了……我的不慷慨,並沒有影響別人,別人又何必來笑我呢?至於討書款,我的確是一分一厘一毫都不肯放鬆的,這是我應得之款,不管我是貧窮與富有……書店要考慮的只是應不應該付,應該付的帳就應該讓我討,這有什麼猶太不猶太?不管人家如何說我小氣,我還是繼續討我應得的款項,即使我將來做了富人或闊太太,也還是要討的,若不要錢我便乾脆不出書,否則我行我素。決不肯因貪圖「派頭甚大」的虛名而啞巴吃黃蓮……這是我做人的態度。

柔弱是她,行事剛強潑辣也是她。

4.

初讀其散文,清冽、犀利的文風一下子抓住了我。

她描述的儘是凡俗生活,而又百無忌禁。

她寫道:「我敢說世界上沒有一個女人不想永久學娼婦型的!」

她指出女性的理想生活:婚姻取消,同居自由,生出孩子來則歸母親撫養,而由國家津貼費用。(同感有木有)

她心思巧動,將「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輕輕移動標點,就成了「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文字直接的經常讓人驚訝。

再如《結婚十年》開篇的一段:新娘子一覺醒來,滿屋子的人,偏趕上人有三急,情急之下,於是「輕輕的翻過身來,跪在床上,扯開枕套,偷偷小便起來。小便後把濕枕頭推過一旁,自己重又睡下,用力伸個懶腰,真有說不清的快活。」

如此率真、大膽!

此類言論,即使放在今天也令人嘆為觀止,在傳統觀念更濃的民國,蘇青就敢說出來,她熱烈的情感,很少掩飾,總是撲面而來。

也難怪《結婚十年》一出世,上海市民就爭相購買,盛況空前,創造了當時出版行業的一個奇蹟。

她倒不是故意博人眼球。文字,終究不過是她苦悶生活的一個出口。

她曾說,「說我所要說的話,寫我所要寫的故事,說出了寫出了死也甘心。我把自己的生活經驗痛快地寫,一字一句,說出女人的痛苦,有時常恨所有的形容字眼不夠應用」。

5.

潑辣與平實的矛盾結合,和她本人的性格有關。

很多人評價蘇青,說她愛熱鬧,不甘寂寞,喜歡結交朋友、組織聚會。

確實,蘇青從小就是「話癆」,深受家人寵愛,直爽敢言。

更和她的生活經歷有關。

風華正茂的年紀,放棄了當外交官的夢想,懷著對愛情的憧憬中途輟學嫁作人婦。夫妻、婆媳、姑嫂、生兒育女…今天女性經歷的種種考驗她一樣不少。

文字於她,既是對生活的觀察、思索和記錄,也是種反抗方式。

如此,她下筆真切自然,不做作,快人快語,卻句句在理,引人共鳴。

讀其散文,常有拍案叫絕的時候。

按捺不住試圖摘錄一二,但隨即發現其用詞連句之妙,非得把前言後語也摘錄了才行,如此一來,基本連成整篇了,只得作罷。

可見其謀篇布局之精巧,近乎無技巧。

魯迅曾說,寫作「固然要有精熟的技巧,更須有進步的思想與高尚的人格」。

她的文字,「赤裸裸的直言談相,絕無忌諱……在讀者看來,只覺她的文筆的嫵媚可愛與天真,絕不是粗魯俚俗的感覺。」

正是這個緣故。

6.

離婚後的她,迅速成為上海文壇炙手可熱的女作家,搖身一變成了都市獨立女性的代言人。

但骨子裡,她仍渴望真愛,對未來有所希冀。

她曾不無失落的說,「女人只能夠懂得,而只有男人才能安慰。」

可惜,圍在她身邊的男人很多,願意給她承諾的沒有一個。

「他們離開我,就回家休息了。他們有妻,有孩子,怎肯放棄他們的已經建築起來的小家庭呢?他們對我說那是沒有辦法,那我的丈夫怎麼有辦法同我拆散呢?我恨他們,恨一切的男人!我是一個如此不值得爭取的女人嗎?」

從沒有哪個作家讓我如此心疼。

她從不為了獨立而獨立。

她像個「獨立女性」一樣衝鋒陷陣,同時從不掩飾和放棄對美好感情和關係的渴望。

7

佳偶未得,比離婚更大的衝擊卻來了。

她曾因發表《論離婚》受到時任偽上海市長的陳公博的欣賞,後與之來往密切,還因此有了為官的經歷。

雖然只是短短3個月,但不可避免的,此後被詬病,後來捲入某場運動,被罵為漢奸、文妓。

以此為界,餘生都是悲涼。

之後,她試圖融入新時代,卻總也找不到節奏。

也有過所編劇的《寶玉與黛玉》連演300多場創下劇團演出最高紀錄的輝煌,但不過是暗夜裡的光,轉瞬即逝。

更多的時候,她小心翼翼,無所適從,再不復盛時的模樣,連名字都改回了本名馮允庄。

曾經在蘇青的筆下,人生是實際的——浪漫和美麗不是沒有,但是攙雜在世俗、辛勞和眾多小齷齪里。

如今,連「攙雜在世俗、辛勞和眾多小齷齪里」的丁點的小美好也沒有了。

晚年的她,與已離婚的小女兒及外孫,三代人住在一間10平米的房子里,相依為命,基本斷絕了與外界的往來。

她在致老友的最後一封信中說:「成天卧床,什麼也吃不下,改請中醫,出診上門每次收費一元,不能報銷,我病很苦,只求早死,死了什麼人也不通知。」

1982年12月7日,蘇青生病吐血而亡,終年69歲。

兩年後,上海市公安局作出《關於馮和儀案的複查決定》,內稱:「……經複查,1955年12月1日以反革命案將馮逮捕是錯誤的,現予以糾正,並恢複名譽。」

8.

嘆息她沒有生在好時代,可是更感謝她來過。

她大膽而真實,狂放又自然。

養育子女、照顧母親、寫文著作、出版雜誌……即便謀生艱難、謀愛不得,仍是風風火火的,盛開在亂世,綻放獨特風韻。

羅曼羅蘭說過:世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就是在認清生活真相之後依然熱愛生活。

她筆下的日常,衣食住行,家長里短,瑣碎卻不無聊,有令人親切的煙火氣息,今天讀來,仍覺得離我們很近。

她的思想見識、眼光絲毫不遜張愛玲,但和張的凄美、晦澀不同,她的文字樸實無華,充滿寬容和悲憫,及對生活的敏銳和智慧,這是真正的打動人心之處。

我相信,這樣的文字,只有真心熱愛生活的人才寫得出。

她是我心中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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