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有哪些案件讓你記憶深刻?
03-21
答主一直是CCTV1午間節目今日說法的路人粉,小時候每天中午放學回家吃飯的必備下飯菜阿有沒有!長大以後沒事幹也會上官網看看有沒有什麼奇葩的案件。Σ( ° △ °|||)接下來就開8了,希望有人捧場~也歡迎大家來提名~憑良心說今日說法的有些殺人案的走向真的完全不輸CSI等等各種刑偵類美劇阿。而且還特別有法制教育作用的意義,穿插各種詐騙、離婚、家庭糾紛、兇殺等等案例,多看看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案例--監控盲區消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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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號:20140824
說真的。這個案子是答主看今日說法以來覺得最拍案叫絕的一個。我稱之為「奇」並不是因為案件本身,而是因為警察蜀黍破案的手法,真的太機智了。2012年12月26日下午14點左右,聖誕節的後一天。一個名叫李紅的年輕女子在走出廈門火車站附近一間商廈後神秘失蹤,2台手機都聯絡不上。她的家人隨即報警。根據其家人的說法,李紅當天中午午飯後,就出門前往廈門火車站附近的商貿城更換前兩天買的手錶,此後就從人間蒸發。警察蜀黍前往商貿城走訪,營業員對李紅有印象,她是一個人來的,並且換完手錶後就離開了,沒有什麼異常。警察蜀黍調取了商貿城的監控,發現了李紅從商貿城離開的身影。?顯示大圖接著警方又在商場外的視頻監控中發現了她。而這,後來被證實是她留在人世的最後一段影像?首先,有必要介紹一下這個商場附近的情況。這個商場靠近廈門火車站,在一條單向行駛的車道旁。商場出口往東20米就是一個社區監控探 頭。而往西走一段距離,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的門口有探頭。而這兩個探頭中間,相隔50米,也就是這50米的監控盲區,讓這個案子變得撲朔迷離--警察蜀 黍調取了李紅失蹤前後時間段的視頻,卻完全找不到這個人!那也就是說,李紅的身影就是在這50米的盲區內,消失的。我們都知道,火車站是車水馬龍人流密集的地方,而且下午2點是大白天,一個大活人不可能憑空不見。但那又要怎麼解釋她就此失蹤了呢?根據生活常識,有以下幾種可能:
1.有可能她去了50米盲區內的商店,然後從商店的後門(如果有的話)離開。於是警察先排除往西到酒店門前道路上的兩家商店。這2家店一個是咖啡館,一 個是戶外用品商店。咖啡館店員均聲稱沒見過她,而戶外用品店老闆表示也沒見過她,因為來他們家的都是男性顧客,如果有女士進來一定有印象。2.坐公交車走了。但是這50米內沒有公交車站。3.打車或者坐私家車走了。這個有可能。4.由於窨井蓋丟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別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門確認過之後,那段時間沒有下水道窨井蓋丟失,也就是說明沒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所以只剩下第三種可能是成立的。我們先把她是如何消失在這50米的盲區內的問題放一邊,來先排查下受害人的資料。李紅,24歲,離異,廈門打工,和弟弟一起住。KTV陪唱女,高危人群,社會背景十分複雜。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們、同事等等等等,都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線索。然後警察又查了她的話單,發現她在失蹤前連續接到過3個來自同一個電話號碼的電話(繞-,-)。一查這個號碼,發現是沒有登記戶主信息的那種街邊可買的手機號。這個號碼很可疑,可是對於警察來說又是一個dead end。於是,這個案子進入了僵局期。
沒辦法,警察只好回到我們上一個問題了-也就是「李紅到底是怎麼消失的?」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種可能--她上了私家車/的士。前面說過,她失蹤的這條路是一個單行道。在火車站前,雙向12車道,中間有高架橋,有護欄,在盲區50米內沒有可供掉頭的路口。雖然理論上也可以認為她翻護欄去了街對面,但是街對面剛好也是一個大商場,有攝像頭,也沒有看到她。?這也就意味著,警察得排查這一時間段通過附近探頭的所有私家車。這時候,探頭就成為了唯一能夠幫助警察破解謎團的工具!但說的容易,做起來難有沒有。這個時間段通過的車幾千輛,要怎麼才能找到那輛帶走李紅的車呢?更何況視頻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來和大海撈針一樣。讓你們直觀感受下探頭能看到的是什麼情況。?答主在這賣個關子,聰明的頭條朋友,在不看答案的情況下(劃掉),如果你們是警察蜀黍的話,你們會怎麼找出那輛車?來解密警察蜀黍到底怎麼破的案。小提示:咳咳。現在是數學課時間。(大霧)
小學數學應用題告訴我們,路程=時間*速度,那麼時間=路程/速度。看到這個提示,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了呢?對。既然已知這段路上沒辦法掉頭,也沒有額外的路口,那麼在監控盲區這一區域內,兩個相鄰道路探頭之間通過的車子數量就是一定的,同時,也就意味著,兩個探頭之間的距離是一定的!然後警察蜀黍計算了一下在當日車流密集度的情況下,平均通過兩個道路探頭的速度是60km/h,而正常通過這個距離的時間是30秒。當日在該路段沒有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所有車輛通過的時間應該是接近的。最後,通過逐一排查,警察鎖定了一輛用時接近1分鐘的越野車。?雖然鎖定了疑似車輛,但是警察沒有證明這輛車和失蹤的李紅有直接關係的證據。於是就順藤摸瓜,摸清了車主的信息,發現車主居然是個有前科進過監獄的人員,以下簡稱A,嫌疑度又加深一層,現在開一家婚紗店。再接著調查車主在案發期間的行程,發現此人家住廈門島內最南,卻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而最離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10天,連押金都沒要就退房,退房的時候還把房間打掃的十分乾淨。房東大媽表示:這種事情我租房子這麼多年也沒有見過。然後警察就進入出租房,進行地毯式搜尋,在衛生間和床墊上提取到疑似血跡,但無法證明是否是李紅的。
同時警方又從房東大媽那裡得知,退房時A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還拉來了另外一個男子B,兩個人一起非常迅速的搬好了家。警察繼續調查,發現B是A在監獄服刑期間認識的獄友。並且得到消息,這兩個人近期要帶另外2個年輕姑娘去外地,為了防止嫌犯A繼續加害女性,警察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將A和B請進了警察局協查。事實證明這兩個人果然有問題。B一進局子就開始不正常發言,說一些什麼:「我做了壞事但是我現在不想說,你打我兩巴掌我就說」的話。而A則一言不發。然而協查也是有期限的,除非有證據,否則過了一個時間段就必須放人。這時候一個警察就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將A帶到出租房去看看。結果一到那個小區,A的心理防線就徹底潰敗。交代了事實。事實是這A和B出獄以後雖然也能漸漸跟上社會的生活節奏,但是還是嗜賭成性。A甚至連自己的婚紗店都輸了。於是兩個人就想到從女人身上搞點錢。而A一年 前曾經在受害人李紅的KTV玩過,也認識了李紅。A和B就覺得這種娛樂場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錢都挺多的,就準備從她那裡下手。案發當天,A用購買的一次性電話聯繫李紅,(就是之前那個3通電話)叫她出來喝茶。然後在那個監控盲區內載上了李紅,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內,要走了李紅的銀 行卡和密碼,可是一查發現她的卡上只有幾百塊錢。A和B惡向膽邊生,就把李紅殺了,拋屍大海。同時警方在衛生間的一個塑料置物架的角落,提取到了李紅的一點點人體組織。案件結束。提醒:女性朋友,尤其是那些在娛樂場所工作的,要提高警覺,不要隨便和不熟悉的人見面出遊。(非原創,侵權刪)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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