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是這樣嗎?
「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是這樣嗎?
無期徒刑就是在監獄裡面等待死亡,在監獄裡面等待你的壽終就寢。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並強迫勞動改造的刑罰。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宣判之日起計算,到死為止。當然也有可能在無期徒刑的時候勞動改造後進行減刑變成有期徒刑,但是一般有25年?25年錯過了大好年華,有多少事情無法挽回。很難再有子嗣,也沒有親朋好友的接近。可能你在監獄的時候,在你服刑的時候,你的家人就出事了。這是何等的悲涼,無法體會!這個就是無期徒刑的壞處,但是誰叫,做了壞事呢?做出壞事就得付出代價。
無期徒刑變有期徒刑這個是給予不小心有過失或年少無知的那些犯人。當然還有好的逼不得已的犯人,這就不一一說明了。但是當然,被判無期徒刑在中國的監獄裡面也是還可以的。畢竟中國很講人權,並且會給犯人改過自新的機會,並且會給予犯人出獄後給予幫助。但是如果把無期徒刑給那些窮凶極惡的人,怎麼樣都便宜了他們,犯人雖然有改過自新的權利,但是對於窮凶極惡的犯人。我只能說,呵呵。無期徒刑對於極惡之人來說也有幸福的事情,就比如說一輩子都有人養著。說死刑的話,一般死刑都是給窮凶極惡的犯人。但是對於窮凶極惡的犯人,直接讓他們一槍就死了,也太便宜他們了,並且現在好像都取消了槍斃,進行安樂死。中國對這些窮凶極惡的犯人給予人權,但是這些窮凶極惡的犯人,對於他們的受害者卻不給人權。為什麼要給這些窮凶極惡的犯人人權?當然也有很多過失意外的犯人,就不說了。個人覺得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因為沒有聽過一句話嗎?生不如死,一直活活在悔過的人生中。死刑的話只是對死刑犯人的家人進行懲罰,而不是對死刑犯進行懲罰。一輩子靠人養也挺好的,有飯吃,還有一堆獄友也是挺不錯的呀?更痛苦?這個詞只是相對的,真的無期徒刑和死刑在痛苦的時間段和程度層次上,小編認為是分的比較開的,並有有那個更痛苦只說,只能說在某一階段,這個刑罰比那個刑罰更痛苦,世間萬物很多都是相對的,痛苦也是,沒有絕對的更痛苦,只有相對時間段的更痛苦,下面小編給大家分析一下這兩種刑罰的痛苦在某些階段的比較!
聽到死刑宣判和聽到無期徒刑宣判的痛苦比較
任何人都會對於生命有最基本的恐懼,在聽到死刑宣判的時候,人自然而然會感覺到死亡的臨近,內心會洋溢著一種對於死亡的恐懼,即便最後送刑之前強顏歡笑,但是有不少最後都控制不住流淚;而無期徒刑,在聽到宣判時,犯人其實就是緊張會不會死刑,在聽到是無期徒刑的時候,雖然也很痛苦,但是內心裡或多或少會有點小慶幸,內心裡還是有希望,以後能夠減刑,從而與家人見上一面。
漫長的牢獄之災以及親人的接連去世的痛苦感比死刑比較
死刑的痛苦恐懼,只是一段時間的,但是相對於無期徒刑的漫長折磨,來說到底誰更痛苦,還真不能說清楚,一個是短期精神極具折磨,有些人甚至會失心瘋;但是無期徒刑里漫長的折磨以及親人去世的痛苦,這種感覺同樣無比煎熬,而且劇烈感越來越強,的確也有人因此發瘋,所以說到最後到底誰更痛苦還真不一定。
死刑和無期徒刑可以相當於癌症與糖尿病
這兩個詞其實可以用醫學上的兩種疾病來表述,癌症痛苦,快速消磨生命,耗費金錢巨大,能夠快速感覺到死亡的恐怖;糖尿病病程時間長,生活質量下降嚴重,有時候還不能自理,金錢消耗同樣巨大,沒有承受的病痛折磨比癌症周期長很多,而且時間越久越重;你說到底哪個更加痛苦?早期感覺是癌症,但是綜合時期以計算,發現兩者真是勢均力敵。
【痛苦是相對的,但是他犯下的錯事,如果不是冤枉,那就是罪有應得,值得同情的情況很少,我們與其在同情這些犯人,倒不如想想如何避免更多犯罪的產生!!!我們在可伶這些犯人的時候,有么有相關那些被害人的痛苦,還說那個更痛苦,就讓他們痛苦去吧,現在很多人題材給犯人人權,人權個毛線,真是生在和平時代,閑出毛病了】
溫馨提示:在小編看來,幹嘛要討論死刑犯和無期徒刑誰更痛苦呢,你如果遵紀守法,如果不幹壞事,不給其他的家庭帶來不可磨滅的傷害,誰給你來這個?與其談論這個,不如談論小編在最後一個觀點「癌症與糖尿病誰更痛苦」這種情況還是能夠激發我們的同情心!至於上述標題說的,雖然小編舉例了許多方法來說明,但是小編內心裡還是希望他們都一樣痛苦,一樣生不如死。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人終身自由,實行強迫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嚴厲的刑罰方法,對代替死刑起到了積極作用,事實上給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人提供了改惡從善的機會,相當多的死緩犯被減為無期徒刑。而死刑是生命刑,是剝奪犯人的生命.包括死刑立即執行與緩期兩年執行兩種情況。
有相當多的一部分人認為無期徒刑比死刑更痛苦,因為活著沒有了終生自由,比死了還痛苦,心裡會感覺生不如死還不如一死了之,但這種想法太消極了。
第一次聽到「無期徒刑」這四個字時,我們很容易理解成:犯罪人進監獄後就要一輩子生活在監獄裡,一直關到死。其實,當犯罪人入獄後,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後,就可以減刑。雖然說被剝奪了自由,但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還是有機會從無期變成有期。所以,無期徒刑真的比死刑好很多。一般可以減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查看《最高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規定》。
我個人認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因為當犯罪人犯了死罪,就要為自己的行為來承擔後果,這沒有什麼可說。但當犯罪人判了死刑,那痛苦的就不單單是犯罪人本人了,家裡的其它成員下輩子都會痛不欲生,整日都會以淚洗面,這場景不敢想啊。只有活著,生活才會有無限種可能,而這種可能才會降臨。所以,死刑比無期徒刑更痛苦。我認為是,但是這只是對於普通人而已,對於那些有背景、有金錢的人來說,無期徒刑只是他們逃脫法律制裁的一個手段而已,他們真的會在監獄裡等死嗎?並不會。
而對於普通人呢,我覺得與其被關一輩子,還不如一死了之,這樣就一了百了了。
如果被判了無期徒刑,他受到的煎熬是永無止境的,在監獄裡基本上啥都不能做,只有睡覺的時候才覺得自己是自由的。而在被關押的這些日子裡,你會不斷地反思,為什麼會走到這個地步,當時怎麼就一步走錯了呢!當然,也有那種死不悔改的人,但死不悔改那又怎麼樣,縱使你有一堆想法、一堆抱負,但你出不去啊,也就只能想想而已,何必呢!還有你的家人,他們定期會來看你,你每次看到他們那種憂傷的眼神,你的心裡會沒啥想法么?當然有,你會回憶曾經幸福的日子,有家人在身旁陪伴,各種歡聲笑語,但是現在這些都離你遠去了,你看到的只是家人們的悲傷,再也沒有笑容。所以我覺得,被關無期徒刑的那些人是極其痛苦的,一句話說得好,不自由、毋寧死。
而被判了死刑呢,那就方便了,一槍過來就啥事都不知道了,不管你犯了多大的罪,死了之後就啥都沒有了,就算社會上有人會罵你,但是你根本就聽不到。就算你的家人在為你悲傷,你也感覺不到。你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痕迹會被抹去,留下的只剩下一串數據而已,一串記錄了你犯罪人生的數據。
所以說,我覺得死刑比無期徒刑幸福多了,因為你自己都不存在了,哪來的痛苦,唯一的痛苦只有中槍的時候而已,頂多幾十秒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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