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法義名相概念的內涵與定義一致性的角度來討論蕭平實居士佛法觀點之正誤?

需要詳細舉例說明。按照先列舉資料證據,然後分析討論,最後給出結論的合乎理性、合乎邏輯的討論方式來。


說實在話你問的根本東西根本不是問題,以你「真如若是表示識,表示如來藏,就不應該表示識或者如來藏的體性嘛就好像美麗表示了花的形象屬性,則美麗一詞不應該用來表示花本身呀」這句話來舉例:用「對體性的描述」來代表「特定個體」不要說在佛法,世間法也很常見。比如「高富帥」其實是形容詞,壓根不是名詞。但新聞若用「高富帥迎娶美嬌娘」請問語意上有讓人錯亂的地方嗎?沒有

你「美麗表示了花的形象屬性,則美麗一詞不應該用來表示花本身呀」就類似「高富帥如果是一種形容詞,就不應該在新聞中代表某特定族群本身啊」一樣,在他人語文文字上符合慣例的方便上做文章。只能說:雞蛋裡挑骨頭。白費看了蕭導師這麽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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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名詞,於同段落中同時作為「形容詞」與「(符合該形容詞個體)的代名詞」,是存在於漢語中的方便。

舉例: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860002/answer/277599227 匿名用戶的回答

「現在留學期間確實見識了不少白富美高富帥,....我目前的同學們好大部分都是被貼上「白富美」「高富帥」標籤的...我身邊的高富帥白富美說實話,努力學習,好好奮鬥的居多」

文章可見「白富美」和「高富帥」在同樣一篇文章中,同時作為代名詞(見識了不少白富美和高富帥)與形容詞(被貼上「白富美」「高富帥」標籤),但文章並未失去可讀性!

所以,蕭平實導師在同樣的文章中,「同時」將「真如」作為形容詞與名詞使用,是漢語常見的一種方便用法,不值得大驚小怪。在這種地方找碴,純粹是雞蛋裡挑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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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研究這文章:https://zhuanlan.zhihu.com/p/34259534

所謂幾十條指控,看起來規模好像很多的。但許多內容根本雷同好嗎?

蕭居士這裡說阿賴耶識就是真如,真如就是阿賴耶識。 然而,蕭居士前面才說了真如只是識之實性,真如就是阿賴耶識的真實性,現在又說阿賴耶識就是真如。這就混亂了。

...

蕭居士這裡又說 真如=圓成實性【心】=阿賴耶異熟無垢【識】

...

蕭居士一邊說真如只是一個名稱,代表如來藏丶阿賴耶識丶無垢識等,

又同時說 真如一名「其實是在表顯」「心所顯示的自性」,同一段話怎麼就如此的概念內涵前後矛盾呢?如此的用詞混亂呢?

...

在這裡,看起來好像蕭居士自己很清楚認定 真如有兩種含義,一種是表示所謂的「心體」,一種是指所謂的「心體所顯示出來的真如性」。

但蕭居士依然是把這兩種定義混亂地攪和在一起。

...

辨析: 蕭居士此段文字之前後反覆矛盾甚為嚴重!

先說「真如以無垢識丶阿賴耶識為體」,這是把真如定義為無垢識所顯性;

然後又說「無垢識則是佛地的真如」,這又把佛地真如直接等同於無垢識本身;

如同我所引述的證據,明白世界這「混亂」文,其實有大部分根本是相同的主張:「同時把真如當形容詞(真如性),又當代名詞(有真如性的識)是不對的!」但末學已經以「高富帥」一詞舉證:這是漢語一種方便用法,根本說不上是「錯誤」,大驚小怪!

這位明白世界師兄,眼看論點被我破去,就開始跳針「批判蕭平實居士的幾十條,你避而不談」。我用寫論文的角度來回答你:

1. 你所謂「幾十條批評」,內容嚴重重複

2. 因為「幾十條批評」內容嚴重重複,所以破其中一條就等於破去其他條

3. 文章主要論點被發現這種明顯嚴重錯誤(將「漢語方便」誤當成「錯誤」),那剩下的其他論點不用再審,直接退件,剛好而已。


我讀了題主評論里的這篇要大家去評論的長文https://zhuanlan.zhihu.com/p/34259534

我的理解是這樣的。

蕭居士想表達真如在不同的說法里有幾種文字意義:

一是在有的文字里,真如代表的是阿賴耶識(到了佛地為無垢識)的真如性,也就是佛性,是第八識的相分,眾生和佛的佛性沒有區別。

二是有的文字里,真如不指佛性,而是代表阿賴耶識或者無垢識的心體,就是能恆持種子的那個不壞之體。

還有第三種真如的文字用法,就是直接代表阿賴耶識。

根據你的引用我理解他本人認同的是真如代表阿賴耶識的體性也就是佛性。雖然眾生與佛的真如沒有差別,但不同證量的人看到的真如自然不同,凡夫根本就看不到真如。剛見道的菩薩和佛能看到的真如自然也有差別。

我沒有看書,只是從你的總結文字里得出這幾點。對我來說很好理解沒有問題。


一 ,蕭平實居士所宣講的佛法全部是解讀佛陀經教並以自己的悟證而予證明,不存在自己的所謂「觀點」!所謂「觀點」者乃指站在佛教之外對佛教內容依據自己的意識分別心予以評判才叫「觀點」。任何人,若不是以依教奉行修學的心態而是以「觀點」的姿態評判佛教,至少已經表明他已經不是佛門中人了。即或是彌勒菩薩的《瑜伽師地論》一百卷也完全是對佛陀三藏教法予以解讀,並毫無對佛法妄加評判的「觀點」。

二 , 任何人都有權對蕭平實居士的悟證及其對佛法的解讀予以評議。評議的基礎應是以事實為依據(蕭居士對佛法解讀中某一段完整的原文),以相應之佛說為準繩,最後得出評議結論。這才是評議之邏輯正理。那種斷章取義,以點概面,攻其一點不及其餘的做作乃典型的文革惡劣作風,本身就自失法義辯證的資格(注:在此前已見資料中,唯見匿名用戶者在相關答題中首先舉出蕭居士完整一段原文然後予以評議的事例,勿論其評議正謬與否,其評議之形式是如法的。法一將擇時予以回評。除此之外,雖有幾位較理智的評議者,但終無或少有事實依據。其餘幾乎全是誹謗謾罵類)。

三 ,對任何如理如法對蕭平實居士說法中的法義提出包括正面肯和負面否定之評議皆應持歡迎態度,但既然是法義評議,就只能是對法不對人。那種不對法而只對人(例如舍法義正誤而去評其文化程度)之下流別有用心的評議應予以鄙視和遣責之。


蕭平實的理論就是真如就是第八識,這個說法明顯是錯誤的,因為第八識是五蘊中的識蘊,是有生滅的,而真如是無為法,沒任何變易。第八識如果成了真如,即可以不生不滅,又能生萬法,這不成了上帝耶和華了么,24k的神我論


鑽文字內容沒用的,平實導師是具有自身的證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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