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郎永淳酒駕?
03-20
這幾年來,名人酒駕醉駕案件屢屢曝光。公眾印象比較深刻的,就是高曉松2016年因醉駕被判拘役6個月。高曉松甚至當庭說出了「酒令智昏、以我為戒」的懺悔之語。顯然,郎永淳沒有汲取高曉松的教訓。
醉駕事件的發生,給本人帶來的傷害自然難以估量的,之前積攢的美好「人設」就此崩塌。同時,對社會也是一次影響很壞的反向示範,是對法律的無視乃至知法犯法。也因此,每一起名人酒駕案都是一場深刻的法治教育。更應捫心自問的是,作為身處社會的一分子,我們每個人在擔負著著酒文化負面風氣與習俗的受害者的同時,卻也在扮演者著施害者的角色。很多時候,也許正是我們雖心不甘情不願,卻仍舊違心地推杯換盞甚至曲意逢迎,才助長了酒風的蔓延;又在微薰甚至酩酊大醉之時,要麼盲目自信自己車技了得,要麼自恃自己「有關係,抓住也無所謂」,無所顧忌地開車上路。坦率地說,正是無數這樣的個體意識,才聚合、瀰漫成了當前令人難受的「酒桌文化」和不安全的交通環境。
而更根本的是,無論是高曉松、郎永淳等被曝光的名人,還是在各類查酒駕行動中被抓現行的違法者,都沒有履行基本的守法公民責任,沒有將敬畏法律作為深植於內心的人生鐵律。只不過,被查到酒駕、醉駕的名人們,往日的名氣與榮光,此刻也轉變為加倍的名譽受損與負面影響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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