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到底會讓一個人付出多大的代價?
一、身體傷害
很多人經不住誘惑邁入毒品地獄,往往是聽說了所謂的「快感」、「爽」、「High」,但是轉瞬即逝的「快感」,將給人體帶來極大的威脅!請看我們收集整理的毒品對各器官的具體危害:
面對如此的「殺傷力」,還有誰願意冒著付出如此代價的風險去嘗試嗎?
二、資金消耗
一提到吸毒,我們的印象里就是敗光家產,妻離子散,最後拖著千瘡百孔的身體獨自離去。90年代,那是海洛因盛行的年代,因為海洛因的種植受天氣影響,加上地區、運輸和製作複雜,成品海洛因的價格一直居高不下。那個年代一個海洛因吸食者一個月就要花上數萬元購買毒品,再富有的家庭也難以承受如此高昂的消耗,最終得來一個家破人亡的局面。
如今新型毒品興起,毒品的成本急速下降,聽上去低廉的價格讓吸毒者找到了新的依賴,幾百塊錢就能吸上一個禮拜,一個月也就千把塊錢。也聽說過有人用冰毒替代海洛因,以此想達到「省錢」的效果。其實這一切都是遮蓋在毒坑上的迷霧,看上去如此,其實本質從未改變。很多吸毒者一開始覺得每個月花上一點點小錢就能帶來如此巨大的快感,簡直超值,但是多數吸毒者在一段時間後,會發現自己越來越難以感受到之前的興奮了,只能不停加大劑量和提高頻率才能找回當初的感覺,殊不知自己已經在泥潭裡越陷越深,從最初的一個月千餘元,到後來瘋狂地一天花上千元,錢沒省下來,毒癮卻越來越大。
從昂貴的傳統毒品海洛因,到單價低廉的新型毒品,其實是溫水煮青蛙,最初的行動早已決定了最終的結果。
三、身敗名裂
在許多案例中的吸食者,他們中不乏事業有成,名噪一方的成功階層,他們資產豐厚,吸毒初期拿幾萬、十幾萬做毒資可能不是什麼負擔,但是我們常說黃賭毒不分家,一旦接觸了毒圈,很難擺脫,毒友之間你來我往相互「請客」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金錢的消耗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們苦心建立起來的公司、集團、社會地位也在慢慢瓦解。
這其中最為突出的就是明星吸毒。
法律對涉毒的標準是統一的,不會因為你是名人、企業家、藝術家而免除或者減輕他們的懲罰,反而作為公眾人物,他們起到的反作用更大,影響更廣。社會上對涉毒名人的評價一落千丈,媒體口誅筆伐,作品遭到封殺,這是作為公眾人物涉毒要付出的代價。
四、法律懲治
這裡有一些關於毒品犯罪的知識,可能會刷新你的認知。
1有些毒品犯罪是沒有數量要求的
2不可以避重就輕
3摻假賣毒獲重刑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全國法院毒品犯罪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2015年)也明確指出:辦理毒品犯罪案件,無論毒品純度高低,一般均應將查證屬實的毒品數量認定為毒品犯罪的數量,並據此確定適用的法定刑幅度,但司法解釋另有規定或者為了隱蔽運輸而臨時改變毒品常規形態的除外。
也就是說,不管毒品純度高低,將查獲的毒品放在稱上一稱,有多少就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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