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答「色盲悖論」?
03-19
人眼對藍綠紅色三種光感受辨識度是不同的。如果把一個人在的藍色和綠色敏感細胞互換,那麼感光細胞上有還是會有三種感光細胞。如果細胞的數量變化不大,那麼他的眼睛在結構和功能上就和普通人相同,因此對同樣波長的光刺激和普通人也是相似的。
無論是從顏色的定義還是從波長的定義甚至從大腦收到的信號的定義甚至語言的定義上來看,是如果和普通人完全相同,那麼就不是色盲。不同的人對於同一件事,內心感受可能是不同的。但是因為這種感覺是不同的,所以對一個人來說是不一樣的。
語言只是一個符號。就如同上海人說的「辣」和四川人說「辣」,就是不一樣的,不是同一回事。並且沒個人對顏色的偏好是不同的,這也表明他們所感受到的顏色是不同的。
從哲學上講,古典懷疑論者認為,由於感知的差異,我們無法知道事物的本質,所以沒有絕對的真理。但後來的哲學家們也認為,我們應該關注紅色和綠色是否客觀存在。我們的形式思維是否是正確建立在這種客觀存在的基礎上的。內心的感情是否不同,這都是我們需要考慮的原因。
有些人認為感光細胞的輸出信號是不同的。但是感光體不負責記錄頻率,只負責記錄三個波段上的光強度。因此,對於相同的光,至少感光體的輸出信號是相同的。
對於不同的人,信號通過不同的路徑被傳遞到大腦的不同部分,但同樣的結果在概念和語言中輸出可能會不同。如果你想計算神經網路的差異,沒有兩個人是一樣的。此外,神經網路不能參與顏色的定義。
色盲、色弱等其他辨色能力問題,之所以能被人發現,全是因為病人口中的顏色與常人口中的顏色有時對不上號。
只要這種奇怪辨色症能與所有人通用的顏色標準對得上號,就不可能發現有人能發現出來,無論他大腦里的「濾鏡」有多奇葩也好。
在我看來吧,色盲患者的視覺色彩空間與正常人是不一樣的,正常人色彩空間的線性性在色盲患者的眼中就不是線性的.大部分非全色盲患者對簡單單色的感知是正常的,
色盲悖論一直是人們爭論的焦點,但是從來沒有一個正確的答案就是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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