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探案》里,思諾的行為是否屬於犯罪?

如果屬於犯罪,那麼在中國又該如何量刑呢?(忽略掉她年齡問題……)


有犯罪動機但法律上無法定性犯罪,也就是沒有證據證實她犯罪,就像朱令案一樣。

我們是從上帝視角知道思諾的犯罪動機(日記證明),和犯罪的方法。但在劇中,她只不過是寫了一本日記而已,她養父就替她出頭殺人了。換句話說,她有犯罪動機但教唆殺人的行為沒有證據支持,所以無法定性犯罪。

這就是完美犯罪的模式,借刀殺人,自己逍遙法外。


想想李狗嗨第一季第一集……


屬於犯罪,是殺人行為的教唆犯罪。有沒有證據、能否真正定罪,與是否犯罪無關


不屬於。

並沒有主動教唆別人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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