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文言文(余讀書麥當勞中)寫得是否通順?

原標題:幫我看看寫得通順不,行嗎?

余讀書麥當勞中 冥然兀坐 有番童謂其孤 要為市饌。余欣然從之 為市煎餅漢堡熱巧克力各一 以為盡幼幼之意矣。然旋踵復至數名 皆以失怙故 求食之。余憫然 具饗之 竟費十餘歐。俄而一番婦竊為將出 始知見欺 乃勃然而作 欲往詈之 三複白圭乃止。 蓋余固非愛其財貨也 惡其素餐耳。唯以區區小惠而明漢家修德來遠之意於六夷,庶幾可慰也


題主寫得不錯,但有兩個大問題,一些小問題。

先說大問題。

一個是喜歡掉書袋,裝典故。像「盡幼幼之意」、「三複白圭」。

另一個是說大話,像「修德來遠」。

其實都沒有必要。

再說小問題。

主要是表達不到位。如:

「一番婦竊為將出」,是指「一個外國婦女偷偷把它們弄出去」嗎?「竊為將出」不通順。

「始知見欺」,一般不說「欺」,欺是欺侮的意思,而說「詐」。

「欲往詈之,三複白圭乃止」,到底是罵了三遍還是沒罵?三複白圭原指南容讀詩讀了三遍,後用來形容慎於言行。這裡用得不恰當。

「固非愛其財貨也,惡其素餐」,首先不是「其」財貨,是你自己的財,沒有貨。其次,也不是厭惡其素餐,素餐是指光吃飯不幹活,吃白食。題主是厭惡其欺詐。

「唯以區區小惠而明漢家修德來遠之意於六夷,庶幾可慰也。」這一句刪了吧,自己上當被騙了,惱怒之餘,又自我抬高,說什麼修德來遠,太假了。而且修德來遠之前還特地點名「以區區小惠」則更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意思,頗失身份。「盡幼幼之意」、「三複白圭」有同樣的毛病。「冥然兀坐」有些裝腔,也最好去了。

試改如下:

余坐讀於麥當勞,有番童言其孤,乞於余。余購煎餅、漢堡、熱巧克力與之。頃之,數童並至乞食,皆言失怙。余憫而食之,費十餘歐。俄而,有番婦陰出群童,余始知詐,勃然將逐而詈之,竟止。非余愛財,惡其詐也。

總之,不要把自己說得太高。不要給自己的行為貼高大上的標籤。本身你買了兩次飯,就足以說明你的惻隱之心,不用再來「幼幼之意」這些自誇的話。一個「憫」字就足夠。買了兩次還沒發現人家是騙子,其實已經透露出來自己多少有些輕信和愚蠢,後邊說雖然虧了點小錢但是又體現了我大天朝的大方牛逼和厚德,這就弄巧成拙,鬧笑話了。初學為文,最好的做法,就是盡量只講事實,少空發議論。讓觀點和情感從對事實的刻畫中透出來,不須另費筆墨。

另,我很好奇,天朝的行騙伎倆居然已經傳播到歐洲了嗎?

真是威武。


首先樓主高尚的品德。愛國的情操。對文學的追求。虛懷若谷的心態。 還是值得表揚的學習的。

然後,哈哈,樓主被人騙了錢。居然能聯想到漢家修德來遠之意。哈哈哈哈,讀過書的人果然比阿Q高明多了。阿Q果然是經典。

題主寫得太縐, 看了樓上的才明白怎麼回事。藉助樓上功夫,提取個最少字版本如下:

余嘗游於番肆,有童子自言孤,乞食,余憐而買與之,少間,數童並至,咸雲失怙也,仍食之。及見一婦陰將之出,乃寤。勃然幾欲逐之,非愛錢也,怒見欺於童子也。


其實還是不純粹的原因,所以讀到很多地方咯噔一下。而王路老師修改後的版本就順暢很多,有了明清筆記的風味。

說彆扭,其實不是使用了如麥當勞、熱巧克力等新辭彙的原因,而是一些辭彙意義理解不到位,以及語法結構上的問題。最簡單的,欣然之,這個,是用的哪個意思?結合文意根本不合適;又如,「 以為盡幼幼之意」,這裡的以為我就覺得不合適,古人來寫,肯定不是這樣的。再如,「皆以失怙故 求食之」,也不地道,最後這個之怎麼看怎麼不對付。

作者費力用了很多高大上的字詞,譬如市饌、詈等,並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而如王路老師所言,若三複白圭等處用的生硬做作,本來就是一個類似日記的東西,拽這些詞便罷,還用的生硬就不好了。

還有一點,這種記敘性的文字,作者寫的太笨重了,又缺乏細節來提色,和王路老師的版本比較一下,就知端的。

我手癢也湊一個版本,

予坐讀麥當勞。有番童一,蓬頭穢面,乞食於余。自言幼喪所親,流落街巷。予甚憫之,遂購煎餅、漢堡、熱巧克力各一食之。坐未幾,又童子四五,推搡而至,擾擾哀求,或曰失怙,或曰母病。予大為不忍,俱食之,費十餘歐。俄而,起身便溺,忽察一番婦與群童竊語,復擊某童之頭,貌似威嚇。予始知詐,深恨其虐童以謀財,大怒,詈而逐之出。

被質問我添油加醋了,在這裡說一下。

首先,我這裡並不是說我就是描摹了作者所經歷的原事件,而是王路老師的答案提出的是凝練一路如何儉省,我再以這個思路,未免蛇足,所以想指出另一途徑,即:【細節豐富的描述可以達到更好的表達效果】,但是作為答題人無法具體詢問當事人細節如何,所以只有構建在自己的想像之上,作者自己要改寫,可以代替以真實的情節。這裡的短文又不是什麼大事,寫來只不過想要說明【細節】可以使文章【生動】。

其次,我覺得紀實類的文學,豐富其細節達到更好的表達效果是【邪路】,這種思路我不認同。說新聞稿我認同,但是這明明是個記敘文,像是寫個日記,寫個今天的事情,這樣的紀實為何就不能生動?涉及重大題材的紀實尚可以通過細節來提氣,譬如五人墓碑記:【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單薄的寫新聞稿,五人砍了頭,頭被示眾幾日,效果能達到么?又如史書,史記算不算嚴肅文學呢?

當此時,彭越數反梁地,絕楚糧食,項王患之。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漢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漢王曰:「吾與項羽俱北面受命懷王,曰『約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桮羹。」項王怒,欲殺之。項伯曰:「天下事未可知,且為天下者不顧家,雖殺之無益,祇益禍耳。」項王從之。

司馬遷是真的見了他們說這個?語句絲毫無差池??無非腦補耳。對紀實類文體增添情節以求吸引眼球,是寫作的邪路。我可不可以呵呵。

可以找出來的反例太多了。不值一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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