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最低還款就是個坑

文 | 海椒妞

2年的債終於還清,今天要出口惡氣。

2年前我幹了個傻事,1500元的信用卡賬單被我莫名其妙分期的2年。

中間給銀行信用卡部打電話,我說當時是你們誘導我做的賬單分期,非我主觀意願下做出的選擇,我要提前還款。

客服小妹很有禮貌的回我,「您可以提前還款,但要把2年的手續費一齊付清。」

我的怒火能把手機燒著,結束通話後直接選「非常不滿意」。

其實兩年手續費全加上也就不到200塊,但就是讓人特別惱火。想想反正提前還總金額也是一樣的,索性就拖著一月一月還吧,就不想讓銀行痛快。

現在銀行已經不推分期這個功能了,而是改推最低還款。

(沒有最坑,只有更坑)

每月賬單出來,一看媽呀要還5萬,日子過不下去了。

再看最低還款,哇塞才5千,心中又燃起了活下去的希望。(最低還款金額是賬單金額的10%)

不過要是用了最低還款,到了下個月我想只會更絕望。

我給大家刨開最低還款這個坑,讓你們看看有多深。

必須舉例講,否則不好理解:

假設某人某卡每月1號出賬單,15號是還款日。

1號賬單出來,應還3萬,最低還款3千。

某人一看,15號還款日湊不齊3萬,但20號要發工資。可以先走最低還款,確保個人信用不受影響,等20號工資到手再把欠款還清。

這例子舉的很普遍對吧,那我再補充2個細節。

首先走最低還款後,利息按日萬5計算,欠1萬每天付5元利息;

其次走最低還款不需要特別申請,你只要還款金額超過10%,且沒有全額還款,系統就自動判別你用的是最低還款。比如你賬單是3萬,還3000 和還29999都將被判定為用了最低還款。

OK,回到某人的案例中。

他一定在想,反正20號就還清了,27000元利息日萬5,5天也就幾十塊錢而已。

天真最具體的表現就是喜歡自己想像,並且覺得所有人都和自己想的一樣,哈哈。

銀行是這樣算的,如果你沒有在還款日前還清賬單金額,那麼免息期就沒有了。

這句話有點難理解是吧,我這麼給你解釋:

某人不是上個月刷了3萬嘛,如果下月15號還款日前全部還清,那就不需要付銀行額外的利息,這就是銀行給的免息期。

但如果下月15號前沒還清,走了最低還款。那免息期沒有了,銀行會看這3萬具體是哪天消費的。

比如2月10日消費了1萬,2月15日消費了1萬,2月20日消費了1萬,然後某人3月15日還了3000最低還款,3月20日還清27000欠款加利息。

利息銀行是這樣收 :

首先2月10日消費1萬,從2月10日到3月15日一共32天,這就相當於當時消費的1萬是借的1萬,要以日萬5的利息付32天;

2月15日消費的1萬也是同樣的道理,免息期沒有了,實際借了多少天全部要算利息,差不多要付2月15日到3月15日也就是27天,1萬每日萬5的利息;

2月20日那筆1萬也是同樣的計算方法。

這是第一段利息,還有第二段利息。

剩餘未還的27000從3月15日用到了3月20日,用了5天,那就是27000,日息萬5,計算5天。

所以某人通過最低還款推遲5天還清賬單,他以為只多付幾十的利息,實際卻要付517.5元的總利息。

就是這麼驚人。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完全理解,簡單講就是信用卡本身就是個借貸產品,只不過你按時還清銀行給了你免息的優惠。但如果沒還清,銀行立即就變臉,你們借貸的實質就浮出水面了,那麼你借了多少錢,借了多少天,都要以日息萬5計算。

所以為什麼民間有那麼多做信用卡代償的機構,利息收的也不低,但還是很多人去借了還信用卡。就是因為持卡人如果不能按時還清信用卡,付出的代價太高導致的。

我很奇怪為啥很多好產品賺錢非要拐彎抹角,信用卡本來是個很好的服務,我們是要感謝銀行的。銀行從信用卡上做點增值服務賺錢完全可以接受,然而他就偏偏搞些暗坑,設點陷阱,是覺得我們國家人口夠多,坑一個算一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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