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 :《翻譯研究》

讀書如飲水,愛喝水的人從來杯不離手,讀書也同樣讓人上癮。許多研究和實驗表明,書能對人的思想產生極大的影響,甚至還能對人產生生物作用。

好書通常是公認的好書,不會因讀者的年齡、社會地位和民族的不同而發生改變。下面要介紹的這本書,絕對稱得上是好書,相信對你翻譯有幫助。如果你還沒有讀過,請一定將其加入你的書單,因為讀書是人生一大樂事。

作者:思果(1918-2004),原名蔡濯堂,江蘇鎮江人。思果先生寫過兩本研究翻譯的書,是他畢生的心血:《翻譯研究》(台灣大地出版社1972年初版;2001年,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引進,出版簡體中文版)和《翻譯新究》(台北大地出版社,1982年出版;2001年,中國對外翻譯出版公司引進,出版簡體中文版)。除了討論中英翻譯,還談及中文的「西化」問題,力倡中文應該簡潔、通暢。思果在《翻譯研究》的引言里寫道:「誰也不能否認,目前的翻譯已經成了另一種文字,雖然勉強可以懂,但絕對不是中文……本書的態度,卻是要翻譯像中文。凡是中國已有的表達意思的方法、字眼、句法,盡量採用,沒有的再想辦法。」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翻譯研究》的精華部分:

註:以下文字是先用「語記」 軟體整理,再經過本人(Andrew:譯國譯民教研中心老師)修改而成,因此免不了有些出入。(頁碼以舊版書為準,如下圖)

1

在堅守「精確」的原則下,譯者應該常常自問:「中國人會這樣說嗎?」如果中國人不這樣說,譯者至少應該追問自己:「我這樣說,一般中國人,一般不懂外文的中國人,能不能理解?」如果兩個答案都是否定的,譯者就必須另謀出路了。譯者追求「精確」,原意是要譯文更接近原文,可是不「通順」的譯文,令人根本讀不下去,怎能接近原文呢?不「通順」的「精確」,在文法和修辭上已經是一種病態,要用病態的譯文來表達常態的原文是不可能的。理論上說來,好的譯文給譯文讀者的感受,應該向原文給原文讀者的感覺。如果原文是清暢的,則不夠清暢的譯文,無論譯得多麼「精確」,對原文來說仍是「不忠」,而「不忠」與「精確」恰恰相反。VII

2

這種貌似「精確」實為不通的夾纏句法,不但在譯本中早已猖獗,且已漸漸「被轉移到」許多作家的筆下。崇拜英文的潛意識,不但使譯文亦步亦趨模仿英文的語法,甚且陷一般創作於效顰的醜態。長此以往,優雅的中文豈不要淪為英文的殖民地。IX

3

微雲淡河漢,疏雨滴梧桐。

4

妙譯有賴才學和兩種語文上敦厚的修養,雖然應該鼓勵,但是無法傳授。同時,妙譯只能寄望於少數譯家,一般譯者能做到不錯,甚至少錯的「穩靜」,已經功德無量了。

5

「畸形歐化」是目前中譯最嚴重的「疵靜」,究其病源,竟是中文不濟,而不是英文不解。事實上,歐化分子的英文往往很好,只是對英文過分崇拜至於泥不能出,加上中文程度有限,在翻譯這樣的拔河賽中,自然要一面倒向英文。所以歐化分子修改疵譯,十之七八實際上是在改中文作文。XI

6

翻譯是譯句,不是譯字,句是活的,字是死的,字必須用在句中,有了上下文,才具生命。歐化分子的毛病是,第一,見字而不見句,第二,以為英文的任何字都可以在中文裡找到同義詞,第三,以為把英文句子的每一部分都譯過來後,就等於把那句子譯過來了。事實上,英文里有很多詞都沒有現成的中文可以對譯,而一句英文在譯成中文時,往往需要刪去徒亂文意的虛字兀詞,填滿文法或語氣上的漏洞,甚至需要大動手術,調整文詞的次序。所謂「勿增、勿刪、勿改」的誡條,應該是指文意,而不是指文詞。文字上的直譯、硬譯、死譯是假精確,不是真精確。XI

7

事實上,今天的讀者即使不懂英文,也不至於完全不解「西俗」或「洋務」,無需譯者把譯文嚼得那麼爛去喂他。XIV

8

我認為講中譯英的書該用英文寫,寫給英文寫作能力強,而不大能理解中文特點的人看。P3

9

少數派、求全派、學者,力求語文純真的人,並不是沒有用處的,這些少數和絕大多數不講究語文純真的人相對,仍然可以發生作用。就保存一國文化和增進人類互相了解而言,這種人是有功勞的。P5

10

翻譯最重要的工作是思想,譯而不思,雖然譯得久也沒有用,不但沒有用,反而養成習氣。見到一個字就固定給他一個固定的譯文,見到一種英文結構,照樣套用那個結構;不去細想那個字在那一句到底是什麼意思,那句結構怎樣改讀起來才像中國話。資格越老,毛病越深,所謂思想,就是細心研究英文的原義,細讀自己譯文的毛病,細聽中國人講的話,細讀中國的古文詩詞,著小說,如《紅樓夢》、《兒女英雄傳》。P6

11

理想的譯文是這樣的,先把原文看懂,照原文譯出來,看看念不念得下去,試刪掉幾個不一定用的著的字,看看是否有損文義和文氣。如果有損,再補回來。試把不可少的字加進去,看看是否超出原文範圍,增減以後和原文再校對一次。有些地方是否譯錯,語氣的輕重是否恰如其分,原文的弦外之音譯文里找不找得到?原文的意思要消化,譯文的文字要推敲。P16

12

譯者要有對文字的敏感,他要懂得作者在每個字眼,段落上用的心;他要預先感到讀者對他的譯文的反應,有時在他看來,譯文已經好到極點,誰知讀者看了,不是不懂,就是覺得好笑,或者以為他別有所指。譯者要多讀書,多思考,多向人請教、多練習,然後才談得到有敏感。P33

13

譯好就送出去,是很危險的,錯落在別人手上,白紙上寫黑字,賴都賴不了。P34

14

編百科全書的人,不免有點主觀,也不免有錯,所以一個題目多查幾部百科全書比較有益,以免為別人的先人之見或錯誤所左右。P41

15

如果不是用英文國家的專門名詞,即使那個字像英文字,也不可當它是英文譯。辦法是請教懂那種文字的人,或者查一本那種文字的字典。P44

16

不管社會民主到什麼地步,對某些人有特別的尊敬也是應該的,民族英雄、著名學者、專業人士、教會領袖、婦女,都應該有個「位」。P67

17

他曾經和朋友游瑞士里的「曾經」是用不著的,只要在「游」後面加個「過」字。P71

18

翻譯的人遇到對話,尤其要用心念出聲來,看看像不像話,我們還不大會說話,第一是不敢,第二是字寫不出,第三是不懂口語的特別文法,狄更斯寫的對話何嘗和英文正規文法,但卻是活人所說的(尤其是下流人的),所以讀來如聞其聲。P97

19

英文在說明變化的程度的時候,往往要把過程敘明。如「河身突然變狹到寬不足一里。」這樣譯不流暢,我們可以把那個「到」字拿掉,用逗點來代替,意思一樣明白。P101

20

「原來」和「因為」有別,這是一個前輩說的。原來可用來譯for,「因為」可用來譯because。一句用「原來」開頭是中文裡常見的,「因為」的前面一定要有一句什麼話才行。P116

21

or 這個平淡無奇的字也有一個陷阱,如bowel or large intestine,這個or不是「或」,而是「就是」,是說bowel就是large intestine;又如,the Ruler of Darkness or Satan,不要譯作「黑暗的主宰,或撒旦」,因為黑暗的主宰是撒旦的別名。P128

22

譯者的英文程度不管高低,大都可以看出英文里的對話(這是寫在引號里的話),就是口語,沒有文縐縐的文章,越是教育受的少的人越不文雅。為了傳神,不合文法的話也照寫下來,讀到含糊不清的字要把音節簡略,甚至只標出音來。作者有時要諷刺一種人,就故意把他的話說的很文雅,不是表明那人有學問,而是挖苦他。試看狄更斯筆下的Micawber,奧斯丁筆下的Collins,說的話都文縐縐的,就可以知道了。所以要譯文貼切,就得要寫恰如其分的話,找到口語里的字。如果原作寫的是沒有受教育的人的話,而譯成學究式的不文不白的話,這個譯文就要斟酌了。P132

23

英文里。許多場合中一個名詞前面少不得加冠詞,非a即the。但中文用不著這個冠詞。P141

24

現在,我們一切的活動似乎不是「得到」,就是「做成」;不是「給予」,就是「取得」;不是「從事」,就是「進行」;不是「證明」,就是顯示;不是「提供」,就是「接受」;不是「試圖」就是「堅持」。英文里make, get, take, give, show, prove, provide, accept, attempt, insist等字本有heavyduty words的稱謂,但中文裡「提供」、「堅持」等字,卻絕非三句話離不了的詞語。一定拿來大用特用,勢必把譯文弄得烏煙瘴氣,把中文糟蹋了。P144

25

如果曹雪芹的中文還算過得去(事實上大家看《紅樓夢》都懂,都喜歡),我們為什麼不能用他寫的中文翻譯外文呢?省去英文你的a, the, my, his, her, I, we, he, she等等字眼,譯文的意思仍然毫不糊塗,反而更明白曉暢,他人決不能拿「不忠實」來指謫譯者,中國文字絕不在這方面落伍,也不會因為不肯用英文你的冠詞和代名詞而貧乏。譯者如果在這方面多思想,態度就會改變了,譯文也更好讀了。P147

26

我們翻譯不要照字面死譯,弄得滿紙都是外國話。細細問問自己:「這句話是中國話嗎?」如果不是,再想一想中國人有了這個意思,怎樣說法?即使那句話還像中國話,是不是還有更合乎中國畫的說法?P184

27

凡是英國人稱our country,我們不妨譯為「英國」,因為讀者不是時時記得那篇文章的作者是英國人,他的「我國」就是「英國」。P202

28

濫用名詞,連英國文學家都大罵,叫人多用動詞,而今天的譯文動詞不用,名詞用得比英國人還多。如取得成功 - 成功,進行調查-調查,從事農業-務農 P 114

29

劣譯幾乎多用許多用不著的字,讀的人要費精神,所以為了旁人,譯者最好少用或刪除無用的字。 P 119

30

標點除了和文義有關外,也是用來指示局子里的各個詞停頓的久暫。P 121

31

既然涉及停頓,有時候意思方面不需要用逗點,太長的地方也可以停頓一下,好讓讀者透口氣,如「火車由上海開出差不多三個鐘頭的行程就到了鎮江」這句太長,在「開出」、「行程」後都可以用個逗點。 P 120

32

原作者有時用錯了神學名詞,他都予以改正(這也是譯者應該做到的)。有時候原文里用了典故,一般讀者不能了解,譯者要加註釋,這又是譯者一大責任。P 128

33

譬如empathy 這個字,一般詞典多譯為「同情、同感、共鳴」,但它的原意用一句話才能表明。此時,譯者要設想自己是某一人或物,要有和這個人或物化而為一的能力,經過這樣一設想,也就全懂得那個人或物了。P 138

34

我可以說,我們一坐下來翻譯,做的就是尋找譯入文的工作。這個詞有時很哪找,找起來千方百計,什麼腦力都用了。好的譯文貼得原文很緊,如影隨形,而譯文又明暢如同原著,這是件辛苦事情,也要肚子里有點書,還有創作力和想像力(就是古人所謂的「才」才行)。P 140

35

中國人的名字學問大得很。最好是向當地人打聽一下,沒有名氣的要跟寫原稿的人索取他的中文資料,以策萬全。萬般無奈,只好加註「譯音」了事。P 143

36

我們把外文譯成中文,最容易忘記中文,不是忘記,是沒有。不知要讀多少書才能動筆翻譯。我譯出grin和cocktail只是一鱗半爪,該注意的不知有多少。譯者要有多少漢字我也說不出,總之,中國書讀得愈多愈好。沒有讀中國書而談翻譯(指把外文譯成中文),欺人自欺而已。P 152

37

我們譯一本書,一篇文章,是要人讀的;譯得不可讀,工作就沒有做到家。而釋義是重要的一點。P 156

38

所以把中文譯成英文,不是靠基本漢英詞典就能成功的。一般人把英文翻成中文用幾本英漢詞典,不能譯好,自然是意中事。譯者不知要有多深的寫作修養,還要學識淵博,至少能查百科全書,專科書籍,請教各科的內行,才能有希望譯得過得去。至於神來之筆,錙銖不爽,又幾乎是可遇而不可求的。P 167

39

中文寫得好,一種外文如英文也能懂,已經有了基本的條件,但是還不能夠翻譯,因為譯者給原文限制住,該不理的不敢不理,該改寫的不敢改寫,該添的不敢舔。要譯了幾十萬,上百萬字,經過了若干年,才能擺脫原文的桎梏,大膽刪、增、改寫。這是必經的過程。 P 173

40

可以再一提的是許多形容詞的「的」,可以只留最後一個,刪去以前各個就行了。如「體面的、要強的、好夢想的、利己的、個人的、健壯的、偉大的」,這一串形容詞,除了「個人的」,都可以拿掉「的」,只留末了一個(偉大)「的」,就夠了。 P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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