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花10萬想要整成「明星同款臉」,整完不像,要求整容醫院退錢,這事你怎麼看?
03-18
1、服務類的消費,很難確定商家是否違約。小張希望自己能整成明星臉,那雙方是否簽訂協議了?如果沒有簽訂,又沒有口頭上答應,那麼醫院是免責的。如果口頭上答應了,沒有紙質約定,小張又拿不出證據來,也很難要求醫院退錢。
2、對自己容貌不滿意去整容很正常,但是你要求人家給你整出明星臉,用腳趾頭想想哪有那麼容易?如果整明星臉那麼容易,那大家都去整容好了,人人都可以變成明星。消費者想法比較單純,一個小整容醫院不可能做到那麼高的水平。
3、小張覺得整容不成功,不一定是整容醫院技術不行,因為整容也需要底子,底子不行,怎麼整都不好看,就算整容皮肉符合了,也會顯得非常不自然,假的很。
首先說,「合約」問題。不管是書面的、口頭的,或者「約定成俗」的,包括一些存在「消費關係」的都算是一種合同關係、消費關係。買賣雙方享有各自應有的權益。也就是說,這個消費者(美容很大程度算是一種消費)應該獲得相應的「權益」也就是「整容效果」,但應當符合一定客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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