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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前台灣「原住民」的基本狀況介紹

本文感謝Ron*H、學海小書童、陳常晴、寒潭等修改意見

台灣雙十活動上,主持人拿台灣原住民名稱開涮,引發不小風波。大會籌委會主委蘇嘉全親自出面滅火,台灣原住民究竟曾經歷什麼呢?讓我們通過此文一探究竟。

(圖右就是惹禍的主持人)

一、原住民概況

清代以「生番、熟番」來區分台灣原住民的漢化程度。日本最早稱「生番」為蕃族,裕仁天皇未繼位前將其改稱「高砂族」,並將「熟番」命名為平埔族。日本強制改原住民之名為日本名,並在二戰時期組織「高砂義勇軍」前往東南亞充當炮灰。

1945年國民黨接管台灣後,認為平埔族已經漢化,將「高砂」稱為「高山族」,兩年後改稱「山地同胞」,簡稱「山胞」;次年,重申嚴禁使用「蕃族」,說明此時漢人民間仍然有稱呼原住民為「蕃族」者。同時,對於清朝之「熟番」,日據時期劃分的平埔族不予承認少數民族地位,視為漢族。國民黨開始推動原住民的漢化活動,如更名為漢名,推行國語等。1952年,台灣當局承認「高山九族」:泰雅、賽夏、布農、曹(後改鄒)、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雅美(後改達悟)。70年代末80年代初,台灣出現反對運動,加之國際上對各地土著居民的關注,「原住民」一詞開始被廣泛使用。2009年的數據顯示,台灣原住民有45萬人,佔台灣總人口的2%左右。

(聽說前五個字在閩南話里是「亂七八糟」的,把原住民各族名字連起來編成順口溜也被認為不宜)

二、國民黨統治之前的情況

1.荷蘭、西班牙殖民時期

1626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獲得台灣(主要是台灣南部)的管理權後,開始在原住民地區開設教堂和學校。同時沒收漢人的土地,在原住民區域因循舊制。同年,西班牙將軍威德爾率領一支艦隊前往台灣,同行的有五位多明我會傳教士。5月,西班牙艦隊在北台灣登陸後,逐漸在雞籠、淡水等地建立起殖民據點,從此開始了西班牙在北台灣的十六年殖民時期。

與威德爾同行的傳教士在原住民區域「傳教」。西班牙天主教會與至少五個原住民部落有親密的接觸,並建立三座教堂,派遣兩位教士傳教。1636年,西班牙駐台灣殖民長官在一封信中提及,有千餘原住民改宗基督教。但另一數據顯示只有百餘人,一種比較流行的觀點認為,此時有成人約一百信仰基督教,其餘九百多人為未成年人,顯示傳教的結果並不像表現的那樣美好。

在更早的文獻(1632、1634年)中,有記載西班牙的傳教士為許多嬰幼兒舉行洗禮,顯然這部分人群並沒有受到基督的感化,在他們以後的成長中,嘲弄基督信仰的也不乏人在。究其原因,在於原住民成年後,會受到傳統習俗,如酗酒、捕獵、迷信的影響,導致傳教士認為他們不潔不能接受洗禮,當傳教士們發現這個情況比較普遍的時候,很多選擇放棄向成年人傳教,而改向未成年人,尤其是嬰幼兒進行洗禮(由文獻表明有的徵得父母同意)。

西班牙統治台灣北部時期,原住民的漢化情況已經出現,西班牙傳教在成年人中遭遇種種困難。1636年,西班牙開始武力傳教,治下民眾奮起反抗,6年後,西班牙被荷蘭驅逐出台灣。一般認為,西班牙武力傳教,是喪失原住民部落支持的重要原因。1644年,荷蘭佔領北台灣後發現,原住民部落的大雞籠社和三朝社的基督教信仰最深,大雞籠社民眾普遍能講西班牙語,三朝社的神父能講原住民的語言,顯示特定區域的傳教效果不錯。

2.鄭氏、清朝時期

16世紀後,遷入的漢人為了爭奪耕地,不乏以武力和詐欺的方式強取原住民土地者,迫使原住民大量遷至深山中。鄭氏治台期間,開拓「番地」,對原住民「順則撫,逆者膺」。在原住民和漢民交界處「築土牛以防害」,隔絕漢民與原住民來往、爭鬥,這成為分而治之的開端。一方面減少了原漢之間的衝突,客觀上使得漢民少受原住民侵擾,漢民的土地面積變得穩定,另一方面也不利於原住民與漢民交流,更使得原住民居於相對隔絕的境地。與此同時,鄭氏與原住民展開貿易,以免除徭役的方式鼓勵原住民子弟讀書。

乾隆四年,立碑設「番界」,在險隘之地,設兵駐守。乾隆中期開始,清廷逐漸放棄簡單、粗暴的隔離政策,改行「劃界立石」與「開山撫墾」並舉的民族政策。19世紀中葉,漢人社會的契約制度逐步建立,農產品的商品化成為大勢所趨,原住民不懂文字,在契約上屢屢吃虧。同時在漢人資本、開墾的影響下,退入山林。1885年,首任台灣巡撫劉銘傳「開山撫番」,直接衝擊居住在深山的原住民。

3.日本殖民時期

1923年,時任攝政宮親王的裕仁出訪台灣,看到原住民區域的景色類似日本的高砂(另說為對基隆或台灣高山的指代),遂指示台灣總督府把稱謂從「蕃」改為「高砂族」。日本一方面對原住民採取懷柔政策,一方面加強封鎖,並於1920開始完全控制原住民社會。日本考量到統治前期原住民的的武裝起義時有發生,故而採取示好政策;同時注意到,原住民的勞動力廉價,居住地區的礦產、林業資源豐厚,必要時候還可以動員原住民參戰,故而採取兩手政策。

日本利用原住民不懂文字的特點,宣布原住民實際耕種的大部分土地為「無主地」,收歸「國有」;另一方面,日本對原住民實行統一居住、集中管理,不乏將原住民趕到深山區域者,同時推行「皇民化」運動,強制學習日本文化。根據1942年的統計,專門對原住民子弟進行教育的「番童教育所」的就學率達到86.10%,比漢人公學校的61.45%高出了24%以上。具體說來,日本採取以下政策:

  1. 總督府推行日語、要求原住民改用日本名;

  2. 又驅趕他們進入高山叢林,用鐵絲網隔開原住民與漢民,並有專門的警察看管;

  3. 將原住民的保留地由170萬公頃縮減為24萬公頃,戰後統計約93%的土地都被充作「官地」;

  4. 毒殺獵犬、收繳槍支等以消滅原住民的捕獵工具;

  5. 建立維持會制度,以懂得日語的原住民出任頭目,推行皇民化運動;

  6. 鎮壓原住民起義,並將一些原住民派往東南亞前線以補充兵員。

戰後的文獻提到,正是由於日寇將原住民驅逐到山上,形成原住民等於高山居民的映像,才形成了「高山族」這一稱呼。

三、國民黨去台以後情況

國民黨去台後,為了「反攻大陸」實行「動員戡亂」,在政治權力中心的都是1945年後去台的大陸移民,對於此前的移民的保障不夠完善,原住民作為更早的台灣居住者,在接受漢化的同時,也不可避免的受到此種忽視的影響。

1946年5月,「行政院」行文要求原住民於三個月內恢復漢名漢姓,1947年稱呼「高山族」為「山地同胞」。在1952年起實施的《台灣省各縣加強山地教育行政設施要點》的推動下,到1955年,山地適齡兒童入學率由1949年的71%提高到90% 。1953年後,台灣開始推行「山地平地化」的漢化政策,省府明確規定原住民使用漢名漢姓。

1957年,台灣省政府將少數民族劃分為「山地同胞」和「平地同胞」,這種稱謂與日本殖民時代的類似,有不少的歧視意味。而後,原住民聚居地實施免費醫療,建立國民小學,豁免捐稅,設置山地保留地制度和物資供銷機構,管制平地居民進入。但到了1958年,所有山地學校棄用山地教材,改行一般國民教育版本。「山地同胞」現有耕地經登記後,連續耕作10年方能取得所有權,耕作5年後開始徵收土地稅。山地民的財政補助,逐漸向平地居民靠攏,實際上取消了1945年以來針對山地民的賦稅優惠。

70年代後,大陸恢復聯合國席位,以及中美中日關係的改善,使得國民黨面對外部力量的強大衝擊,島內興起一股反對國民黨的浪潮。面對國民黨的「中國民族主義」,本土派以「台灣民族主義」應對,力圖「住民自決」,必然引導到「原住民」議題上來。如果要追求「住民自決」,在台灣首先居住的原住民族群,是十分值得關照的一群人。從這個意義上說,原住民問題上的「撥亂反正」,不啻為是本省籍反對國民黨統治而進行的政治訴求。

1.「正名」與「土地正義」

「歸還土地」和「正名」是1980年代以後原住民運動的兩大核心訴求。

原住民看來,「命名是非常神聖的;名字不只是符號或符碼,它隱含了一個民族的生命延續」。土地問題則構成了台灣原住民運動至今仍無法實現的「政治願景』。1983年,原住民青年學生在台灣大學創辦《高山青》雜誌,明確提出,要「力倡高山族團結」、「普及山地社會的政治教育」,「激發高山族的自覺奮起」。這被視為原住民們爭取自身權利的先聲。

在本省人激進勢力和國際土著人運動的影響下,1984年台灣少數民族成立「台灣原住民促進委員會」,要求改「山胞」為「原住民」。反對的理由是,「山胞」有濃厚的日本殖民色彩,又沒有囊括平埔族,有分化原住民之嫌疑。原住民來源於日文漢字,日語詞典《新明解國語詞典》解釋為「征服者和移住民(移民)來到之前就住在那塊土地上並擁有獨特文化的民族。」

自《高山青》雜誌發行以來,原住民運動最大的困擾就在於無法進入台灣的權力機構,尤其是民意機關。從1985年到1992年的七年間,台灣原住民運動先後推舉9人次參加過6次「民意代表」的選舉,結果都是大敗而歸。1985年的原住民漁民抗議事件為契機,原住民運動選擇與擅長街頭政治的民進黨發生互動。

同年4月,一批知識分子成立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下設少數民族委員會,鼓吹少數民族自治權利。深綠的台灣基督教長老會第36屆總會通常年會也通過決議,建議台灣當局在所有相關法規條文、公文、行文中,將「山胞」的稱謂改為「原住民」,開始同原住民社會運動站在一起。

歷史上任何名稱,無論是清朝、日本還是國民黨的命名都是外部力量強加,並沒有得到原住民的認同,反而不少有著分化或者同化的用心。1984年「原權會」以「原住民」指代自己,並迅速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

最早提出「正名議案」的,都是國民黨籍的原住民民意代表。 1984年2月,擔任台灣省議員庄金生(平地原住民)在「台灣省咨議會」上提出了「輔導山胞更正姓氏及建立族譜」的質詢案,這是台灣原住民第一次提出「正名」的議案。同年3月,「立法委員」蔡中涵(阿美族)在「立法院」提出「山胞正名」問題。

弔詭的是,國民黨沒有接受這個名稱,他們擔心以「原住民」指代台灣少數民族,會使得漢民族成為外來民族,從此引發國民黨是外來政權的深層意涵,而是以「早住民」來指代,但並未獲得原住民們的認可。1994年「修憲」時,國民黨做出讓步,以「原住民」寫入「憲法」,並在1997年承認原住民為「原住民族」。

台灣少數民族的正名運動暫告段落。在取得原住民這一身份的同時,原住民中本身存在著的山地民、平地民之分沒有彌平,原本為了爭取原住民身份而同心協作的各部族又開始回歸部族信仰,力量仍然弱小。

在根據阿美族前「立法委員」蔡中涵的統計,到1988年,台灣原住民山地保留地有11萬公頃左右,僅及日據時代24萬公頃的45.83%。1988年8月,全省兩千多名原住民為爭取土地權,呼籲「為求生存、還我土地」,在台北進行抗議遊行活動。1989年9月的抗議人士得到時任「行政院長」李煥的接見,併當場指示增編「山胞保留地」。即便是在「山地保留地」的政策保障下,「原住民」土地也呈減少之勢,如「山地原住民」平均每戶擁有的土地從1978年的4.35公頃減少到1991年的3.22公頃。「原住民」15歲以上人口中50%以上仍從事農業生產,1991年「山地原住民」家庭平均收入每月為92, 117元新台幣,僅為台灣全省家庭平均收入的59. 15%。

2.社會經濟狀況

80年代中期以後,黨外勢力的發展以及本土化意識的高漲,使得本省人中分化出了閩南人(狹義本省人)、客家人、外省人、原住民四大族群。民進黨提出的這一分類方法也被國民黨所認可,在一些全台選舉中,候選人開場常常以這四種語言模式向選民表達問候,可略見此分類方法的廣泛認可度。

2003年1月,「原住民」總人口為43.4萬人,佔台灣省總人口的1.93%。11個民族中,多的有15萬人,少的只有三四百人。按照戶籍統計,1998年城市原住民為3萬多人,加上流動人口,約為13萬人。2001年台灣當局制定「原住民身分法」後,對取得原住民身份的政策改變,如「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的規定,使得新生兒中獲得原住民資格、其他狀況下回復「原住民」身份的現象日益增多。著名演員金素梅,從其母之姓為高金素梅,從而參選原住民「立委」,連任至今。

原住民除從事農業生產外,主要以工人為主,從事專業技術、行政管理職位的很少。有人將原住民從業概括為「四最」,即「最深」(地下管線施工)、「最高」(高樓建築工程)、「最遠」(遠洋捕撈的漁民)、「最暗」(雛妓、色情行業和其他社會底層工作)。80年代中期以後,有的部落20 -40歲的女性從事特殊服務行業的比例高達20%。台灣勞工組織和原住民組織的統計認為,1999 -2000年原住民的失業率為27%-28%(1999年官方統計台灣社會平均失業率為2.8%,原住民失業率為7.45%)。

國民黨在原住民區域推行國語的過程中,仍然放由教士使用日文跟羅馬拼音傳教,於1987年方才制定專門方法。1998年公布《原住民教育法》,建立民族學院,力圖恢復母語教學和民族體制。高中聯考中「原住民」學生的分數與分數線要求相差60一130分不等。根據1995年都市原住民家庭語言使用情況的調查,使用「國語」的佔60.49%,使用母語的佔35.80%,使用漢語方言閩南話的佔2.80%,使用漢語方言客家話的佔0.38%,使用日語的佔0. 31%,使用其他語言的佔0.22%。使用國語最高的是賽夏人家庭(96.12%);使用母語最高的是阿美人(44.68%)。

在台灣社會政治轉型過程中,各種政治勢力在反對之時時,往往以原住民問題為切入點。陳水扁改介壽路為凱達格蘭大道,撈取政治資本進行政治攻防。1997年,來自民進黨的陳水扁在當選為台北市長」後,把紀念蔣介石的介壽路改名為具有「原住民」族稱意義的「凱達格蘭大道」,率先成立原住民事務管理機構等。每逢大選則飛抵原住民區域與代表簽訂協議等等,但是原住民的困境,並未因之顯著變化。

圖片來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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