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賽應遵循哪些規則?
03-17
時間規則
提當辯手發言時間剩餘30秒時,計時員以一次短促的琴聲提示,用時滿時,以兩響琴聲終止發 言。否則作違規處理。
2、盤問規則
(1)每個隊員回答應簡潔,提問應明了(每次提問只限一個問題)。
(2)對方選手提出問題時,被問一方必須回答,不得迴避,也不得反問。
3、自由辯論規則
(1)自由辯論發言必須在兩隊之間交替進行,首先由正方一名隊員發言,發言隊員坐下後,由 反方一名隊員發言,雙方輪流,直到時間用完為止。
(2)各隊耗時累計,當一方發言結束即發言隊員坐下後,即開始計算另一方用時。
(3)在總時間內,各隊隊員的發言次序、次數和用時不限。
(4)如果一隊的時間已經用完,另一隊可以繼續發言,直到時間用完為止。也可以放棄發言。 放棄發言不影響打分。
4、辯手不可以宣讀預先準備好的書本,或展示準備好的圖表或大字報,但可以帶小卡片, 出 示或引述書本、報刊的摘要,以加強論據。
5、比賽中,辯手不得離開座位,不得打擾對方或本方辯手發言,辯論時不得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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