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利用兒童盜竊」屢禁不絕甚至逐步形成了產業鏈?

1年4個月時間裡,上海警方抓獲150名「租用兒童盜竊」或親自盜竊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她們均來自湖南省的道縣和江永縣。據當地群眾介紹,這種現象存在已久,近年來逐步形成了產業鏈。

近日,上海市司法機關首次以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判處其中兩名刑事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此舉或許可以破解此類犯罪因遊離法律邊緣而屢打不止、屢禁不絕的「牛皮糖」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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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森

,生活除了苟且,還有詩和遠方。
在當今社會很多不良的行為都在得到發展,出於利益的需要而不擇手段成為了常見的現象。信息得不到保障,信息泄露成為司空見慣的事情,因為在信息泄露的背後是龐大的利益鏈。而如今連盜竊都有了團伙,成了規模作案。最可惡的是,盜竊團伙會利用大家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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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很多不良的行為都在得到發展,出於利益的需要而不擇手段成為了常見的現象。信息得不到保障,信息泄露成為司空見慣的事情,因為在信息泄露的背後是龐大的利益鏈。而如今連盜竊都有了團伙,成了規模作案。最可惡的是,盜竊團伙會利用大家對於兒童天真無邪的形象而進行相應的措施。

不難看到現在有很多的盜竊案件犯案的不再是年輕人,而是老人和兒童。老人可以解釋為壞人變老了,而兒童則是利用了大眾的弱點和慣性認識。老人和兒童是這個社會公認的若是群體,社會倡導尊老愛幼,加上老人和孩子沒有什麼攻擊性,人們對於老人和孩子的警惕性並不高。這正是因為大家對於老人和孩子放鬆了警惕,才給了犯罪團伙可乘之機。

說一個發生在我周圍的真實事例吧,有一天我的朋友和他的朋友在新開的商場里逛街。新開的商場人流量特別的大,朋友不是很注意,把手機放在了包的最外層,這給了小偷可乘之機。朋友只感覺到了自己被人撞了一下,心裡有些懷疑,心中的警鈴一下就響起,但是轉頭一看是一個天真無邪十分可愛的小孩子,心想小孩子怎麼可能做這種事也就沒有多想。也就是那一瞬間的事,他因此丟了錢包和手機。

現在的盜竊團伙真的是為了錢財什麼手段都可以使用,連兒童都不放過。可憐小孩還這麼小就要進行非法行為,自己還不知道這是不對的,在這樣的環境熏陶下能夠成長為怎麼樣的人可想而知。而很多兒童是由父母帶領著犯案的,不管是為了生計還是什麼其他的原因,既然生下孩子就麻煩對孩子負責,不要讓孩子步入盜竊這令人不齒的後塵,還孩子一個純真的童年。


在當今社會很多不良的行為都在得到發展,出於利益的需要而不擇手段成為了常見的現象。信息得不到保障,信息泄露成為司空見慣的事情,因為在信息泄露的背後是龐大的利益鏈。而如今連盜竊都有了團伙,成了規模作案。最可惡的是,盜竊團伙會利用大家對於兒童天真無邪的形象而進行相應的措施。

不難看到現在有很多的盜竊案件犯案的不再是年輕人,而是老人和兒童。老人可以解釋為壞人變老了,而兒童則是利用了大眾的弱點和慣性認識。老人和兒童是這個社會公認的若是群體,社會倡導尊老愛幼,加上老人和孩子沒有什麼攻擊性,人們對於老人和孩子的警惕性並不高。這正是因為大家對於老人和孩子放鬆了警惕,才給了犯罪團伙可乘之機。

說一個發生在我周圍的真實事例吧,有一天我的朋友和他的朋友在新開的商場里逛街。新開的商場人流量特別的大,朋友不是很注意,把手機放在了包的最外層,這給了小偷可乘之機。朋友只感覺到了自己被人撞了一下,心裡有些懷疑,心中的警鈴一下就響起,但是轉頭一看是一個天真無邪十分可愛的小孩子,心想小孩子怎麼可能做這種事也就沒有多想。也就是那一瞬間的事,他因此丟了錢包和手機。

現在的盜竊團伙真的是為了錢財什麼手段都可以使用,連兒童都不放過。可憐小孩還這麼小就要進行非法行為,自己還不知道這是不對的,在這樣的環境熏陶下能夠成長為怎麼樣的人可想而知。而很多兒童是由父母帶領著犯案的,不管是為了生計還是什麼其他的原因,既然生下孩子就麻煩對孩子負責,不要讓孩子步入盜竊這令人不齒的後塵,還孩子一個純真的童年。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未成年人保護法》是少年兒童的保護傘,因為在這個年齡段是不具備自制能力的,因此也不能讓其承擔所做行為的法律責任,但在現實生活中,不法之徒卻將其作為了可以利用的漏洞,將未成年兒童作為他們斂財的工具,在暴利的誘惑下,必然會有更多人從事這種違法勾當,甚至已經形成了從提供兒童到實施犯罪的整個產業鏈,畢竟在這個灰色地帶,犯罪嫌疑人幾乎不用付出任何法律代價。


暴利的誘惑,在很多行業都是難以抗拒的,盜竊行為就是比較有代表性的違法案例,按照我國的法律,盜竊罪的刑期是相對較低的,盜竊犯很多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罪,而未成年人盜竊的法律成本則可以忽略不計,正是因為這種法律理念的影響,不法分子才會將兒童作為實施盜竊的工具,即使被抓現行也很難有實質性的法律懲戒,畢竟未成年人在我國是不承擔這方面法律責任的。


利用兒童實施盜竊行為,不僅成功規避了法律責任,而且能夠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起到掩人耳目的作用,尤其是在相對繁華的商業環境中,人們對孩子是沒有任何防範心理的,而犯罪嫌疑人正是抓住了這一弱點,才會將未成年兒童推向前台,為的就是能夠更加快捷的完成盜竊,並且也能夠保證盜竊的成功率,這些因素都是兒童被當作盜竊工具的客觀原因。

兒童盜竊容易得手,是幕後操縱者所深知的,這就需要有更多的兒童才能增加盜竊金額,這就為兒童拐賣和租賃提供了市場空間,簡單來說,操縱兒童實施盜竊行為和提供兒童的犯罪團伙有著嚴格分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已經形成為完善的產業鏈,將兒童作為工具和商品,有提供貨源的,有負責使用的,而受到傷害最深的無疑是未成年兒童及其家庭。


針對「利用兒童實施盜竊」的犯罪行為加大打擊力度,才能有效遏制此類現象的蔓延,《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用來保障兒童權益的,如今卻成為了違法犯罪分子的避風港,這是違背法律意義和宗旨的,只有國家出台更加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才能將這種違法的「產業鏈」徹底擊碎」,未成年兒童及其家庭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從小到大,我們養成的思想就是尊老愛幼。對於孩子,特別是機靈可愛的孩子我們根本就沒有什麼芥蒂或者說對於他們我們總是會選擇無私的相信,我想,這種觀念應該是這條利用兒童盜竊的產業鏈發展起來的最主要的原因吧。


小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個人,大到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法律,對於兒童,可以說是零容忍。即使是現在,孩子盜竊,也是沒有什麼太大的懲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他們的一個最重要的保障。當你看到利用兒童盜竊甚至是租用兒童盜竊的時候,你不會感到一絲絲的心痛嗎?毛主席說過:這個世界是我們的,也是你們的,但終究是你們的。而我想說的是,現在,這個世界是我們的,但是過不了多久,這個世界就是現在的兒童的了。是被利用來盜竊的兒童的呀。這些兒童,小時候有著各種各樣的保護,沒有收到太過於嚴重的懲罰。但是以後呢?成年之後呢?小時候養成的盜竊的習慣與行為,可不是隨著年齡的增加就會改變的。小的時候是小偷,大了就成為大偷了。想想,你不覺得心痛,不覺的悲哀嗎?真不知道那些利用兒童犯罪的人有沒有良心。為了自己的小利,毀了那麼多孩子的一生,太過分了,必須嚴懲呀!


那些孩子的父母竟然將自己的孩子租給犯罪分子,也是沒誰了。這樣不為孩子考慮的父母,根本就不配為人父母。一個被用來盜竊的小女孩看到檢察官手中的國產手機,她說:「阿姨,像您這樣的手機我們是不要的,我們要的是蘋果手機。」童言無忌,但是說出的卻是事實,這樣已經扭曲了的價值觀,矯正不易。但是我們卻是不能妥協的,必須好好的幫助這些孩子矯正過來。最後,只希望那些利用、租用孩子的人得到法律的嚴懲,孩子能夠早日的被教育好、改變好!


利用兒童盜竊的案例屢見不鮮,屢禁不絕,甚至形成了產業鏈,租賃兒童進行盜竊。

總的來說,有2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點,從犯罪者的角度來說,利用孩子來偷盜真的是「立竿見影」、「性價比高」。儘管在網路上見了許許多多利用兒童盜竊的案例,但是現實生活中,我們相信還是好人多,對於那些孕婦或者是帶著孩子的家長,我們總是心存善意。特別是看到孩子,我們總是相信,孩子是單純的、天真無邪的。很多商場的店員,就是這麼被騙了。而有孩子固然就罷了,沒有孩子的犯罪者租賃孩子一天也不過一兩百塊錢,相對於收益來說,真的是收益頗豐。不僅是金錢多,而且風險也小。具體表現在適用罪名難、取證難,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拒不承認,而且直接的證據就是被利用的兒童,但是兒童們的表述總是不清楚不詳細,儘管有時候會有現場的監控,但從監控視頻中難以直接確認各嫌疑人及被利用的兒童,監控亦未能清晰顯示兒童被指使的情況。

第二點就是許多家庭收入低,然後靠出租孩子獲取利益。有些家庭是因為當地經濟的原因或者說本身沒有足夠的勞動技能或能力,也算是可憐可恨吧,但有些家庭卻是因為父母是懶漢。對於懶漢父母們來說,租賃孩子一天就能白賺這些錢真的就跟撿錢似的。而孩子們,儘管有時候被收容教養,但是,如果父母來認領的話,孩子們就能夠回家,然後又被循環租賃。對於這些總是被利用的孩子們來說,我們的政府該起作用了。那些被租賃的孩子往往不能夠有良好的教育環境,而為了他們的發展,也為了社會的發展,希望他們能夠被合理教養。



利用兒童盜竊的行為簡直讓人不恥,而且,現在利用兒童盜竊的背後竟然形成了產業鏈,這真教人不敢相信。可是,產業鏈的背後肯定是多方的供需、利益所導致的,不可能是單一方面的意圖。


在這些盜竊案中,為什麼孩子會成為去盜竊的主體呢?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未成年人有一個法律保護的優勢,借著這個優勢,孩子盜竊就算是被抓,也不至於有什麼太大的嚴重後果。所以,孩子成為這些盜竊團伙的首選,這樣以利用孩子來盜竊的團伙,雖說沒有切實參與盜竊的行為,但是他們的行為更加不能原諒。


那問題是這些孩子哪裡來呢?我認為可能有兩個渠道。第一個是從孩子的拐賣下手,對拐來孩子進行檢索和盜竊的培養,在孩子稍微大的時候,孩子已經耳濡目染,甚至連自己姓甚名誰都不清楚了,從小就被培養成了盜賊。第二個是有的父母為了利益而把孩子「租讓」,由此毀了孩子的一生,這樣的父母根本不配當父母,法律更不應該輕饒這樣的父母,不管是什麼樣的原因,真的是唯利是圖還是情非所願,父母都應該為此承擔法律責任。有些時候,法律不應該成為某些特殊對象庇佑自己的工具。


利用兒童盜竊背後的產業鏈的背後可怕而殘忍,在抓到兒童盜竊的時候,不應該就草草了事,應該將孩子背後的團伙一併揪出來。若是其中牽扯到了父母的違法行為,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要讓更多的孩子遭受這樣喪心病狂的團伙和不稱職的父母的侵害了。


少年兒童是中國未來的希望,我們要珍惜每一個孩子,給他們一個幸福的童年生活,可是現在的社會出現一種可怕的事情,那就是利用孩子進行犯罪,這類行為造成的危害,不僅僅是受害者的損失,更多的是被利用的孩子,身心遭受的損失,這樣會影響到孩子的一生,給他們造成的傷害是無可估量的。


上海警方在一年多的時間裡面,通過努力的工作嗎,抓獲150名【租用兒童盜竊】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親自盜竊的女性犯罪嫌疑人,這裡我最關注的就是【租用兒童盜竊】的行為,因為這個行為給孩子造成的傷害無法彌補,而且這種事情在全國來說具有普遍性,而且犯罪的花樣越來越多,必須引起國家注意。


【租用兒童盜竊】的現象為什麼如此的猖獗呢?其實最大的一個方面是孩子比較容易受控制,犯罪分子利用孩子年紀小,有很多事情沒有一個自我控制能力,思想方面孩子也不成熟。通過對孩子的威逼利誘,以及進行犯罪教育,會使孩子很容易開始走向犯罪,變成犯罪分子手裡最佳的犯罪工具。



造成【租用兒童盜竊】的規模擴大,有一個原因我們不能忽略,那就是孩子犯罪,不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兒童可以很容易的達到自己的犯罪目的,就算把偷盜的孩子抓捕,公安機關也沒有辦法進行處理,所以兒童犯罪的成本很低,這是吸引犯罪分子唆使兒童進行犯罪的一個重大原因。


現在各個地區雖然都知道保護兒童,但是很多地區的家長,看到有利潤可言,就把自己的孩子交給犯罪分子,這樣可以賺取一部分錢財,因為父母的身份所以兒童犯罪的隱秘性很強,公安機關介入也不是很容易,這個特點也被犯罪分子利用,所以現在【租用兒童盜竊】已經逐步形成了產業鏈,這種事情真的需要全社會進行關注了。


孩子們是天真浪漫的,他們就像一張白紙,若是好好教導他們能變得很優秀,同樣的,若是孩子們被壞人利用他們便會走上犯罪的道路並且還不知所然。近年來就出現了不法分子利用兒童來進行盜竊、扒竊的案件,在1年4個月的時間裡,上海警方就抓獲了150名租用兒童盜竊或者是自己親自盜竊的女性犯罪嫌疑人。針對此類利用兒童盜竊的行為警方一直以來是大力追查的,可是為什麼此類案件屢禁不止並且逐漸形成了產業鏈呢?我認為有以下原因。

兒童是十分單純的,他們沒有任何社會經驗,缺乏判斷是非的能力,兒童往往會聽從長期監管他的人,即便這個人並不是父母。所以許多不法分子就利用了這一點,通過誘拐、買賣、租借的方式獲得兒童,再通過一系列的洗腦等等,將兒童訓練為一把好手的扒手,由於兒童思想的單純,他不會想到為什麼一定要聽令於別人,也不會想有更好的辦法擺脫這種處境,他們只會按照所受的吩咐去偷手機,再交到犯罪者的手裡,這個過程就好像孩子完成父母的要求一般自然。因此許多犯罪分子會選擇將孩子作為代替自己犯罪的選擇。

還有一點就是通過孩子犯罪自己是沒有很大風險的。在第一時間孩子若是交代不好的話警方很難確定背後的指使者是誰,這就意味著犯罪分子不但可以通過孩子竊取財務並且較容易的保障自身的安全,保證自己難以被警察查到。第二點就是實行犯罪的對象是孩子,我國刑法規定對於未成年人是不能判刑的,因此即使被抓到了也無法判處其刑事責任。

由於以上兩種原因,利用兒童犯罪的現象越來越頻繁,並且難以禁止,若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對刑事定性的標準進行更改,孩子是無辜的,但是幕後的指使者是可惡的,他們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因此應當降低入刑門檻嚴厲懲戒利用兒童犯罪的不法分子。


「故今日之責任,不在他人,而全在少年。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少年獨立則國獨立,少年自由則國自由,少年進步則國進步,少年勝於歐洲,則國勝於歐洲,少年雄於地球,則國雄於地球。」梁啟超一百多年前就發出這樣的聲音。

兒童天真無邪,兒童的世界最單純,所以孩子最容易取得人們的信任,人們普遍在面對孩童時會放鬆戒備。所以孩子在進行盜竊時,容易被人忽略,成功率很更高。

同時,孩童的自我控制以及認知都很弱,非常容易操控,於是孩子就成了盜竊團隊操控的目標,通過教唆或者威脅操控孩童進行盜竊。

為何「利用兒童盜竊」屢禁不絕甚至逐步形成了產業鏈?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這一把尚方寶劍。利用了國家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以及社會對未成年人的寬容。

少年兒童是一個國家未來發展的希望, 於是我們國家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我國,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這就給實施犯罪的人有空子可鑽,孩子實施盜竊,即使被抓,也就是進行教育,或者在派出所待幾天,或者遣送回原籍,而這些孩子在放出來之後,仍然可以再進行盜竊,因為他們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這頂大傘保護著。很多人看到了法律對這種現狀的無能為力,加以利用,謀取非法利益。而如今,我們沒有更有效的方式應對這樣的行為,加之盜竊這項所獲得的的巨大利益的誘惑,終形成產業鏈也不為奇。


1年4個月時間裡,上海警方抓獲150名「租用兒童盜竊」或親自盜竊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她們均來自湖南省的道縣和江永縣。據當地群眾介紹,這種現象存在已久,近年來逐步形成了產業鏈。那麼為什麼政府一直都在嚴查這些事情,卻仍是有那麼多人知法犯法?我認識這是多種因素共同造成的。


第一,是因為裡面的利潤大,兒童的成本比較低,兒童的可塑性比成年人要強,而且在身體柔韌度或是體型上都比成年人要有優勢,同時供養兒童的費用也要更低,所以兒童和成年人相比,成本低了很多,這樣中間的利潤就更大。


第二,如果兒童作案被抓後,只要是未成年法律給的判刑都要更輕,這樣所需要承擔的後果就沒有成年人犯案的那麼重。雖說大家都是心知肚明,量一個孩子是沒有辦法做出那麼多事情的,但如果只讓孩子一個人被抓的話背後的成年人並沒有太大的責任,有些孩子甚至和背後的人沒有一點親緣關係甚至是被迫的,在這樣的環境條件下,越來越多的人喜歡鑽未成年保護法這個法律上的空子。


第三,就是如果是一些小事情,孩子能更加的讓人心生憐憫之心。再就是背後的成年人只會注意到自身的利益,他們只會對自身利益感興趣,也只有兒童所獲得的利益他們可以「正大光明」的佔有。


就是這樣,才導致那麼多人知法犯法,不顧一切的去利用兒童實施犯罪,除了這些因素外還有一個就是他們都懷著僥倖的心理,覺得現在主要查的都是成年人,讓兒童出頭作案不容易被查出來,因為大家對孩子的戒備都是更少的。就是因為這些種種的因素,導致著心理有歪念頭的人們前赴後繼的撲向犯罪的深淵,還帶著本是單純的孩子。


當兒童、盜竊、租用這三個詞關聯在一塊,是非常讓人震驚的,也是非常恐怖的。租用兒童盜竊是因為他們都知道兒童本身屬於限制民事行為人,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法律對其有減輕。但這不是對幕後黑手的網開一面。尤其是成長為產業鏈條的發展,任何壞事都怕產業鏈式發展。

我們想像一下,有人教會兒童盜竊的技術以後。就算幕後黑手接受法律的懲罰,對孩子的影響也是終身的。除了心理方面留下陰影。因為切身體會到不義之財來的有多快,後續的人生道路有一點不順暢,很是容易相到身懷的絕技,再次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兒童是整個社會的未來,兒童時期發生的很多事,對孩子影響都是非常大,而我們有沒有合理方法來教育這些被租用盜竊的兒童,就算我們不對他有刑事處罰,可是相應的民事教育也應該有人負責

租用兒童盜竊背後是整個利益鏈條的推動。他們利用的是人們對孩子防備心理較少的一個特徵,也是利用部分法律條款對孩子適用性不同的一個原因。我不知道這些孩子是從哪裡來的?但是這對社會的確是一個比較急切的問題,正常家庭中沒有家長會願意讓自己的孩子從事盜竊的。

對於這類教唆犯罪、甚至是指導犯罪的,法律的空白也讓他們感受到違法成本低廉。一個犯罪頭目只是被多次詢問,這樣的處理不會讓他們回頭的。加大對黑手處罰力度,增加對孩子的保護是迫在眉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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