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沒資格對大陸惠台措施指指點點

(本文首發於華廣網)

近日,大陸31項惠台措施在台灣內部持續引發效應。關於蔡當局的因應對策,賴清德雖尚未提出具體做法,但被稱為「文化台獨」掌舵者的「文化部長」鄭麗君已先表態,其表明:

「從趨勢上來看,大陸期待台灣有更多影視人才去發展,有更多台灣作品出入大陸,但也加深內容審批力道。一方面看到大陸有更多文化項目似乎要開門,但另一方面又深化內容審查。」

「文化最重要的是創作、思想與表意的自由,更需要防範的是這種審查的潛規則是否會輸入台灣,未來台灣作品可能看不到『國歌』、『國旗』,不能講民主自由等。」

「台灣產業存在的潛藏風險是要避免潛規則內化到台灣。希望分享給大陸的是如實的台灣文化,而不是大陸分享審查到台灣。」

「文化台獨」掌舵者以上的言論,認同錯亂,並不令人意外。筆者想問的是,何時「台獨」尊重過「國旗」「國歌」了呢?「文化部」目前欲以「國家隊」概念將文化產品輸出至國際市場的「國家」,是「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鄭麗君對大陸31項惠台措施發表上述看法的場合是「台灣研究基金會」舉辦的活動,該活動的主題是「『台灣主體性』—從政治、歷史、文化、族群到兩岸關係的回顧與前瞻」。昨日,「台灣研究基金會」又舉辦了另一場活動,邀請台中市長林佳龍與會,這位批判台中孔廟,誓言要在台中復興日本神社的市長,在會議中暢談兩岸應以「互為主體」的概念來建構與大陸的關係。

當「文化台獨」舵手用各種方式將「中華民國」與所有具中國意涵的事物過濾掉時,是否也是一種「台獨審查」呢?要說「台獨文化部」沒有審查心證,誰又能相信?

3月8日,台灣「文化部」提出的「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已獲「行政院」通過,將納入優先法案進入「立法院」審查。鄭麗君表示要以「國家隊」的概念扶植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並催生文化產業生態系。「國家=台灣」這概念就是「兩國論」,也坐實了「文化服務政治」。

台灣文化產業真有弘揚中華文化的自由嗎?有可能投資類似「中華民國抗日史」的文化內容嗎?會尊重「蔣介石以土地改革政策嘉惠廣大台灣佃農」這種文化內容的創作自由嗎?會容許宣揚兩岸統一的創作作品嗎?

不許大陸輸入「審查制度」的蔡當局,又想要求大陸接受台灣輸出「台獨理念」的文化內容,要說「文化台獨」舵手不會有「台灣主體」的審查潛規則,這話還真的沒人信。

鄭麗君其人主張「若中正紀念堂繼續追思威權統治者是人格分裂」、以文化干預民眾思想、以預算抹殺兩蔣貢獻、以「建立南島語族文化」否認台灣人是中國人,這讓我們真的很納悶,到底什麼是「如實的台灣文化」?

台灣演藝界人士可說是最早遷徙至大陸的一批台灣人,原因真的很單純,因為大陸市場廣大。而文化內容想進軍國際市場,談何容易?語言文化的高牆,多出貿易壁壘好幾倍,台灣文化產業不與同文同種的大陸接軌,能去哪個國際市場?文化產業超強的美國嗎?文化產業大過台灣十倍以上的日本嗎?文化產業欣欣向榮的南韓嗎?還是東南亞穆斯林國家?或是擁有悠久古文明歷史與寶來塢的印度?

島內關於文化建設的空話,講了幾十年,好不容易兩岸融冰了,大陸經濟崛起了,就是有充滿惡意的政客恐嚇民眾,說兩岸文化交流會被「統戰」、會被并吞、會被奴役,連文化自信都沒有,何來文化建設?

再者,我們要質問「文化部」的是,在31項惠台措施里的關於影劇部分提出「大陸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那台灣呢?根據「大陸影視節目得在台灣發行映演播送之數量類別時數」法案,台灣一年只開放10部大陸電影在台放映。

另外,根據上述法案對於大陸電影的審查細則,其類別以愛情文藝、倫理親情、溫馨趣味、宮廷歷史、武俠傳奇、懸疑驚悚、冒險動作主題為限。請問自稱尊重創作自由的鄭麗君,有什麼道理讓我不能在台灣欣賞「戰狼2」?

另外,根據上述法案,大陸電影若獲得法國坎城影展、義大利威尼斯影展、德國柏林影展、美國影藝學院獎競賽單元獎項或金馬獎最佳劇情片、最佳導演獎者,不受.....數量及類別之限制。請問鄭麗君,為何獲得金雞獎、金像獎的作品就被排除在外?這是什麼文化標準?

現在兩岸到底誰比較開放?

大陸31項惠台措施,對於有需要的台灣民眾而言,是一條生路,也是一條遠離台灣意識形態緊箍咒的出路。民進黨是一個以意識形態起家的政黨,一個連鄭成功都盲目反對的政黨,毫無任何價值高度,毫無文化高度與立場,沒資格要求大陸減少意識形態審查,更沒資格對大陸的惠台政策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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