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第五章——癮、性別、無聊

又拖更了……希望大家沒有被題圖噁心到。

波士頓周五暴風大雨,春假到來周五出遊的計劃被迫取消,一趟航班的變動造成了許多麻煩的損失。錯過了一座城,現在在西雅圖的一家咖啡館打字。昨天路過口香糖牆的時候,突然想到喬伊斯一定會喜歡這個地方。不僅因為它噁心,也因為它網紅,畢竟喬伊斯一直是喜歡流行文化的,也因為它既噁心又永恆,特別是還有人把口香糖做成一顆心的形狀或是捏成字幕在牆上表白。也許比白流蘇淺水灣的牆還要長久。

第五章,lotuseater,即吃蓮花的人。借用一下自己之前寫的主題背景:

在奧德賽中,the land of Lotus-Eaters指的是迷醉之鄉。島上的蓮花能讓人樂不思蜀,喻指那些能讓人上癮的東西。因此,「癮」是這一章的主旨之一。

而與癮相伴的,往往是歡愉和無聊,因此這一章還會講一些與性、性別以及無所事事相關的話題。


上一章提到,bloom是一個性情中人,也是一個善於調動自己的感官的人。他最擅長的,大概就是觀察,而這種觀察往往帶著主觀的目的和判斷,既有侵略性,又顯得懦弱被動。一個經典的詞/理論來形容男性(或是社會)對女性的注視是「male gaze,」最早應用於電影理論和女性主義,關注點大致在於1)是誰在拍攝/注視2)女性以怎樣的一種形象如何呈現在作品中3)圍觀者的注視是怎樣的。這一章中bloom在和McCoy談話的橋段(p60-1)可以算是理解這個理論的一個完美例子。

不過待會再談malegaze,因為這首先是一段有趣的小品。遠遠地瞧見McCoy走過來,Bloom第一個念頭便是快點走開千萬別相遇。彼時他剛收到他的「筆友」的重要回信,這種時候最討厭碰見熟人了。這念頭還未在鬧鐘完整的形成,沒空解釋到底什麼時候不想遇見熟人,句號就被迫提前跳了出來: 「Hate company when you.」緊接著便是打招呼和寒暄。Bloom明顯心不在焉,McCoy問起時他只能搪塞的說,自己只是為待會要參加的葬禮感到悲痛,邊說著,還邊用手感受著袋子里的信封,裡面是有張照片嗎?或是一枚徽章?McCoy還在沒完沒了的聊天,Bloom早已完全走神了,目光追隨著街角的一個女士,穿著時髦的大衣,無所顧忌又驕傲的站著。這一句對女性的描述特別像第四章中對貓的描寫,如果沒有印象,接下去的轉變也許會給些提示。「Like that haughty creature at the polo match. Women all for caste

till you touch the spot.」 剛說完女性的高貴,馬上便提到,其實也沒什麼,不過是在G點之前做做樣子罷了。更諷刺的是,這句話是從一個老婆不願意和他做愛且出軌的男人Bloom口中說出的,在他自欺欺人的邏輯中,probably he never touched the spot. 所以,想要佔有她並且讓她一秒鐘擺脫矜古板的樣子,也不過是柔弱甚至有些可悲的意淫而已。

McCoy的閑扯還在繼續,Bloom也在繼續看街對面的那個妹子。值得注意的一點是,Bloom對這個女士的欣賞或是凝視很大程度上都是對衣物的注視。可以說,他看的並不是這個女士,而是她的大衣、手套、她早上搽的潤膚乳、她的靴子和絲襪。兩個比較明顯的解讀角度:1)偷窺與戀物,對物品的迷戀大於對人對本身;2)資本主義下商品與身體的關係,比如商品崇拜,或是所謂的個體便是一串商品的集合。的確,拋開商品,我們能怎樣形容一個人呢?若是不形容他的衣物穿搭,也不形容他的妝容,我們該怎麼傳神地表達描述一個人?而在資本主義社會待久了,Bloom便是看到健康的有光澤的肌膚,便想到護膚品的功用,這和我們現在看到一個好看的姑娘便追問口紅色號有很大的不同嗎?

逐漸的,商品或是衣物成了主動表意甚至發號施令的一方。當Bloom看到絲襪時,他看到的是「Proud: rich: silk stockings,」 緊接著,他便回復道「Yes,」 既是對滔滔不絕的McCoy的回應,對自己內心的慾望的回應,也是對驕傲的代表者賦予的絲襪和商品社會的順從的回應。再之後,來自商品的指令更為清晰 「Watch! Watch! Silk flash stockings white. Watch!」 這種強迫性的幾乎成癮的目不轉睛的注視,不再像是來自於內心慾望的召喚,而更像是一種無法擺脫又不得不遵守的要求,既可以理解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壓迫性召喚,也可以看作是異性戀父權社會下對男性的必需期待:對女性的近乎強迫的興趣。

說會male gaze, 這一段中女性被描寫作一種被商品包裝起來的高貴的需要被征服且一旦被征服便會變得順從或淫蕩的存在,而Bloom既可被理解成一個注視者也可以理解成是圍觀者,也許喬伊斯本人才是一個注視者,比如結合他給諾拉的情書,也許他真的認為女性的本性是淫蕩的,雖然淫蕩在他看來不是見壞事,而是人類的動物性本能。同時,Bloom在觀察的同時,也敏銳的意識到還有其他人在一同圍觀,也許看到他的目光了。於是他及時的轉移視線,過一會再繼續意淫,他自知他也是逃脫不了他人的目光的。

由此也可見,Bloom的注視並不是一個絕對侵略性的注視。這是主動的注視,逃開與友人的對話從上倒下無所顧忌的打量街對面的姑娘;這是成癮的注視,被某種外界的力量強行壓迫著扭著頭跟著看;這是無力軟弱的注視,時時刻刻想的是如何挫挫對方的銳氣,且是一種遠距離的並非真正接觸的侵略,最後還因對方的離開而以失敗告終。這段注視的結尾也蠻惡趣味的。當姑娘消失在電車後面時,Bloom不無遺憾的嘆息,又一個人走了。McCoy忙接上話,是啊,最好的幾個之一,彷彿他們一直在談論著待會要去的葬禮。對了,在打擾了Bloom看信意淫之後,McCoy終於表明了這次必要的瞎扯的目的:雖然他一直在對逝者表示遺憾惋惜和想念,他並不能參加葬禮,希望Bloom能夠幫他簽個到。不得不說,喬伊斯真是一個寫人情尷尬的天才。


終於有機會拆開收到的信了。Bloom出於寂寞或是無聊,在報紙上刊登了一個老闆找秘書的啟示,化名Henry Flower, 尋求可以書信聊騷的筆友。這便是一封來自 「Martha」 的回應。除了喬伊斯故意模仿的拙劣文筆和錯字以外,這封信主要表達的便Bloom是個小受這一屬性,和martha笨拙的「女王」表演。字字句句都說,我會懲罰你哦,但是完全沒有女王的力度,反而一直在請求Bloom,表示自己多麼的想要見面. 女王不是誰都能演的,而所謂的受更可能是這一場「表演」的真正主導。這也為最後一張molly的自白做了鋪墊,在前面所有的這些Bloom的視角中,bloom都是一個受害者,molly佔有絕對的主導權。但真的是如此嗎?或是這只是bloom自己的想像呢?

雖說martha一直在請求bloom見面,但是bloom一定不會見她的,他更享受書信往來上的出軌。這種隔著一定距離的「進攻」像是之前的注視一般,既可以理解成極具進攻信,也可理解為非常的懦弱。雖說seeing和talking某種程度上也算是一種行為,但離真正的做了什麼還是有距離的,特別是對於bloom這麼一個以感官為主的人來說,腦海中的想像並不算什麼成就。相比之下,他的無能或是impotence就顯得更為突出了。

因此,所謂的masculinity的問題也隨之而來。到底什麼是「男子漢氣概」?與所謂的英雄氣概有多少相似度?勇敢,成功,果決,主導,甚至有些好色?那麼,一個渴望被叫做「淘氣的小男孩」的男人,渴望被女人狠狠的懲罰的男人,算是有男子漢氣概么?一個主導整個劇本的小受算是有主動權嗎?一個只能肆無忌憚的打量漂亮姑娘的男人,算是有男子漢氣概么?一個被資本主義的物質俘獲的呢?《尤利西斯》成功地打破了所謂的「masculinity」和「femininity」之間的二元對立關係,把對不同性別的刻板印象複雜化,但是同時,出於個人理解或是由於時代局限,他也在加強許多刻板印象,尤其是對於女性的。雖然女性不一定是矜持的,但是《尤利西斯》中所有的女性骨子裡都是充滿性慾的。Bloom和Stephen還有所謂的賢者時間,但是女性在這本書中,幾乎是無時無刻不寂寞。雖然喬伊斯並沒有將其加以道德判斷對其譴責或鼓勵,但是當書中的男性角色可以有更為複雜的思考和想像時,女性角色總是圍繞著情與愛。或者說,這本書中的女性的所有舉動都可以從感官身體上找到動因,甚至Bloom身體感官上的敏感也似乎是為了給他增加一些女性色彩。有激進一些的評論家認為,Ulysses is Sexist. 而平和一些的,也只會說Ulysses complicates the idea of masculinity.而至於femininity, 大概其他作家在這上面做了更多的貢獻吧。


說到女性,這一章中還寫道了教堂中的女信徒。喬伊斯或許惡趣味也或許只是誠實的將這一彌撒場景寫的非常的色情。比如說,所有的(女)信徒們都在聖壇前跪著,低著頭。牧師朝信眾們走來時,「murmuring, holding the thing in his hands.」 按字面翻譯,這便是「牧師朝著他們走來,喃喃低語,把那玩意兒拿在他的手中」。接著是聖餐禮,他在每個人面前停下,將代表著耶穌身體的麵包拿出來,滴了一兩滴Bloom暗自吐槽大概是水的液體(實際上代表著耶穌的血),將它塞進了女信徒微漲的嘴中。Bloom當然是看不起教堂的,更看不起這些儀式。早在之前就出現了許多他對宗教表示懷疑的字句,這一章的這幾段也不例外。聖餐儀式這一行為在他看來,無非是愚蠢做作或是鼓勵食人這兩個選項二選一。我最喜歡的吐槽便是對於I.H.S.這一縮寫的理解,原來代表著I have Suffered (我已受難),但也可以理解為I have Sinned (我有罪).

而至於女信徒和男牧師這個性別關係,並不是喬伊斯為了表現色情而捏造的。回到時間線上來,第五章發生的時候,正是1904年6月16日的上午10點左右,周四。雖說這是尋常的一天,但是在一個工作日的早上10點還能出門來教堂的,只有那些家庭主婦了。雖說bloom和stephen也還在外面閑逛著,但是第二章中我們知道,stephen並不是沒有工作,只是他已經上完課了。而至於bloom, 第八章也會告訴我們,他還是在工作的,只是在去葬禮前要打發一些時間。教堂是為所有人開放的么?是又不是,因為在此刻,它有著明顯的gender-雖說叫做mother church,但是此時教堂只有女信徒和男牧師,這也進一步加強了教堂和宗教的父權形象。

提到mother church, 多嘴一句無關的話。我不用微博,但似乎知乎上和微博上都有各種奇怪的女權運動者。之前我的timeline上出現一個問題,關於對某奇怪公眾號改稱「母眾號」的看法。有回答稱,這是傻逼的行為,因為這個公眾號忽略了「祖國母親」「母語」等稱呼。撇開「母眾號」不談,「祖國母親」抑或是「母語」並不能證明任何事情,這只是體現了社會和文化對於男女分工的刻板認識。比如說,母語之所以是母語因為女性往往有著母親、養育、繁衍、自然等形象,因此把出生時學會的、與自己親密的語言稱作母語,並不能表示任何男女平等相關的信息。同樣,祖國母親和motherland 體現的更多的也只是這是養育「我」的地方而已。甚至,比較歷史不同時期的寫作,還很容易發現祖國母親這一稱呼往往出現在缺乏國家自信甚至被侵略的時期,同理,當我們稱呼地球母親時,往往表達的也只是這一無私養育我們的星球(如今傷痕纍纍)的意思。在愛爾蘭近一百多年的各種插畫中,常常出現一個女子被一個英國男士兵拉扯綁架的形象,而這個受害姑娘往往叫做Eire或是Cathleen. 將自己的國家比作被欺負的少女支持男女平權了嗎?大多數情況下,也許只是在強化一些印象而已。而至於「母眾號,」個人認為這一改動非常的追求噱頭且愚蠢,但是並不表示針對語言表達中蘊含的性別概念的研究愚蠢。大概這其中的差別,便是所謂的「田園女權」和認真的的「女權主義者,」或是所謂的「文藝青年」和真正的研究文藝的學者作者讀者的區別吧。


最後說一下癮和無聊。

之前寫第五章的時候,大概是因為當時對於《尤利西斯》的《奧德賽》parallel太過著迷,總以為癮便是最重要的了。當時概括了很多,所謂的成癮在這一章中包括沉浸於對東方的想像(orientalism)、沉迷於情慾、沉迷於身體或是自我欣賞。其實所謂的癮還有很多,比如女信徒對宗教的癮,宗教對於自己的儀式和影響力的癮,男性對於女性的癮、人對於商品的癮、讀者對於性別區分的癮等等。

什麼是癮?強迫性的持續的過度的不受控制帶來虛無的愉悅的行為。既然是過度的,在他人看來是不恰當的,很大程度上便是虛度時光的。哲學問題來了,虛度的時光算不算充實的日子?無所事事算不算一件事情?若是太抽象,類似的問題還有:整天玩遊戲算不算充實?沉迷買買買是否有意義?這些事帶來的快樂到底算不算真正的愉悅?

Bloom這個人算是一個偏被動逃避的角色。他總是選擇遺忘,選擇逃避,因此在無聊和充實中大概也總是選擇無聊。他不做任何所謂的「建設性」的決定,也沒有任何積極向上的改變。但是他的這種無聊、這種「沒有意義」的人生態度、這種閑逛不回家、盯著姑娘看卻沒有任何性愛的行為、這種過度的不受控制的癮,算是activity嗎?算有價值嗎?沒有任何絕對的答案,但喬伊斯花了700多頁寫這兩個人的幾乎什麼都沒發生的尋常的一天,大概也算是給出了他自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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