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落地就擁有國籍,除了美國還有哪些國家

目前世界各國在公民出生權方面,主要採取出生地主義、有限制出生地主義、以及血統主義。

出生地主義( Jus Soli)

即孩子出生在哪個國家,就是哪個國家的公民,就是通常大家說的「落地國籍」。採取落地國籍政策的幾個主要大國包括了:美國,加拿大,巴西,阿根廷。

根據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第一款的規定,在美國出生的人均為美國公民,所以我們赴美生子的美寶自動擁有美國國籍。

原文如下:「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的人,均為合眾國的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實施限制合眾國公民的特權或豁免權的任何法律;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對於在其管轄範圍內的任何人,不得拒絕給予法律的平等保護」。

美國憲法第十四條修正案,從1868年通過至今,在美國歷史上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她被稱為「美國憲法的心臟」;根據這一條憲法,孩子出生在美國,即擁有美國國籍、成為美國公民,憲法賦予的權利是任何人任何組織無權剝奪的,父母也無法代替孩子決定孩子的美國國籍歸屬問題,需要到孩子成年時由自己決定是否願意放棄美國國籍。所以即便要放棄國籍,也需要孩子本人到美國政府機構宣誓,簽署相關文件才算正式退出美籍。

美籍寶寶能在國內上戶口么?答案是肯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

1.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2.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在多數情況下,赴美生子的父母並不具有當地的永久居留權(未定居在當地),故美寶是具有中國國籍的。

既然承認美寶是中國人,就要給一切國民待遇,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前提下,根據中國國籍法上戶口這事合理合法,所以不用擔心。美寶上了戶口之後,在國內看病可以享受醫保,在上學的時候在國際學校之外,也可以選擇公立學校且免借讀費。當然,帶孩子直接在國外生活念書自然也可以。

全球所有採取落地籍政策國家大都分布在美洲,包括了:安地卡及巴布達(近期或政策有變)、阿根廷、巴貝多(近期或政策有變),貝里斯,玻利維亞,巴西、加拿大、哥斯大黎加(25歲之前須在哥斯大黎加登記),厄瓜多,薩爾瓦多,斐濟,格瑞那達,瓜地馬拉,蓋亞那,宏都拉斯,牙買加,賴索托,墨西哥,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吐瓦魯,美國、烏拉圭,委內瑞拉。

有限制的出生地主義(Restricted Jus Soli)

須要同時滿足:孩子在該國家出生,父母雙親至少有一方為該國公民(或已取得永久居住權),或父母及孩子須在該國居住滿一定時間,才能申請該國國籍。

實行該政策的國家和地區主要有:

1. 中國香港

只允許「單非孕婦香港生子」,即指父母須有一方是香港籍,才可以在香港生產,所生孩子自動獲得香港籍。

2. 英國

自1983年起,在英國出生的孩子,父母須至少有一方為英國國籍,或具有永久居留權,18歲前都可申請英國國籍;或父母均非英籍,須在英國居住成長至10歲;或父母一方在孩子出生後(自2010年1月13日起)加入英國部隊參軍,孩子可申請英籍。

3. 澳大利亞

父母至少有一方有澳大利亞國籍或具有永久居留權,在澳所生孩子可直接入籍;若其父母均為外籍,所生孩子在澳洲居住滿10年,10歲生日時可申請澳大利亞國籍;若父母中至少有一方為澳大利亞公民,無論孩子是否出生在澳大利亞,在18歲前都可直接申請入籍,過了18歲之後轉為有條件申請。

4. 紐西蘭

父母須至少有一方有紐西蘭國籍或具有紐西蘭永久居留權(父母一方為澳大利亞國籍或具有澳大利亞永久居留權也可以),孩子可獲得紐西蘭國籍。

5. 愛爾蘭

父母須至少有一方有愛爾蘭國籍或者英國國籍;或具有愛爾蘭或北愛爾蘭的永久居住權;或父母在愛爾蘭四年內住滿三年時間(學生和尋求庇護者除外)。

6. 德國

孩子父母須至少有一方已連續且合法在德國居住8年以上,並獲得德國永居權3年以上,孩子出生後自動可獲得德國國籍,但在23歲之後,須要按照德國政府要求,書面提交放棄所獲得的父母所在國血統國籍的書面證明。

7. 法國

孩子父母須至少有一方在法國出生,在法國生的孩子將自動獲得法國國籍;父母均為外籍,則須從8歲起在法國連續住滿5年,13歲起可由父母代申請法國國籍;或從11歲起在法國居住(或連續居住)至少5年以上,18歲仍在法國居住,則可獲得法國國籍。

8. 西班牙

父母須至少有一方有西班牙國籍,或具有永久居留權且合法居住在西班牙,在孩子出生時就自動獲得西班牙國籍。

9. 葡萄牙

父母雙方在孩子生產時均已不在其原有國家工作,在葡萄牙出生的孩子將自動獲得國籍。若父母也想入葡萄牙籍,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孩子出生後合法在葡萄牙居住五年以上。

10. 南非

父母須至少有一方有南非國籍或具有南非永久居留權,孩子出生後可自動獲得南非國籍。

11. 希臘

父母雙方非希臘國籍的,父母雙方須獲得至少5年的希臘的合法居留權,同時孩子須在希臘接受小學教育。

12. 馬來西亞

父母須至少一方有馬來西亞國籍或已獲得永久居留權,其在馬拉西亞出生的孩子將自動獲得馬來西亞國籍。

13. 泰國

父母雙方均須在泰國合法居住滿5年,孩子出生後可獲得泰國國籍,然而此類基由出生地主義所獲得的國籍在一些情況下會被取消(如長期逗留海外等原因),但基於血統獲得的國籍則不在此例。

14. 柬埔寨

在柬埔寨合法居住的外國人,在柬所生的孩子自動獲得國籍。

15. 智利

父母雙方非智利國籍的,須向政府提交申請,審核通過後才能加入智利國籍

16. 哥倫比亞

父母須至少有一方有哥倫比亞國籍,或以哥倫比亞公民形式居住,孩子可獲得哥倫比亞國籍。

17. 多米尼加

通過「過境」在多米尼加出生的孩子,以及「非居民」所生的孩子(包括有效居住簽證過期,及無證工人),不能通過出生地主義而獲得公民權。

18. 納米比亞

父母有一方為納米比亞公民,或父母中有一方長居在納米比亞,在納米比亞出生的孩子將自動獲得國籍。

19. 埃及

孩子父親若出生在埃及,則其孩子出生時能自動獲得埃及國籍。

20. 伊朗

父母雙方其中一人在伊朗出生,其在伊朗出生的孩子將自動獲得伊朗國籍。

21. 摩洛哥

父母雙方均須在摩洛哥出生,且父母均為合法移民,在孩子成人前兩年可申請摩洛哥國籍。

22. 巴林

若孩子的在巴林出生,且在孩子出生時其父親有巴林的有效居住簽證,孩子出生後將自動獲得巴林國籍。

23. 蘇丹

若父親不在蘇丹出生,在蘇丹出生的孩子須向政府申請方可獲得蘇丹國籍。

24. 突尼西亞

父親和祖父均須在突尼西亞出生,同時在滿20歲之前須宣誓加入突尼西亞籍。

血統主義(Jus Sanguinis)

即孩子出生時根據血統原則自動取得其父親,或母親所在國的國籍,與在哪裡出生無關。所有未列入上述出生地主義、及有限制出生地主義的國家均採取血統主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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