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新規定:不允許有捆綁銷售,退票、變更,非自願免收手續費!

可能是2017年的幾大航空界的新聞影響力夠大吧,比如竟然有人不知道兒童也要買機票,某外國航空公司因為超售居然毆打乘客,一些機票銷售網站竟然偷偷捆綁銷售保險,讓不明真相的吃瓜群眾無辜花了許多冤枉錢。可見,關於航空行業很多人都再也別想用捆綁銷售的套路有很多知識盲區,航空公司也還有許多亟待完善的行業服務標準,於是,民航局要出手了!

最近,民航局發布了一篇《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留意這個截止時間!如果你平時旅行或出差的時候,在買票、搭乘飛機和航空公司打交道的過程中有任何不太好的體驗,千萬不要拘束,盡情去提建議。小小的聲音也可以聚沙成塔,幫助更多人獲得一個理想的出行體驗。

說具體點,這個「民航旅客國內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究竟對我們來說有什麼切實相關的信息呢?在訂票、搭飛機的過程中,到底會遇到哪些變化呢?

首先,這個徵求意見稿當中,對於客票銷售、客票變更、退票、旅客乘機、行李運輸、航班超售,以及服務承諾和服務質量都分了獨立章節,做了具體說明。這麼一看,是不是突然覺得跟自己關係還蠻大的?

接下來,我們來幫你劃重點啦!以下這三件事和每一位乘客最息息相關。

再也別想用捆綁銷售的套路

明航局在「客票銷售」方面明確規定:「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不得以默認選擇的方式為旅客做出購買付費服務。」

如果還有售票機構這麼做怎麼辦呢?

在關於「法律責任」的章節中也明確寫道,以默認選擇方式為旅客購買付費服務的,「由民航行政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關於「客票銷售」的章節,有這樣的說明,「承運人應當在承運人官方網站、承運人及銷售代理人售票場所以及承運人執飛的每個機場公布承運人運輸規定全文內容以便公眾查閱,並在上述場所提供信息告知旅客獲取承運人運輸規定全文內容的渠道和方式。」也就是說,等新的管理規定正式發布實施之後,我們在官網、機場應該隨處可查,而且,第十五條還寫道,「旅客要求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對運輸規定進行解釋時,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應噹噹場準確地做出解釋。」

看到沒,絕對不開玩笑的,作為旅客,要記得這項權利!

變更、退票,非自願不收手續費

這次的《徵求意見稿》重點規範了關於客票變更和退票的內容,類別分得很細,規定了各種情形下旅客自願和非自願的變更和退票,相應的辦理要求和費用收取,看了之後讓人很有安全感。

1、客票變更的情況

自願類就不多說了,「按客票的票價適用條件辦理「,這一點要求購票人在買票時一定要看清機票的退改簽說明。

非自願類變更,也就是說因為航空公司方面的原因或者是機場、天氣等原因,導致旅客需要改期或者簽轉的情況:

因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原因導致的變更,「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承運人應當在有可利用座位情況下為旅客辦理客票改期,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改期費用和票價差額。」「旅客要求籤轉的,原承運人在徵得新承運人同意後,應當為旅客辦理簽轉手續,並且不得收取簽轉費用。簽轉產生的票價和行李運輸費用的差額由承運人退還旅客或者為旅客補足。」

因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導致的變更 ,「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承運人應當在有可利用座位情況下為旅客辦理客票改期,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改期費用,產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承擔。」「旅客要求籤轉的,原承運人在徵得新承運人同意後,應當為旅客辦理簽轉手續並且不得收取簽轉費用。簽轉產生的票價和行李運輸費用的差額由承運人退還旅客或者由旅客補足。」

2、退票的情況

關於退票,也是分為自願和非自願,同樣的,自願退票按票價適用條件來。

非自願退票,因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者不能提供原定座位導致的,在客票完全未使用時,應該退還旅客全部票款;如果客票已部分使用,那麼退還未使用航段的票款,這兩種情況都不得收取退票費。

這一點,有沒有跟你以往的印象不太一樣呢?另外,在新規定中也具體描述了因為傷病原因要求退票的情況,比如,出門旅行之前突然發生意外骨折了之類的……那麼出具符合條件的診斷證明,也是可以退票,並且不得收取退票費的。

遇到超售,保障更人性化

儘管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遇到超售的情況概率並不高,但《徵求意見稿》新增的超售時處置原則、告知解釋義務、補償和退票原則、服務保障措施等,對消費者權益有了更好的保護。

因超售導致旅客在登機口自願放棄行程或被拒絕登機,承運人應當做好後續服務工作。

「為旅客安排的後續航班離站時間與旅客原購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離站時間間隔在 2 小時以上,承運人應當為旅客提供免費餐食。為旅客安排的後續航班離站時間與旅客原購客票上所列明的航班離站時間間隔在 6 小時以上,旅客要求住宿的,承運人應當提供免費住宿。」

這裡寫得非常清楚明白!不過,還要再說明一下,以上這些規定是針對國內的航空公司,如果你是購買的國際機票,不要拿這裡所說到的規定去和航空公司談判。

綜上所述,可以發現,民航局的這份新規定,在法規層面,為消費者撐起更好的保護傘,感受層面,致力於讓大家體驗到更好的出行服務。因此,也有不少小夥伴就議論紛紛!服務提升,是不是機票會漲價啊?理論上來說,更高的服務標準、更好的服務質量,的確有可能影響到機票票價。但是,誰知道會怎樣呢?不如趁現在趕緊把一整年的假期規劃好,儘早下手把機票買好,不就不用擔心漲不漲價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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