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話題

這幾天知乎的熱點跳來跳去,總逃不過一個死字。

托養中心49天20死,為母刺死人的青年,跳站台被動車組卡死的男子。

我不由想起2015年1月16日的凌晨,姚貝娜的病房外擠滿了記者。

我又想起一個知乎提問,中國是否擁有遠超於其經濟發展水平的社會治安水平?為什麼? - 知乎,這個超出經濟水平的治安水平,其中一個標準是命案的破獲率高。

人固有一死,或輕於鴻毛,或社會媒體熱點。

從孫志剛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以來太多本該暴露的問題,只能通過死亡一事,才能進入公眾的視野,才能讓當權機關有那麼點機會留意一下。對比之下,你是不知道該慶幸孫志剛一人的死(之前死的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引起社會的注意,還是該悲哀練溪托養中心49天用20條人命才能引起注意。

再回到中國是否擁有遠超於其經濟發展水平的社會治安水平?為什麼? - 知乎,這個提問。如果說命案破獲率高,就能說明治安好。那麼辱母殺人案,還真是破獲得很快很及時。但是這種案件是怎麼發酵的呢?它的背後是多少個本該被注意的案件,就這麼不了了之了,非要等到死了人,出了大事,一系列問題才有被提起討論的可能。僅僅是被關注的可能,而不是被治理的可能。

如果說,這個社會最後只有死人才能成為解決積瘤的機會,又或者死也解決不了頑疾,甚至一個人的死還作為他人的人血饅頭。

那麼辱母殺人案這種事,國不國,法不法,那些正在感受著知乎人感受不到的苦難的人,拚死一搏,也僅僅能爭得一絲尊嚴罷了。

最後我又想起一條秦律:誹謗者族,偶語者棄市。這和知乎刪帖的準則倒是嚴絲合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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