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回被自己傷害到精疲力盡才離開的前任?

我們是Lesbian,我是P,她是T。兩個人家庭背景都不錯,各方面素養也都比較高。我高三,她高二的時候,我們在一起一年多,模範情侶,也風雲過。後來我在外地準備出國,我們異地,她高三。我短時間內出軌三次。兩次和男人,均未發生過關係。這期間她都是我出去玩夠了隨時隨地回家,她一直都在的態度。第三次是和一個很有手段的T。起初她依然是你玩夠了就回家的態度,但是後來事情複雜了。那個T在精神上折磨我,可以輕易把我玩弄於股掌之中,我那時不諳世事,很害怕,幾次跑回去找她,幾次都又被那個T哄回來了,把她也折騰的夠嗆。那個T還不間斷的在我倆之間製造種種百口莫辯的誤會,加上我那時不懂事,膽子也小,愛逃避,做得一些無法挽回的傻事,斷斷續續折騰了一年多,最終我倆的緣分被我徹底折騰斷了,ended up ugly。我用了一年多的時間忍辱負重地成長自己,現在的我和那時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我想把她追回來,但是她現在已經有了一個談了一年多一點的女朋友了,兩人感情貌似穩定。

我愛她不遜於蓋茨比愛戴絲。

求助各位,實在不願重演懂事之前,情動以後,長不過一天的悲劇。

跪謝!


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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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下時間,高三開始,一年多……一年多……又是一年多……滿打滿算你現在大四畢業了吧?年輕真好。真的,我不是在倚老賣老的調侃,真的覺得年輕真好。因為再過幾歲,就會本能的壓抑愛情的衝動。

愛情和創作一樣,很容易產生於衝動,也很難把這股衝動保持下去。當你頭腦中突然有了靈感,在具象化之前,你會壓抑不住自己的激動,因為一切感覺都很美。但如果你把這衝動變成了文字,凝固到了紙上,會覺得它也不過如此,於是失去了進一步琢磨的興趣。世界上大多數文學青年都是這樣失去對文學的興趣的,他們被自己的文字嚇跑了。

愛情也是一樣,衝動過後就是要想辦法繼續雕琢生活,應付那些看起來不太美好的事情。千雕萬琢之後,生活要麼被鑿斷,要麼磨了稜角,鮮有大器。

所以這並不是懂不懂事的問題。長相廝守就得互相遷就。若是兩個不願意妥協的人,也就只能相遇後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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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如此悲觀的論調也只是後話,都是追回來以後的事,目前我們先考慮追的問題。

如何追回來?一千個人當然有一千個內心柔弱的地方,也就有一千種追法。但拿捏對方的弱點這不是正義的愛情。喜歡她就告訴她,不要逼她做出選擇,畢竟她身邊已經有其他人了。

其實我不太贊成橫刀奪愛,畢竟這會傷害到第三個人,尤其是你對追回後的生活沒信心的話,這更成了鬧劇。

愛一個人沒有錯,讓她知道也沒有錯,只記得尊重對方的選擇。

我喜歡你,我知道你身邊有別人了,但我依然喜歡你。

我願意唱歌給你聽,願意等你的電話,願意守在路口只為了看你一眼——也讓你看到我。

我願意把快樂的事情和悲傷的事情都與你分享,也希望你能與我分享你的一切。

但若你不願意跟我說這個,那我也不會生氣,我會站的遠一點,繼續給你唱歌,繼續躲在人群里望著你,直到我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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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這樣吧。


我也是lesbian 不同的是 我是那個T 我也在跪求辦法可以追回她 她還沒有現任吧


看了下評論,都是兩年前。我跟她在一起一年,中途我出軌過一次,主動坦白,她原諒了。異地,後期持續吵架,分分合合,感情越來越淡。最後她說她真的不愛我了,覺得吃了太多苦不想再回頭。但我真的想再追回她,如果她回頭,我再也不會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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