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是酸的,酸的是一種味道,所以蘋果是一種味道。為什麼這是無邏輯的推理?
03-16
邏輯推理
1.這是一個三段論,但是作為中項的「酸的」,在大小前提里並不是同一個概念了。也就是說這裡犯了三段論里的「四詞項」錯誤。
2.就算這裡的「酸的」是同一個概念,這個三段論中的主詞「蘋果」在前提中並不周延,卻在結論中周延了,違反了三段論的規則。以上兩點,該推理是不符合形式邏輯的。
對於分析一個命題是否有效,你不需要關注命題本身的實際含義,把蘋果換成桃子梨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都行。我們只用關注其形式,根據需要將其化為標準形式,利用真值形式的變形,得出範式或者考察其是否符合規則來判斷其形式是否有效,這才是邏輯關注的。在符合形式邏輯的前提下,替換詞項,保證前提真的情況下,結論一定為真。翻譯成英文題主就懂了。。。
蘋果吃起來是酸的,酸是描述蘋果這個名詞的屬性味道的形容詞
實際上是蘋果的味道是酸的
「蘋果是酸的」不等價於「蘋果等於酸的」,實際上這個「的」就已經說明這不是個等價關係了。
第一句話:物體S(蘋果)具有屬性(嘗起來酸)。 第二句話:東西A(酸這種感覺)都是東西B(味道)。 結論:物體S(蘋果)都是東西B(味道)。 發現了嗎,第二句話(三段論里叫前提)里的「酸」的性質已經變了,和第一句話里的「酸」不是同一個東西了。 正確的推論應該是 大前提:蘋果(嘗起來)是酸的
小前提:(嘗起來是)酸的(東西)都是有味道的(東西)
結論:蘋果是有味道的(東西)。這是漢語的歧義性問題,不是邏輯推理問題。第一,要高清楚形容詞和名詞的區別:酸(沒有「的」)是一種味道,蘋果是有味道的。第二,「是」是什麼意思?等於、屬於、有某個特性?
蘋果是酸的 這句話有所省略 補全了應該是 蘋果的味道是酸的酸味是一種味道所以蘋果的味道是一種味道 這個邏輯沒有問題啊
酸的是一種味道,這句話不通。
首先,蘋果是酸的,但酸的不一定是蘋果。
其次,味道,外形,大小,重量,顏色等等,這些都是蘋果的各方面屬性,酸是對味道的這一屬性的形容,所以名詞可被形容,但形容不是該名詞本身。
然而,如果將蘋果看做形容詞,則該命題可成立,即,蘋果是酸的,酸是一種味道,所以蘋果(味的)是種味道。犯了以偏概全的邏輯錯誤,酸只是蘋果的屬性之一。
酸的不是味道,酸才是味道。
從語法講就是把修飾語和賓語混為一談。主語是什麼樣的和主語是什麼,兩者不一樣好么。
就像一張紙不等於一本書一樣,數學中的等於,是有條件的,同等單位、同屬性,才可以進行比較對等。
因為有「的」
如果第一句為 蘋果是酸,推理才成立。
其實這句話省略了啊,補完為:蘋果是酸的食物。就沒有問題了。「蘋果」有多個屬性,其中一個是「酸」。
「酸」是一個屬性概念,屬於「味道」這個集合。
如下圖:如果蘋果只有「酸」這一個屬性,才可以說「蘋果也是一種味道」。但明顯不是,蘋果還有很多其他的屬性,完全跟「味道」無關。所以,「蘋果是酸的,酸是一種味道,所以蘋果是一種味道」的推理是錯誤的。蘋果(的味道)是酸的,酸是一種味道。第一個酸是指蘋果的味道。
蘋果的本質是一件物體,而味道是它自身的性質,不能用它其中的一種性質來概括它本身
我更想知道的是從數學方面進行的否定,與上述命題進行對比的命題是「凡人都有死,蘇格拉底是人,所以蘇格拉底有死」這個命題就完全可以通過數學語言進行肯定,可是對於問題中的命題無法通過數學語言去否定。
忘記在哪門數學課上了(我是數理學院的學生,所以數學課比較多),學過一種關係——等價關係,即如果A等價於B,那麼反過來B也等價於A,所以蘋果是酸的成立,酸的是蘋果,很顯然並不一定,所以這不是一個等價關係,而只有等價關係才可以像題主說的那樣傳遞,既然蘋果是酸的和酸的是一種味道都不是等價關係,自然不能傳遞到蘋果是種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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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題主看懂沒,個人覺得凡是上過大學,學過高數的人,都能很容易的看出這個錯誤來。——————什麼,你沒看懂?天啊,難道這就是本科學數學的優勢嗎?感謝你給了我活下去的動力!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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