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b站科里斯事件中,up主科里斯被人肉?
補充:該up主姓名、住址、學校等詳細信息在微博,b站評論區被大量傳播
他有一個未成年不良少年團體,專門上傳反社會的視頻。他qq空間裡面有自製鋼片彈等武器的視頻。還有比中指的。崇拜納粹的。這種人都有圈子。一鍋端不好嗎?還有多少受害人?這麼熟練第一次?不就是到我們南京辱罵我們先人的那個上海zs的幼年版嗎?放過他等他究極進化?知乎不是B站,不搞sm.不要總是驚異為什麼世界上會有這種奇葩。他未成年的時候不知道排練多少回了。但是當時大家都說。他是個孩子。(?_?)還有下面幾個蘿莉控。我告訴你們。我和我妹以前是可愛twins,被家旁邊的戀童癖騷擾六年。有一段時間都不想回家。看見他就全身無法動彈。小時候我不懂還喊他大哥哥。現在我只想打自己的嘴。你們才不是什麼大哥哥。你們是渣。_(:з」∠)_
要是中國有管教這個人渣的法律還需要一堆上班上學狗出力維護社會良序嗎?人肉別人不對,但是人肉科里斯,下不為例。科的很多行為在某些國家是足以觸犯法律的,比如我所在的德國,你持有納粹物品就得被查水表了。我國的法律在制定和執行方面真是很落後的。這些未成年人渣必須管起來,至少需要訓誡起家長嚴加約束。法律不管大家只能「幫你」管了。
PS:我個人覺得這人真的有點心理問題,一個健康的15歲男生為什麼會喜歡10歲小學生?不是都會喜歡漂亮豐滿的大姐姐嗎?想到納博科夫的洛麗塔,裡面的男主人公從小就是蘿莉控。我突然覺得此人以後危險性很大,一個人的趣味很早就固定了,我怕此人以後也是禍害一個。更新:我還是建議事情沒有明朗前大家不要上頭,你不能確定人肉出來的信息是真的,而不是別人的誤導,一個半月前的國家隊事件,這次的科里斯,最後都說人肉的信息是假的。
不管一個人做了什麼,人肉都是不對的。
。
。
。
。
。
。
。
。
。
。
。
。
。
這逼崽子就是活該,要是有人敢誘拐我妹妹的話他能不少零件活到18歲我跟他姓!!!
諸位網友曝光這貨時盡量用小號,別因為一個人渣影響的自己的生活。
我個人認為,網路暴力很可怕,是一種很極端的手段
但是,這回網友們用得還真不錯
江歌案的劉鑫我們沒法用法律制裁她,她足夠狡猾知道怎樣化解
電擊門的楊永信我們沒法用法律扳倒他,他有靠山就是王法,人盡皆知有關部門無動於衷
但是這個精神猥褻qj少女的未成年人渣,要是法律和其他手段都無法制裁他,單身的媽媽咽不下這口氣,銀色北伐軍咽不下這口氣,扒他許久無人問津的up主咽不下這口氣,我們沒有人咽的下這口氣
而且這個混蛋惹錯人了
他有罪,他活該,他應受這些懲罰
別說什麼那這個男孩的未來怎麼辦,他在精神qj小女孩時沒有想過女孩的未來怎麼辦,我不僅希望他未來一片灰暗,我更希望他沒有未來,我就是這麼惡毒,因為我也有個十歲的妹妹純粹是活JB該。
做錯了事還這麼出言不遜,的確,他這種情況警察能不能查到本人不好說,查到了也頂多教育一下,所以,我們應該慶幸還是有人能夠以暴制暴的。
當有人打法律擦邊球幹壞事的時候,我認為已經無所謂是否涉及隱私權之類的問題了,正所謂:你爹媽不教育你,那我就替他們教育教育你!已闢謠!十分抱歉!
原答案作廢,可拉到底部看新答案。http://bbs.ngacn.cc/read.php?tid=13644699page=6rand=209
————————————————————————————
以下為原答案:」然而事實證明人肉也沒用,有當教師的老哥去那小崽子的學校了解情況,被這小崽子帶著一幫混混打了
那老哥好像還是什麼wower聯盟的
未成年+地頭蛇, 抱歉真的是可以為所欲為的
社會性死亡?人家不在乎,先不說在當地照樣混的風生水起,等幾年熱度一消,出來還是一條好漢(迫真)
不過還提供一個新思路:這崽子的父母也不簡單,估計不是當地土皇帝就是涉黑人員,查查說不定有驚喜
小崽子為所欲為,為所欲為
rbq,rbq————————————————————————————
最後談一點個人感想。
剛剛看到,有人說人肉出來的信息是假的,然後馬上就有答主跳出來說「你們這群網路暴民又在狂歡了balabalabala……」
(說明這小崽子還有點反偵查意識,竟然知道放煙霧彈。還說人家是15歲的無知迷途不懂事少年的,可以自撞南牆清醒一下了。)那麼,理中客先生/女士
假如,這事落到你頭上,對方不但受法律保護,還可以繼續對你的女兒為所欲為,甚至有教唆你女兒自殺的能力,還能用網上的輿論抹黑你把鍋甩到你頭上。
你會怎麼辦?你能怎麼辦?你該怎麼辦?
至於說以教育改造為主,我可不認為對幼女有性趣的15歲、馬上就是高中生的小崽子,是個可以再改造潛力的五好少年,呵呵。
而我討厭這些理中客的最大原因,就是他們一直在強調人肉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卻對如何應對這種情況閉口不談。
只談如何保護加害者的合法權利,不去談如何保護受害者,一個個都可以去當辯護律師了
還能說出「既然沒有制裁他的法律,說明他不應該收到懲罰」這種話
RBQ,RBQ
至於那些說「等這小崽子長大了社會會教訓他」我只想說,社會只會教訓自大的蠢人,不會教訓狡詐聰明的壞人。你覺得這小崽子算哪種呢?
我當初就在想這事要想帶節奏太簡單了。
什麼wow玩家什麼老油子什麼35歲掌控社會資源的成年人。
我自己都能想到帶節奏造謠的法子,反正大家也只會相信自己相信的。
當年的小販城管事件可是給了我很深刻的印象。
所以說人肉就算了,造成重大影響,這我是不是要說他造謠?
————————————
所以說,如果這圖是真的。各位,能不能理性點?
不能?那就繼續唄,反正網上嘛。
補了一下相關新聞,最好笑的是我看的所有新聞中沒有任何一篇提到該up主父母對此事的態度。
你可能覺得過分了,我不覺得。
所以說,這就是你們所說的正義?人肉,網路上的辱罵。
我來告訴你們你的的正義是什麼,就是狗屁 ,什麼都不是。
高舉著正義的大旗來對別人進行人肉,網路暴力,為什麼你們能說出這種話,輿論的正義?笑死我了,開什麼玩笑!!!你們有什麼資格進行審判,法律都沒有進行審判,為什麼你們就能高舉正義的大旗來進行這種辱罵他人的事情。等到你被網路這樣迫害的時候,希望你不要叫苦————————————新消息,克里斯人肉錯了,呵呵紅紅火火恍恍惚惚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一群藉助正義的施暴者們,可以說是很活該了對於他被人肉,該嗎?該
人肉他對嗎?我覺得不對
-----------------二更一下,有消息說人肉錯人了———————————————編輯一下————————————
現在稍微多了一些評論和互動,首先說一點(下面的話沒有強烈感情,可能不和某些人胃口吧)
我相信來到這個問題的人肯定沒有任何一個懷疑科里斯的所作所為到了罪不容誅的境地有些答主乃至評論區提到的,絕對不允許任何人,尤其身邊的至親被這樣無所不至地騷擾、侵害,我覺得是這個問題下的共識所以由此得出結論這個行為天理難容的惡徒到目前的境地絕對是自找的但是,我對人肉他乃至任何人持保留態度
回到這件事來說,我覺得大眾選擇人肉他,應該強調是出於「我們只能這麼做,來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也就是說完全建立在我們找不到理性的手段來讓他受到正義的懲罰。然而同時也要強調的是並不是「我們這麼做能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我認為這兩者有極大的區別,區別了正義的人應有的憤怒與假借正義之名所發泄的情緒。我覺得每次人肉,每次這樣的事情,乃至於到惡俗圈....都是一件不足為訓的事(我相信你們明白不足為訓的意思)。
儘管往往能夠實現正義,但也不總是準確的,不是嗎,比如前段時間國家隊事件的雅安消防員炎黃,再早一點南京火車站「被」性侵的李炳鑫我覺得,我們應該做到的事情是讓這個法外狂徒自食其果,讓他逃不過他應有的懲罰,讓他認識到:我們可以用一千種辦法弄死你。但同時,我們自己卻不應該 只 從中看到,你看,我可以有一千種辦法弄死一個人,然後停留在以此產生的勝利感上。很多回答都是第一點談起,而我認為且希望第二點也能成為一個共識。不然,怕不是又會有下一個只能用更強大的人肉搜索等等的方法才能打醒的科里斯2.0。窩狗那幫子人跟幾個大型網路輿論勢力你來我往的時候這小癟三還在扣鼻屎吃的年紀呢。跟他們玩這套?思想,知識量,見識,行為模式,網路用語從裡到外都是你們眼裡的老不死八零後九零後玩剩下的,都2018年了也沒見你們玩出了什麼新花樣。還真以為自己特立獨行天選之人呢?不好意思,你們那些自視獨特的「頭銜」八零後九零後當年早就佔全了。活得不耐煩了。
8很慶幸,國家的司法體制不會被掌握在這些只會發泄情緒的答主手裡。
一個十五歲的孩子犯了錯,他們想到的不是要去教育他,指正他,帶他走上正路,而是懲罰,用網路暴力讓他害怕。
這樣得到的結果是什麼?一個沒有教養,親身體會網路暴力威力的人,你猜日後他會不會去學習熟練地使用網路暴力,繼續懟其他人呢。
希望他們的孩子日後犯錯誤、調皮的時候,得到是正確的引導和教育,而不是一味的懲罰。不然他們的孩子,恐怕好不到哪去。
"Whenever you feel like criticizing any one, just remember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is world haven』t had the advantages that you』ve had."
-The Great Gatsby
update:最新情報,人肉信息很可能是錯的,不知道那些自以為正義的暴民現在會怎麼想,我估計是當沒事發生?
"個人一旦成為群體的一員,他所作所為就不會再承擔責任,這時每個人都會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約束的一面。群體追求和相信的從來不是什麼真相和理性,而是盲從、殘忍、偏執和狂熱,只知道簡單而極端的感情。" -勒龐《烏合之眾》關鍵是別人肉錯了,影響無辜人的生活可不好
有點過分了吧
看看這個問題下的分類標籤都有什麼
「未成年人保護」
十歲的小姑娘是未成年人,那麼十五歲的up就不是未成年人了?他的正當權益就不應該得到保護了嗎?
僅僅是一個十五歲的孩子而已,何必呢?
一群30多歲的,已經成家立業的,掌握著大量社會資源的人,去圍攻,去人肉一個十五歲的孩子,很光榮嗎?這就是你們所謂的狗屁正義?
法無禁止即可為,法律是人活動的守則。這話我都不愛說了,真的!
既然法律不打算追究他,那就說明他沒有罪大惡極到那個程度。
燒殺搶掠要判死刑,偷個東西也要判死刑?
刑罰責相適應不懂嗎?
知乎那些吵吵著要打死這個孩子的,你們的智商呢?理性呢?
動不動就要人肉,動用私刑的,你們腦子裡一點法律觀念都沒有嗎?知不知道什麼叫不準濫用私刑?你們把國家的法律當成什麼了?把國家的暴力機關當成什麼了?他是對是錯,輪不著你們來評判,更輪不著你們給他教訓。天天吵吵著依法治國,這時候呢,符合你意志的法律是法,不符合你意志的就不叫法了?你們可真能選擇性執法啊!
還有說根本不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只想通過關係影響他的升學就業的,甚至要「社會性死亡」直接就毀掉他的前程的,我只能說,你的想法不只比這個up惡毒幾百倍。他只能說是荷爾蒙過剩,而你們就是赤裸裸的作惡!這些人摸著自己的良心合計合計,你是因為同情小女孩的遭遇嗎,是僅僅對這個孩子的行為感到不滿嗎?是希望這件事情朝著良性的方向發展嗎?不,你們不是!你們僅僅是把這件事情當成一個引子,然後把知乎當成你們的情緒化糞池!有多少人是盲目跟風?又有多少人僅僅是為了噴而噴?他們考慮他們的網路暴力會給這兩個孩子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嗎?不,他們從來不想,他們只知道,科里斯是個靶子,而這個靶子立起來之後,我們只要跟著打就行了!反正這兩個孩子的命運跟我也沒有半毛錢關係!「我死後,哪怕洪水滔天!」
悲哀啊,真的是悲哀啊!一個十五歲的孩子犯了錯誤,這群高舉著正義大旗的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教育他,引導他,而是用網路暴力的方式,去打擊他,摧毀他,現在網路上鋪天蓋地的充滿了人身攻擊的言論,這就是你們口中所謂的「教育」?誰給你們的權利這麼做?這麼做能夠使他認識到錯誤嗎?這麼做能化解矛盾嗎?最重要的是,這麼做能夠解決問題嗎?不能!這麼做只能在當事人的心中埋下仇恨的種子,更加的仇恨這個社會,以至於將來採取一些更加極端的措施,你們今天使用網路暴力,擊敗了這個孩子,誰又能保證明天他不會用相同的方式去報復別人?
最後,我希望那些支持網路暴力的人,當你或者你們的孩子也犯錯誤的時候,也能得到如此待遇!
小孩子不懂事,
做了錯事兒還中二的滿世界宣告:
「我們不一樣.....」
這是他成長的必要過程。
既然在bilibili上已經公佈於眾了,
就不要怕譴責了。
反正事情是自己惹的,也是自己鬧大的。
他是人渣不假,你們也是網路暴民,別覺得誰就是正義的,你們心裡都臟。
你們加入之前,小女孩是受害者;你們加入之後,受害者名單加入了少年和他周圍毫無關係的人。
你們加入之前,十五歲up主是施暴者;你們加入之後,施暴者加入了成千上萬的憤怒的網民。同為施暴者,你們有何區別呢?一個個網上喊著法律不健全,懲罰不了這種人渣。我還想著,法律不健全,懲治不了成千上萬實施網路暴力的所謂「正義人士」。
這不僅讓我想起民警棒殺咬人金毛反而被愛狗人士人肉了。現在社會不是宋朝,網路也不是梁山。別覺得掛著一個虛擬ID就能在網上目無法律為所欲為了。他有問題願意娛樂造勢也好,願意集體舉報也罷,單單選個人肉你什麼想法呢?
看看你們誤傷到多少無辜的人?當事人可是什麼事都沒有。還有各位自以為正義的鍵盤噴子,你們以為惡毒地說讓他自殺,他就真的慚愧了?
這種人沒什麼心理壓力的。你們要真把他噴的自殺了,那就有意思了。
網路遊戲導致出人命了。魔獸,論壇,貼吧,b站,一個都跑不了。這說不定就是第二個「藍極速」,國內遊戲行業即將迎來第二個嚴冬。下面的答案,有些人沒有看過程就在那邊指點江山說對啊,不對啊。
開始那位媽媽她有認真的找那個up主談,結果那個up主找了他的小粉絲,在評論里對這位媽媽的行為進行辱罵。那位媽媽沒有辦法了,才去自己的部落,說了這個事情。如果你有個女兒10歲,她和一個15歲的男生文愛,請問你會放任嗎?如果你會?你不配為人父母。如果你會,你就和這位母親一樣,不過會用不一樣的方法而已。網上有許多人你們聖女嗎?玻璃心嗎?有這麼多時間請你們了解一下事情的全部經過,再拿起你的鍵盤行嗎?—————————————————————科普線
15歲已經是青少年了,他可以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難道等18歲讓他再幹些別的事情,到時候還是你們這些人出來,說什麼禽獸,不是人,人肉,你們不就是想看個熱鬧嗎?如果魯迅先生在世,他會對我們的這個社會環境滿意嗎?還是用他犀利的文筆來批評教育?難道不是因為做錯了事情才會被懲罰嗎?我只是個看客,所以我覺得再怎樣都不過分。
我國的法律是不是要好好梳理一遍了,法律很不完善啊。建議學校開個法律課,普下法。如果女孩媽媽不是魔獸老玩家,結果是什麼?這個應該政府機關管的啊
推薦閱讀:
※花季少女被同學姦殺案:保護未成年人渣還是受害者
※時評 | 媒介涉法報道的邊界:「湯蘭蘭案」中媒體的是與非
※未成年子女撫養權歸誰怎麼定?十來歲,常遭父親打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