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網路文學抄襲泛濫現象?

近些年來,網路小說被指涉嫌抄襲的情況屢屢成為社會的熱點話題。最近的電視劇《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原著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花千骨》也被指涉嫌抄襲4部網路小說;著名作家金庸也將作家江南告上法庭,認為江南早期的網路小說大量使用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形象而涉嫌侵權。鬧得最沸沸揚揚的還要數年度熱播劇《錦繡未央》,被認為與200多部小說的內容高度重合。還有網路作家爆料,花幾十到幾百元不等,就能在淘寶張買到所謂的「寫作軟體」,按照模板從已有的作品中摘抄、組合成新的小說。

你怎麼看網路文學抄襲泛濫現象

網路的一個特點就是言論自由,是一個非常開放的一個平台,所以很好的滿足了人們的寫作慾望,但同時帶來的問題就是如何才能保證文學的原創?為什麼現代的網路小說抄襲的現狀越來越明顯?

先說一下界定是否抄襲的標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也成為「知識財產權」,是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網文的抄襲應屬於著作權的範疇,裡面包拓著很多方面如科學、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版權。在《中國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中可以看到關係作品的使用權利,其中「使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合法權益。」這一條可以看出,無論是通過何種的途徑的抄襲或者修改都是一種違法的行為,是一種對著作權的踐踏。很多人認為自己在合理的使用一些,或者借口說自己只是在借鑒,對此國家版權局在1999年在《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青島市版權局的回復》中有明確的指出:「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個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而且在200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將原來的「剽竊、抄襲他人作品的」修改成為「剽竊他人作品的」,由此可見抄襲和剽竊的同一概念,在法律面前都是一種侵犯他人財產的嚴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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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時,法律上還規定了可以「適當引用」,但這樣的「適當應用」也是有條件的,我們就拿《錦繡未央》抄襲事件來做分析。

一是「引用目的僅限於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說明某一問題」,也就像我現在所引用的《著作權法》當中的法律規定條例,而且這裡面的文字是不允許經過人文改動的,僅僅只用來說明東西,而不能以盈利為目的。從這個方面上來看,《錦繡未央》一沒有全盤摘抄而是大量的摘抄進行二次的修改(注意我在這裡說的是全盤和大量),這一點上看並沒有經過原著作權所有人的允許就擅自改動;從另一個方面來看,這部作品從小說階段就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創作,再到後來的出賣影視版權、音頻版權等等,就是一個以盈利為目的的營銷,從這一點上來比喻,就是一個用著別人的心血和勞動成果的人在自己簡單的增改拼接的過程後以自己的名義來獲取名聲和金錢,這不僅僅侵犯了他人的權益,也同時是一種不對自己作品、不對社會負責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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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所引用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也就是說可以允許少量的引用,並且只是單一的但講解或者說明,而不能構成自己所作作品的本體、實質部分,用中學時寫的議論文來打比方,論點可以借鑒,但是論據和論句必須要求原創,或及其少量的引用他人的言論來證明自己的觀點。而《錦繡未央》一共抄襲了209本書,這些被抄襲的橋段或者文字都散落在全書270萬字294章中間,更讓人吃驚的是全書一共294個章節僅有9章是未抄襲的,這個數據實在的讓人覺得難以想像,我覺得稱這個作品未「拼湊」文毫不未過,這何止是構成了作品的實質部分,這簡直就是在讀209本書的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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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不得損害被引用作品著作權人的利益」,這就更不用說了,少量的引用的確不會給原著作者帶去過多的損害,但大量的抄襲之後說沒有損害這不是說瞎話嗎?為什麼很多人都沒有這樣的意識,我覺得那是知識產權這個概念在大家的腦海中並沒有那麼深刻的認識,而且這種東西的界定也是非常難的。《錦繡未央》的抄襲最重要的一個傷害就是佔用了他人的勞動成果,這樣的抄襲就是那別人辛辛苦苦所創作的東西直接「變成」自己的,這種感覺就像自己辛辛苦苦養大的孩子被別人拐走之後的心情。除了這個之外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就是給原著作者會帶去很多的事情,這次被抄襲的作家很多都是不怎麼出名的小作家,作品的閱讀量也不是非常好,這樣的後果就是別人在一看到這個作品時冒出來的第一個年頭就是「這個不就是抄襲《錦繡未央》嘛」,給作者帶去的可不僅僅是作品的煩惱。這種抄襲是大紅的作品抄襲小透明,還有一種就是小透明網文抄襲以前出名的作品,這種類型的抄襲也算是現在非常普遍的抄襲方式,如江南抄襲金庸的眾多人物形象,還有最近爆出來的《爆寵,染上大神》抄襲著名的網遊小說《全職高手》一事,也是鬧得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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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這就是很多論文中是引用,在現在的文學中也是非常的常見,最常見的引用詩詞。先說以現代為題材的小說,很多會寫上「XXX在哪裡看著XXX的《XXXX》,看到XXXXXXX話的時候非常的感慨」之類的,這種手法就是典型的文學引用,再說以古代為題材的小說,動不動就出現一兩句詩句用來提升一下小說的文學氣質,這也是指明作者、作品的引用。我們再看看《錦繡未央》,從頭到位就沒有提到過引用,甚至在被人懷疑的時候還在說自己沒有抄襲,這也就是當今網文作家的一個特色了。

所以說在這些方面,如此多的網路作家都在運用這引用、借鑒等借口去抄襲、剽竊他人的作品,去獲得本不應該屬於自己的利益。

那麼又是因為什麼,讓這些網文作家前赴後繼的走向抄襲的深淵?

一、網文的套路想對固定,極易模仿抄襲

現在的網文很多都是有套路的,什麼類型的文有什麼類型的套路,,就像有的作者透露了,在淘寶上買一個所謂的「寫作軟體」,隨意的改改名字改幾個字就可以稱為一篇「小說作品」了,這樣的文學已經逐漸的形成了一個網文體系,可以這麼說,文章的環節、元素、情節都可以成為一種套路,而這種模式已經基本固定,這樣就導致了網文的產生變得極其的簡單方便,就像現在的一句玩笑話「還沒看完開頭就猜中了過程,剛開始看過程就猜中了結尾」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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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網文不看質量看數量,為閱讀量而抄襲

「質量勝不過更新量」這早就是網文圈總所周知的法則了,沒有很給力的更新量的文章就很難在網路上生存下來,一個3-4更已經是網文圈的起步了,有的網路作家一天上萬的更新量,為的就是更加有人氣,讓自己的「文章」更有賣點而已。在這麼大的創作量的影響下,抄襲變成了網文作家的一個好工具,靠著這些拼湊字數來增加閱讀量也就是現在是現狀了。

在這樣的環境下,網路文學的抄襲之風日益嚴峻,而保護好網路文學的健康成長也尤為重要。

(全文的主要文獻參考《中國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1990年《關於如何認定抄襲行為給青島市版權局的回復》、傅亞卓李化樹《從著作權法考察學術抄襲及其治理》、韓聰《淺析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與抄襲的區別》、上海知識產權研究所《11位作家聯手維權《錦繡未央》原著抄襲立案》)



網文抄襲泛濫已經是個老話題了,首先表明態度,抄襲行為是非常可恥的。寫文的過程中,每一字、每一句都是自己的孩子,被抄襲的心情,就像自己的孩子被抱走一般,難以容忍,特別是抄襲者還因此獲得至高榮譽的時候,更是意難平。

網文抄襲泛濫的原因很多,然而我一直認為缺少對原創的敬畏之心、以及社會對抄襲的縱容是導致如今抄襲成風最為主要的原因。

腦殘粉的縱容讓抄襲者有恃無恐

實際上,除了原作者以外,真正關心是不是原創的人少之又少,大家在看網文的時候關注的是故事好看不好看,至於是否抄襲,根本就不care。還有很大一部分腦殘粉認為抄就抄了,不是全盤照抄的就行,畢竟千金難買我喜歡,或者認為自己大大的書根本不存在抄襲,只是借鑒而已,甚至覺得是原作者眼紅等等,諸如此類的言論在郭敬明、唐七公子、安意如等人的粉絲中經常可以看到。腦殘粉的縱容,讓一些抄襲者更加有恃無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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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寫作軟體推波助瀾

日更萬字是網文作者的一個基本功,一般網站都有要求日更量,最低需要日更3000字,才能拿到全勤。但是做到日更萬字、不斷更並不輕鬆,於是,部分作者出於想要得到全勤或者獲得簽約、獲得更高的曝光率等目的,會在自己時間、精力不足的情況下,購買淘寶的寫作軟體進行複製、拼湊、或者改寫。

寫作軟體給網文作者所帶來的好處是實實在在的,或名或利,部分人嘗到了甜頭之後,就會有越來越多對自己的道德約束不足、對原創缺乏敬畏之心的網文作者去嘗試,進而慢慢形成一種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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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和借鑒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難以維權

常見的抄襲行為有兩種,一種比較低端,是直接原文複製黏貼,這種抄襲鑒定很容易,維權也容易,並不會存在爭議。但是如果經過後期加工改寫的抄襲則比較難鑒定,比如宮斗、穿越、修真類型的網文,一般都有一個固定的套路,比如升級打怪撿裝備、男女指腹為婚卻跟人跑了、穿越到某個朝代成為皇帝妃子智斗奸妃最終成為正宮娘娘之類的,當這個套路再被另外一個人使用的時候,就存在抄襲的嫌疑,鑒定就比較麻煩。我國一直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護文學創作者的「專利」,這個歷來就被很多原創作者詬病,這也是因為抄襲和借鑒之間的界限模糊不清導致的。

抄襲成本低

無論是於正抄瓊瑤事件,還是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錦繡未央》抄襲事件,抄襲者也就是背個罵名,頂多再象徵性的賠償一下,對於抄襲者來說影響並不大,照樣出版改編賺得盆滿缽滿。畢竟,當可以簡簡單單靠抄襲就圈一堆粉兒,然後輕輕鬆鬆獲利的時候,我為什麼還要費盡心思原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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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類網站的「鼓勵」

很多網站為了獲得流量,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也會鼓勵一些寫手「借鑒」他人作品,甚至直接將其他網站的橋段照搬過來,更換主人公名字、地點、以及書名之後重新上架。這類型的抄襲現象在一些小網站尤為突出。

另外,網文被抄襲的時候,一般是自己收集資料,做好調色板,然後上傳給網站編輯判斷是否抄襲,如果認定抄襲的話,嚴重的會將抄襲者的書下架。這兒就存在一個問題,網站編輯在判斷是否抄襲的時候未必客觀,可能會比較主觀的進行認定,或者單純根據詞語、句子的重合度進行判斷,而不是看整體的構思、背景等。一旦網站編輯判斷失誤,就會打擊原創者積極性,助長抄襲者的囂張氣焰。



先楊冪後趙麗穎,當紅小花旦為何爭相跳入抄襲IP的坑?

湖南衛視重推大戲楚喬傳萬眾矚目之下開播,趙麗穎繼花千骨之後又一大女主古裝戲,粉絲的期待值可想一般。劇情怎麼樣暫且不表,這部戲原著小說一直存在抄襲爭議。

連宣傳語都是抄襲,被抄襲作者直接轉發稱賊,現在魅麗文化已經刪除了原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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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倫後援會宣傳語也是抄襲自蕭如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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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蕭如瑟已經發了律師函,打算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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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前年,瀟湘冬兒已經承認過抄襲,當時還被全網點贊,抄襲不可怕,抄襲還死不承認才真是不要臉。對比某些人,坦然承認的瀟湘冬兒贏得大眾原諒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被抄襲的鳳歌大大也表示了理解,並且鼓勵了新人寫手。重點是正式出版的時候要刪掉抄襲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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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發多條微博道歉,誠意好像大大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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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在盡量彌補,後期好像被抄襲的大大都沒有索賠,「寫出來的文就像自己的孩子」,別人的孩子照著你的孩子整容,然後先你娃一步出道了,還被別個評價別個孩子比你漂亮,你是啥子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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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良好,連侯大大都點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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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瀟湘冬兒也是出過公告,承認了這兩篇小說的抄襲,包括改編成現在楚喬傳的11處特工皇妃,表明會比照調色盤進行修改,還請各位大大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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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楚喬傳播出了,跟原作抄襲的部分依舊存在,說過的話全都忘記了嗎??被抄襲的太太終於忍無可忍,決定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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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大也被炸出來了,經常被抄,看著不寒心嗎?還有人扯一堆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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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出來維權有什麼不對?還被一些書粉劇粉懟??蹭熱度?有理有據,這熱度我就是蹭了怎麼了?搞笑哦,又不是來碰瓷!而且作者也說明了是在劇開播六天前才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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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已經發了,微博回復少得可憐,寫文的粉絲量比起大IP女主男主來說本來就不是同一檔次,此次維權也是下定決心了吧。當初庄羽告郭敬明也是,費心費力費錢還不一定有結果。

現在網上評論也分兩撥,有人覺得原著小說和演員沒關係,編劇和經紀人的鍋;有人覺得身為當紅小花旦不應該接演這種有抄襲爭議的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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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很多趙麗穎的粉絲支持維權,然而?劇方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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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期間開播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也是巨大的抄襲爭議。而且因為被抄襲的原著是耽美向小說,維權之路更加難走,風大已經表明不會追究。楊冪憑藉三生三世成為大家口中的白淺上神,一人飾演4角,演技大爆發,微博粉絲量也突破7000萬,趙又廷憑藉整容般的演技重回大眾視野,大家表示從羨慕趙又廷娶了高圓圓到羨慕高圓圓嫁給趙又廷。

明星靠著抄襲作品名利雙收,粉絲還在一邊吆喝支持各家主兒,本來作者粉絲量就無法與演員的相提並論。

況且抄襲作品先影視劇化,明顯會影響被抄襲作品的出版和影視化,作者的權益收益都難以得到保障,還會有幾個人堅持認真創作?是不是東拼西湊來一波賺一波妥妥的了?

不管怎麼樣希望大大能維權成功。

你認為出演抄襲作品的演員到底是不是無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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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年來網路小說被指涉嫌抄襲的情況已經屢屢成為社會熱點話題。我不禁要問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一幕幕的不斷發生,又是什麼原因讓人們總在抄襲的走道間左右徘徊?

我就帶著一系列類似這樣突如其來的問題不斷的思考著,尋找著這個問題的最終答案。其實由於現在的網路化發展不斷加大,人們就便於在網路上閱讀與品位越來越多的作品,這樣一來是給更多的讀者帶來了許多方便。但是也同樣的方便了一些急功近利的網路寫手。興許這些寫手也是出於急切成名的原因才伺機四處抄襲一些名著內容編輯成自己的作品。如此一來,對於一些初讀者來說,也許感覺不錯為其點贊,但對於很多有著豐富閱歷的讀者而言,你純屬只是一個欺世盜名網路雜碎罷了。

此刻,不管你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心機,站在版權糾紛的立場來看待這種行為時,就算你再能花言巧語或百般狡辯,興許你最多只能算作是一個純粹的「拿來主義」奉行者罷了。想想就連鼎鼎大名的郭敬明前輩也曾一度被捲入抄襲風波之中,更何況像網路中的此等無名小卒。即便你一時僥倖贏得最初的讚賞,但也始終難逃天下人的法眼,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用在這裡就最合適不過。看看就連《花千骨》這樣已經拍為電視劇的作品都還難逃涉嫌版權侵權的問題。我想對於現階段的創作者來說,在自己的寫作過程中一定得多留心眼,如若不然,你也會莫名的被捲入類似事件。

對於那些喜歡玩抄襲的網路寫手,我只想說,給創作留一片凈土。而對於真心原創的作者,我想說,寫作的過程也得處處留神。



其實盜墓文學已經存在很久了,只是這些年網路小說成了氣候,很多都被拍成了電視劇,從網路世界徹底的走到了人民大眾的面前,從網路的付費閱讀,到後期的影視劇劇本,侵權問題真的很亂。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就是原來作家們都不重視的原因,現在許多作家覺得涉及到了自己利益,才跳出來充當版權的保護神,我想只是想分一杯羹吧。版權問題是個嚴肅的話題,既然已經起訴那就等到法院判決後再說吧。

著作權法,是保護作者的權利的一部法律。現在實施起來還存在一定的困難,抄襲和引用很難界定。中國的漢字就是那麼幾千字,經常用的就是2000字左右,文化故事,神話故事,在民間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版本,雖然是同一個故事每個地區也有著不同的理解程度,這也是民間傳說豐富多彩的原因。這一現象也是最容易發生糾紛的根源,我們在欣賞一部電影或是電視劇的時候,經常在片頭看到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存屬巧合,的免責預告預言。

現在著作權人集體維權主要是現在新型的寫作軟體出現,給那些侵犯著作權人利益的作家提供了方便之機。如果沒有這個寫作軟體全憑手抄,按頁查找估計一本網路文學書籍寫完作家得累死,這個軟體的出現給作家提供了資源整合的能力,同事也是容易發生摘抄的重大根源,一個新生事物的出現必然出現正反兩反面的結果,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那即是好心辦壞事了,既然它是人為製作出來的,出現了這樣的反面事情,那就應該把它不好的一面功能加以控制或者刪除,比如不能生成新的作品,或者是將這一行為上傳到原作者以及國家版權機構進行監督,以備日後核查。

現在網路文學已經泛濫成災,作者素質良莠不齊,有關部門應該好好地整頓一下了,網路盜版侵權只是冰山一角,血腥,低俗,暴力的作品以及小黃文充斥著整個網路,為了最求閱讀量,點擊率,質量無下限。希望借著這次版權糾紛之際將讓那些無良作者徹底清除。



網路文學越發的火爆,可帶來更多收益。在利益的驅使下,隨之而來的便是抄襲。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過在網站寫文章的經歷,有過的話也許會更加清楚其中的點滴。關於網路文學的抄襲情況,下面我分享下我的看法。


第一,網路文學本身還不夠完善,沒有完整的監督體系,只靠人工篩選,很難分辨出一些文章是否抄襲。只要看文章沒有大的問題,就能夠發表,剩下的就看推銷和讀者是否感興趣,是否產生更大影響。網路文學,各大網站本身就存在漏洞讓一些人鑽了空子。


第二,都說天下文章一大抄,寫網路文學,很多網站培訓新人的時候,都是默許新人文章寫的類似。並且,如果簽約一個網站,每日更新都有字數限制,越多獎勵越高,所以一些人明明沒有那麼高的才思,可是為了湊字數,就不得使一些招數,抄襲是最簡潔的辦法了。也有些人自己簽約的文章都不是自己寫的,從網路上僱傭寫手,寫手又從別處抄襲,這樣一來二往一拼二湊,一本小說完成,不知道抄襲了多少個片段,多少個情節,也許簽約的那個作者都不知道。


第三,網路文學發展迅速,現在也遇到了瓶頸,優秀的有特色的小說,就那麼多。並且有些作者本身自己都突破不了自己的寫作方式,比如土豆的那幾本小說,都是一個模子刻的。在一些優秀小說還沒有現身的時候,就靠一些類似以前火的小說來提高自己網站的點擊率,就更加助長了一些抄襲比較高明的一批人的氣焰。


總的來說,網路文學本身有問題,也有缺陷,希望各網站能夠重視並且做出反應。版權,是每個作者的權益,也是法律的規定。希望我們每個讀者,作者,網站,共同努力打擊抄襲者,不要助長其氣焰,為了我們自己的權益。


文學是一種藝術形式的表現,我一直覺得文學十分的美麗,是中國藝術形式中最閃亮的一種表現形式。中國古代有無數迷人的文學作品,其中紅樓夢、水滸傳、西遊記、三國演義是其中的佳作,多少年來歷久彌新,這是因為這四部小說的作者原創性強,藝術功力深厚,所以才會給人一種文學上面的共鳴。


社會發展到現在文學的形式的更加豐富,特別是最近這幾年,網路文學一下子興盛起來,到處是網路文學的網站,作者也如雨後春筍一般層出不窮。網路文學的發展本來是一個好現象,可以豐富大家的日常生活,增加我們休閑時候可以欣賞一些新的文學作品,但是最近有消息說網路文學抄襲很嚴重,我看到這裡個人覺得確實如此。


網路文學的形式有利於中國的文學發展,特別是可以提高大眾參與文學的一個積極性,這對於文學的普及和推廣有很大的好處,但是問題是網路文學現在的抄襲泛濫,很多作品就是靠抄襲出名。例如我們熟悉的花千骨,已經被人告到法院,這一點就不能不叫人遺憾了,也從側面說明這個文學的亂象。


網路文學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我覺得一大部分的責任是網站,因為大部分的網站管的是自己的瀏覽量,管理的是自己怎麼樣可以賺錢,根本不管網路作者有沒有抄襲的情況。就算有的網路文學網站管理,其實也是千遍一律的簡單查一下就過去了,這樣的態度自然引起抄襲泛濫的出現。


原創的文學,我們必須尊重,因為這是尊重知識。原創性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和風骨,如果文學失去原創性,那麼我覺得這部文學就失去觀賞性了。所以國家政府應該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對網路文學進行必要的管理和監督,這樣才可以在源頭上杜絕一些的抄襲行為,特別是一些抄襲軟體,必須禁止和嚴查。


抄的不僅是網路文學,更是急功近利,更是生搬硬套,更是浮躁的心態。如果不是一個行業價值觀導向出現了問題,社會的意識形態不夠正確,抄襲是沒有能夠生存成長的土壤的



抄襲現象是普遍存在的。上至網路文學著名作家郭某某,深陷抄襲門漩渦,下至籍籍無名的平民作家。都不以抄襲為恥,反而以此為榮,甚至花言巧語,美化自己的抄襲行為。在旁人看來,這是多麼不能忍受的,又是多少令人覺得可恥的,但對於一個行業而言,又是多麼令人無奈的,讓人失望的



當你發現你看的新小說似曾相識,小說的故事情節彷彿自己也已經瞭然於胸,甚至,其中的故事主人公,也抄襲了原著的。這樣的現象對於一個有人格的看客而言,是無法忍受的,是不願意接受的,是不想承認的。抄襲意味著不勞而獲,採擷他人的勞動果實,意味著投機取巧,不願意付出自己的心血



或許有人和我一樣,發現同樣的小說名有不同的作者。這樣的現象,很容易使不懂的人錯誤的因為名字而看錯了小說,給他們不好的印象。這對於原作者的傷害是很大的,對於讀者的傷害,同樣也是巨大的。而對於這個行業而言,更是會形成不好的社會風氣,行業遲滯不能發展,最終被傷害的,還是中國的行業和讀者群體



想要有合理的小說情節結構設置,精彩的發展,出色的文字表達,是需要很深的功底的,也是需要對自己技能的長時間打磨的,更需要的是,要遠離浮躁,潛心寫作,才有可能推陳出新,拿出讓人耳目一新的作品來。這些作品,比如《盜墓筆記》,《鬼吹燈》等作品,是開啟了一個時代的作品



抄襲,是不能推進行業發展的,對於自己更是無助於長遠發展的。如果以後的所有作品都仿製《盜墓筆記》,《鬼吹燈》,網路文學還有可能繼續發展嗎?我們還能接受這些一模一樣的產品嗎?


一些抄襲者還可以藉助一些軟體從資料庫里調取需要的文字,組合出自己需要的內容。

現在大量雷同的類型小說都是這樣「創作」出來的,比如創越怎、重生文大女主文,修真等,有著相似的套路和思路。

女主要麼丑的死然後美麗蛻變,要麼美得死,然後就是所有人都愛,修真文就是男主本屌絲奈何命運多舛,偶的道法人見人愛,左擁右抱得天下。

作為一個浸淫小說世界十餘年的我,每次遇到的網路文學都是看了開頭知道結尾,看了章節名字知道具體內容,看了不符合人物設定卻有套路一致的走法真是無可奈何。

你怎麼看網路文學抄襲泛濫現象

甚至有網路作家爆料,花幾十到幾百元不等,就能在淘寶買到「寫作軟體」,按照模板從已有的作品中摘抄、組合成新的小說。這種文件檢索式抄襲才可怕,每個文字都那麼熟悉,但是組合起來卻有感覺新穎,讓我們分辨不清,除非專業律師才能辨認,讓我們防不勝防。

尤其現在各種網站小說層出不窮,各種自立門戶的微信公眾號千奇百怪,他們最會的事情就是洗文,什麼是洗文就是,來自讀者的故事,被他們用自己的表達方式來闡述,就變成了原創文章。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素材,但是未經加工直接套路一致不過是換了一個人物故事的話,我想人生百態這句話不如千篇一律來的快。



你怎麼看網路文學抄襲泛濫現象

真正用心的作者寫文如養子,一點點雕琢出他出世的樣子。每一個文字都是椎心泣血造就而成。試想,得知當自己的文字被剽竊時,是何種悲憤啊。

在學生時期,我們寫作文時,老師就諄諄教導我們,寫作文是要寫自己的所想所感,講究的就是情真意切。那時候抄襲就早已為人所不齒。到了現在,卻成了別人牟利的工具。原作者默默無聞,剽竊者卻登堂入室,把小說IP化,開始拍電視劇,拍電影。

為什麼網路文學抄襲泛濫的現象,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犯罪成本太低,我們的著作權法在這塊簡直形同虛設。抄襲維權之路難走,法律訴訟費錢多,審判周期長,取證困難。好在庄羽訴郭敬明的抄襲案畫上了勝訴的句點。這也給後來的文學評判是否抄襲提供了依據—調色板對照法。

這次的庶女有毒,也就是錦繡未央的改編原著,為何能判定抄襲也是因為如此,拿出了赤裸裸的抄襲證據。此人只列出些許框架,血肉全為抄襲,抄襲了二百餘部。

不得不說的就是現在正熱播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就是抄襲。作者唐七,此人抄襲手段之低劣令人作嘔。初期自己沒有粉絲時在原作者大風那裡騙粉絲,又說自己是致敬大風。後期自己的小說出名,小人得志後來噁心大風。世界上竟然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簡直讓人「嘆為觀止」。

有腦殘粉說不要上升到電視劇電影,我想問如何不涉及電視劇電影,三生三世抄襲這件事早就在微博上鬧的沸沸揚揚,我也是在微博上得知的。難不成買下這部小說的劇組不知道這件事嗎,就算是不知道也是他們自己失察。反正我這人比較極端,何止是這部劇不想看,對某些愛演爛片的演員也是作嘔。


流水化的模式,各位指望能出來名著?信息大爆炸的時代,各種各樣的套路深入人心,同題材的作品你總能在其他的作品裡面找到相關的故事情節,好點的加入自己的想法,有的直接懶得修改情節。我一直不覺得網文屬於藝術作品,最多算個快餐吧。寫書的都知道寫作的痛苦,卡文一卡許多天是很正常的事情,出去散散心梳理下思路,重新提筆。網文時代各大網文平台為了商業化的運作,在作品上架之後會與作者簽訂合同,其中一條就涉及到每天上傳多少字數,每天保證多少章節,而這本身就失去了寫作的真正意義,更像是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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