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 工作怎麼樣?App 上存在版權問題嗎?是如何解決的?
今日頭條是一個媒體平台,和微信微博差不多,他們的業務不是內容生產,而是大數據統計和信息分發。 介於今日頭條整體內容我不喜歡,所以我是下載過並卸載了的(並且順便卸載了我媽的,因為她老轉發上面的謠言文章給我)。 但是今日頭條確實不是一個內容生產者,他們大部分員工是程序猿。他們的內容來自三個地方:版權,和門戶的互相導量合作,還有自媒體作者。
關於傳統媒體們的版權問題,2014年的時候今日頭條被炮轟的非常慘,因為他們抓取別人的新聞到自己的平台,相當於搶別人的流量,這讓傳統媒體界非常不爽,今日頭條一開始想和傳統門戶協商,通過導量方式合作,把流量導入門戶,門戶再拿著數據去賺廣告費。但是當時今日頭條的數據沒現在那麼大,所以大部分媒體堅持要版權買斷。當時的版權價格一年報紙的版權100~200萬左右。現在今日頭條流量幾千萬,廣告變現能力早就超越了當時的版權購買,其實這相當於他們越發展,在版權商的成本越是毛毛雨,所以能夠正規版權購買傳統媒體內容的這部分應該是沒什麼嚴重糾紛的。 導量合作,反正我呆過的幾個傳統媒體,都是巴巴跑上去求今日頭條抓取的,但是你自己這門戶的新聞又是哪兒來的呢?我就笑笑不說話。
真正有問題的就是他們的自媒體以及其他內容提供方的侵權行為,據稱他們現在有6w+的頭條號入駐,這些號發送的內容佔頭條的七成以上內容,但是這些頭條號是不是在抄襲,除非事情懟到頭條那兒去投訴,不然的話他們似乎是不會主動管的。 理論上,頭條是有自己的懲治模式來處理侵權行為,但是並不會花太多心思主動調查,大多數時候還是等著糾紛上門了,就對侵權者進行處理,如果沒被投訴也不會管太多,就是號稱投訴渠道給你了,懲罰措施也有的,就等你自己來用了得那種感覺。 當然,作為信息平台內容分發方,他們應該有這個義務自覺去做這方面的門檻,但中國目前對平台們的職責界定以及法律執行是非常微妙的,所以他們也就樂得靠原作者們巴巴的自己反覆搜索、投訴,然後再賣個好兒,處理掉幾個自媒體。
簡言之就是:「敵不動我不動,本文來自網路,如侵權請告知,立刻刪除。」先把事兒幹了再說。 所以今日頭條雖不能說是親自鼓勵侵權,但實際上是給侵權者留了空子。按照頭條的規劃,以後和微信一樣有庫內自檢的功能是有可能的,但是微信之類的其實通過改寫整合一樣還是能抄襲成功。不知道中國的網路平台對於版權保護的主動出擊的義務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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