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通用名稱命名都有哪些原則?
藥品標準中收載的藥品名稱。通用名稱是藥品的法定名稱。在我國,藥品的通用名稱,是根據國際通用藥品名稱、衛生部藥典委員會《新葯審批辦法》的規定命名的。藥品使用通用名稱,即同一處方或同一品種的藥品使用相同的名稱,有利於國家對藥品的監督管理,有利於醫生選用藥品,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有利於製藥企業之間展開公平競爭。
那麼藥品通用名稱命名都有哪些原則,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探個究竟。
據我所知本命名原則中的「藥品」一詞包括中藥、化學藥品、生物藥品、放射性藥品以及診斷藥品等。 按本命名原則制訂的藥品名稱為中國藥品通用名稱( China Approved Drug Names, 簡稱: CADN )。 CADN 由藥典委員會負責組織制定並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藥品名稱應科學、明確、簡短;詞幹己確定的譯名應盡量採用,使同類藥品能體現系統性。
一般來說藥品的命名應避免採用可能給患者以暗示的有關藥理學、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或治療學的藥品名稱,並不得用代號命名。中藥和生物藥品中無 INN 命名的酌情處理。藥品的英文名應盡量採用世界衛生組織編訂的國際非專利藥名( 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1 Substances ,簡稱 INN ); INN 沒有的,可採用其他合適的英文名稱。對於沿用已久的藥名,如必須改動,可列出其曾用名作為過渡。
藥名後附註的類別,是根據主要藥理作用或藥物的作用機理或學科劃分的,或者直接從 INN 劃分的類別翻譯的,僅供參考。藥品通用名不採用藥品的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藥品的通用名(包括 INN )及其專用詞幹的英文及中文譯名也均不得做為商品名或用以組成商品名,用於商標註冊。
總的來說,健康的生活帶給我們的是快樂和幸福,不管什麼時候,我們都要隨時有種預防疾病的發生,給自己給家人一個健康幸福的環境。
推薦閱讀:
※優秀的醫療大數據和AI公司,都在圍繞電子病歷的六個應用場景做文章
※AI與醫療應用場景概要
※「中年發福」主要原因 巨噬細胞影響脂肪代謝平衡
※醫生坦言:5個習慣是在幫你「養病」,該放棄了!
※英國GP的一天是如何度過的?(全世界的GP都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