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最大仇人,可能是這些偷進他們家的粉絲吧…

奧斯卡剛落幕,有人就偷走了科恩嫂的小金人!

(圖源:twitter)

偷東西偷到奧斯卡上,還這麼大搖大擺,哥們腦洞也是很清奇了。

(圖源:lasvegasnow)

不過,像是這種針對明星下手的犯罪案件,其實不在少數..…

2008年,曾有一個臭名昭著的青少年犯罪團伙,洗劫了諸多明星的家,甚至六進六齣帕里斯·希爾頓家,總共盜走300萬美元的資產!

這事要從2008年說起。

洛杉磯的一名高中女生Lee喜歡看時尚雜誌,在她眼中,女明星的生活高調奢侈,好像擁有了全世界一樣……

有一天她突然靈機一動:為什麼不偷了她們的衣服,拿走錢和名牌包包,這樣就能變得和明星一樣閃耀了!

越想越激動,Lee發動了平時玩得好的同學,4女3男,組成了一個叫Bling Ring的盜竊團伙。

(圖源:pix-hd)

Lee能想出這個歪點子,並非出於家庭的窘迫。其實她家境很好:開著奧迪A4上學,和母親生活在富人區。而她的朋友Neiers,小小年紀就有Louboutin高跟鞋了。

這個團伙的成員智商很高。Lee拿到了學校的藝術獎,Neiers也獲得了獎學金,另一個成員Tamayo還是學生會主席。

只是從小的成長環境,讓他們並沒把天分用在正事上,只是瘋狂迷戀奢靡的生活。父母忙於事業,對他們只是零花錢打發。缺乏家庭的溫暖,這群十七八歲的年輕人把時間用在宿醉、吸毒、翹課上,後來一發不可收拾,從小偷小摸中找到了樂趣。

The Bling Ring同名電影劇照

這一次,他們決定玩個刺激的。

Lee是頭目,負責鎖定目標,安排偷竊流程。其餘人在她的安排下發揮所長:

她的好朋友Prugo負責盯梢,瘦小的Tamayo負責從狗門鑽進去開正門,從小接觸時尚的Neiers負責聯繫下家,其他幾位則打下手,什麼貴就偷什麼……

他們在入室盜竊前有很充分的準備時間,光是鎖定目標就要好幾個步驟:

先通過明星自己公開的的ins或fb定位、照片,對比確定他們經常出沒的地點,再用谷歌地圖鎖定住宅地址。

還會花幾天時間耐心觀察明星的作息,比如什麼時間宅在家,多久出一次門,頻率大概是什麼……

做好這一切,才開始出動。

頭號目標是帕里斯·希爾頓。這位千金大小姐之所以被首先盯上,是因為在這些孩子眼中,「她很蠢」。

(圖源:theguardian)

果然,希爾頓沒讓人失望——團伙不費力氣就在她家門口的地毯下找到了鑰匙,然後又驚喜地發現:門壓根沒鎖。

他們前後出入了希爾頓的豪宅6次,看到什麼拿什麼,前5次希爾頓都遲鈍地沒發現。

(圖源:telegraph)

直到最後一次,團伙中有人一口氣拿走了價值200萬美元的珠寶。看到價值不菲的珠寶不翼而飛,希爾頓才意識到家裡進賊了。

(圖源:people)

由於他們巧妙地隱蔽自己,並沒出現在監控中,警方也為此一籌莫展。

很快,團伙就盯上了開花和可兒。

(圖源:businessinsider)

那時他倆還是情侶,但已同居。

開花在洛杉磯的家(圖源:dailymail)

有了前期的鋪墊,團伙就更加肆無忌憚了。他們在開花家裡又喝又吐,順帶拿走了開花的勞力士、LV旅行箱,還有幾件藝術品。據警方統計,被盜物品總價值在50萬美元(約人民幣288萬元)。

Lee因為喜歡可兒,還拿走了她的內衣……

(圖源:dailymail)

梅根福克斯也不幸中招,時裝丟了不少,理由同樣是「Lee喜歡的女明星」。而她老公布萊恩·格林的一把SIG-Sauer手槍,被團伙成員Ajar偷走了。

(圖源:uinterview)

最後一次犯案是2009年8月,目標是童星出身的林賽·羅韓。因為Lee的愛豆就是羅韓,她非常想要向偶像靠近,於是使出了這種辦法…

(圖源:shortday)

他們偷了價值13萬美元的時裝、首飾,結果被羅韓家門口的監控逮了個正著!

(圖源:ABC news)

當這個作惡了一年的團伙終於落網,幾個高中生很快認了罪。不過他們從不認為偷明星的東西有什麼問題,頭目Lee還公然聲稱,「女人都喜歡女人的東西」。言論讓人詫異,她從小到大究竟接受了多麼扭曲的洗腦。

在這個團伙中,Lee作為始作俑者,是最冷靜也最殘酷的那個。所有的案子因她而起,僅僅因為她對女明星的生活非常羨慕,喜歡那種被奢侈品包圍的感覺。

(圖源:ibtimes)

據警方調查,他們原本劃定的目標住宅有50戶,如果都實現,總量將難以想像……

詭異的是,7人雖然都被判刑,但並沒完全執行:

Lee被判刑4年,僅服刑1年零4個月。Prugo被判刑2年,僅服刑1年。Neiers被判監禁180天,也只待了30天……能如此敷衍了事,恐怕和父母的包庇有關。

2013年,以該團伙為原型的電影《珠光寶氣》上映後,鋪天蓋地的影評、報道也沒讓幾個成員感到一絲內疚。

(圖源:all-things-andy-gavin)

Neiers不滿於《名利場》記者的誇張修辭,在電話里沖記者大吼:「你撒謊!我開庭時穿的鞋是4英寸的,才不是6英寸的Louboutin!」

當她的母親耐不住性子幫腔時,她又轉過頭氣急敗壞地吼母親:「你不要搶我的話,我在錄音!」顯然是被母親慣壞了的小公主。

(圖源:vanityfair)

Neiers曾不滿於媒體對他們的指責,認為他們沒有錯,「是明星和電視誤導了我們」。聯繫到草草結束的服刑,「我還是孩子,我沒錯」這種話,只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幾個聰明的高中生卻有著如此扭曲的價值觀,不能不說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好在社會的正義並未缺席。既然爸媽對這種任性又意識不到錯誤的「孩子」放縱不管,就讓法律教他做人吧!

source:

en.wikipedia.org/wiki/B

historyvshollywood.com/

telegraph.co.uk/culture

telegraph.co.uk/news/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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