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共內戰回顧之十九:國民革命軍榮譽第2師

國民政府抗戰期間共成立了兩個榮譽師,全部是以傷兵組成。鄭洞國任師長建立的榮譽第1師,日後擴編為第8軍;榮譽第2師於1943年底誕生於杜聿明第五集團軍,師長戴堅,副師長劉聲鶴;1945年初,歸周福成53軍建制,抗戰勝利後隨53軍赴北越受降;

駐日佔領軍原定為新一軍新38師,但1946年2月新一軍開赴東北剿共;2月底,榮2師奉命開赴上海江灣整訓,接替新38師擔負駐日佔領軍任務。

在滬期間,從李彌第8軍榮譽1師抽調精銳,於1946年5月與榮2師合併成立整編第67師,戴堅、劉聲鶴分任正、副師長。全師轄三個步兵團,滿建制15000人,實際人數14500人,完全按美軍步兵師建制建立。

7月初,整編67師投入蘇北戰場,傷亡四千餘人;戴堅時在日本名古屋。中共稱為「蘇中七戰七捷」。

9月中旬,國民政府決定不向日本派遣佔領軍;1946年11月5日,國民政府正式向美國提出終止執行派遣駐日佔領軍計劃。

國民政府終止對日派軍計劃原因有三:

1、當然是國共內戰;

2、財政負擔不起:這14500名駐日佔領軍每年開支需2500萬美元,在國內至少能養活20萬國軍;少將師長的年薪5000美元,是同等級美軍師長的一半;二等兵年薪240美元,是美軍二等兵的80%。如果再低,國民政府認為有損國家顏面;(註:國民革命軍的薪餉包含伙食費,美軍不包含)

3、當時中國已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國民政府認為日本駐軍勢必將成為美軍的附庸,國民政府不願淪落為像澳洲聯邦、紐西蘭、加拿大那樣聽命於美軍。

註: 筆者以為,中華民國是何狀況,世人有目共睹,實在不必打腫臉充胖子。駐外佔領軍待遇比國內高一點未嘗不可,高出十幾倍,受薪者手不覺得燙嗎?臉皮如此腆厚嗎?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國民黨人可知乎?我想,如果是共產黨,那一萬五千人即使一分錢工錢也不發,所有人會依然心氣高漲。戴堅提出按美軍50%發餉,想發國難財?

國民黨的這種想法,實際上是對自己國家的侮辱,也讓外國人看不起。

1947年1月,馬勵武整26師於嶧縣覆沒,該師整編44旅旅長蔣志仁陣亡;

3月,整編67師縮編為整編44旅,原副師長劉聲鶴任旅長,戴堅改任國防部新兵訓練處處長;全旅1萬餘人編入李天霞第100軍建制,直到100軍1948年11月在徐蚌會戰覆沒,劉聲鶴在曹八集舉槍自盡。

網上有一種謠言,稱榮2師1946年隨周福成53軍開赴華北;1947年6月,53軍調往東北後,榮2師又隸屬林偉儔62軍。言之鑿鑿。

事實是怎樣呢?1946年6月,53軍開赴華北;1947年3月魯崇義整編第30師隨董釗整一軍開赴陝北,該師李學正第67旅留在華北,撥歸53軍指揮,番號恢復為第67師;53軍調東北後,該師又轉隸62軍,直至平津戰役在天津覆沒。

榮譽第2師––整編67師––整編44旅––第44師,這是榮2師的歷程。

在53軍建制里確實有過榮2師,也確實有過第67師。這是造成誤會的肇因,67師、整編67師,整編67旅,一兩字之差,天差地別。

1946年7月國共內戰全面爆發前,僅完成隴海路以南和胡宗南部的部隊整編。因此,在上海有整編第67師,其後在華北有第67師。只不過,此67師非彼67師,以訛傳訛,假作真時真亦假,啼笑皆非。

盟軍駐日佔領軍法規:

「1.關於佔領日本,是由盟國成員國,美國、英國、中國、蘇聯、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荷蘭、菲律賓、印度等十一國委託美國全權統一辦理有關事宜。美國總統任命麥克阿瑟元帥為盟軍總司令,負責執行佔領管制日本的任務。盟國對日的管制事宜形成決議後,交由盟軍總部執行。

2.凡盟國參加佔領日本的軍隊,由盟軍總部統一指揮,只負責地方警備,不得干預日本地方行政。即除盟軍總部的軍政府外.其他各國佔領軍,無權直接對日本進行管理。

3.各國佔領軍的一切軍事費用,包括軍餉等,由佔領軍本國負擔。

4.日本應賠償各國的在戰爭中的損失,不要日本現金或物資來付,而以日本戰爭期間所有的軍需生產工廠的設備作為賠償。

5.凡日本的廟宇神社、學校、醫院、名勝、古迹等建築物,一律不得徵用或佔用。

6.凡日本的糧食食油、副食品、布匹、服裝等一律不得徵用或價購。

7.凡日本境內的森林、樹木一律不得徵用、砍伐或價購。

8.除盟軍總部指定佔領軍使用的旅館、食堂、俱樂部、影劇院、專用交通火車等外,凡日本民間的旅館、飯店、酒吧、茶館、咖啡店、跳舞廳、洗澡堂、妓院等,一律禁止佔領軍人員出入。

9.佔領軍需用的營房和家屬住宅、傢具、電力、臨時交通工具、勞力等可以徵用,但必須事先向總部申請,按徵用法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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