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陳冠希才是活的最成功的,而你們都被騙了。|| 真實人生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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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幹部的第7篇文章
真實人生物語:他才是最成功的那個
「觸手可及」
再次記起陳冠希這個人是去年有一天我先生(徐狗)隨手發了我一段影片,問:陳冠希新拍的紀錄片看過嗎?拍的挺好的。就是那部由VICE拍攝的「觸手可及」,影片一共三個part《嘻哈生意》《回到原點》《成為陳冠希》60分鐘。我安靜的看完整部影片,我並不是陳冠希的fans也不是因為影片拍的多精彩。而是因為它告訴我了一個事實「我們都被騙了」以及提醒了我當年有這麼個人以及那個爆炸性事件,此後的十年里我們就幾乎再也沒有想起。
可我們本沒有理由去忘記,那場長達幾個月的牽動所有人神經跟眼球的爆炸性事件它不僅僅是場八卦而是一場惡性的犯罪事件。
「攝影年」
2008年1月27日晚香港的某BBS上出現了一張不可描述的照片,照片里的人是陳冠希跟阿嬌,隨著照片不斷增加到400張涉及的明星也在不斷更新,整個演藝圈裡人人自危。
那是我大學二年級的寒假。「400張照片」無疑比春晚更能吸引我們這些20歲出頭的年輕人。我承認自己下載過那個沉甸甸的壓縮包也記得大家討論過誰的身材好誰比想像中胖,別無其他。照片都沒興趣細看。2008年的中國互聯網資源比現在要「豐富」,2008年的年輕人比社會想像的要見多識廣。
我們不是當事人的fans,這對我們而言不過是場大型娛樂事故,況且陳冠希一直以來玩世不恭的形象並不讓我們對這些照片的存在感到意外。
在那個沒有微博跟微信的年代QQ是我們的社交平台。對於這個大事件我翻遍了自己的空間在2月11日的一篇與其無關的日誌里找到了一句相關評論,甚至也僅有一句:「具體想法請參看韓寒博客,很像很雷同。」沒有截圖也沒放鏈接,我只好又去翻韓寒博客在他08年2月1日的一篇叫「攝影年」的幾百字短文里,他這麼說:
這件事情里,錯的的確是那個發布者。
粉絲大可不必對自己的偶像傷心和灰心,所有的事情都要向著宇宙和積極方向去想。首先,這事作為你的偶像,是沒有錯的。如果偶像他媽和偶像他爸沒發生照片里的行為,那也沒有你偶像。有的人的確喜歡留下照片和視頻做文獻資料,這也是性生活中正常的情趣不是變態。照片被大家看見了,以後你的偶像就和你坦誠相見了。你比別的粉絲幸福,應該更加支持你的偶像才是。
「世紀大審判」
2月初,事件在持續發酵後已經從娛樂八卦上升到了刑事犯罪,香港警方出動所有人力控制了照片源頭,拘捕了6名嫌疑犯手裡的照片總數為1300張,網上不再有新的照片出現。
然而事情卻遠沒有結束。《蘋果日報》連續21天用頭版頭條跟進報道事件不斷釋放各種明星剪影跟關鍵字暗示那些尚未曝光的照片主角,刺激群眾的好奇心「猜明星」變成了一種娛樂。所有藝人都迫不及待撇清跟當事人的關係,香港演藝人協會發表聲明稱這一事件是「香港人的悲哀」批判陳冠希變成了一種政治正確,相比起發布照片的嫌疑犯大家好像更痛恨陳冠希,最終親手將他送上了道德的審判席。
2月21號陳冠希迫於壓力召開了記者會道歉,宣布退出娛樂圈。態度誠懇舉止得體,這個曾被媒體與周杰倫,謝霆鋒相提並論的「小天王」至此光鮮的過往化為烏有。隨後陳冠希便離開香港去洛杉磯定居。
事件元兇電腦修理店店員史可雋被判監禁8個月零15天。判決結果中,陳冠希既沒有強迫任何人拍照,也沒有主動傳播照片,在法律上是單純的受害者。
至此大幕已落,圍觀群眾紛紛散場。而後的故事都是些邊角料,十年里主流媒體再未接受過陳冠希,與他相關的新聞只會出現在花邊小報上,女友/爆粗口/走穴/打人。彷彿陳冠希已經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再無其他可能。
直到2016年VICE拍了觸手可及。人們才發現八年前黯然離開的陳冠希並沒有一蹶不振相反他比我們任何人都要成功。我們才是被蒙蔽的loser。
「常常有人問我如果可以回到過去,要改變什麼,我覺得什麼都不必改變。」
——36歲的陳冠希對VICE的鏡頭這樣說。
「一個被抹殺的陳冠希」
1000萬美金
「觸手可及」以毫不修飾的方式將陳冠希的生活鋪開在大眾的面前,沒化妝沒造型自己開車抽煙講髒話弔兒郎當桀驁不遜。他專心做自己的生意不是玩玩而已,親自參與到設計生產所有環節,自己去找面料找工廠自己在店鋪做宣傳。CLOT年營業額達到了1000萬美金,他是個聰明的生意人。
2300萬fans
他離開娛樂圈但instagram有2300萬的關注,去到全世界每家自己的門店都會吸引大批的年輕fans, 在洛杉磯開店,門口依然有大量的18-25歲的中國年輕人排隊,稱呼他是偶像。他卻說他只是想賺錢。
人們說他給社會做了壞榜樣所以他離開演藝圈,卻有大量的95後把他視作榜樣。
勤奮的人
他說他根本不想做明星,一夜成名19歲買了法拉利開了十次被他賣掉。他把那段時間稱為「做奴隸」。出道唱了一堆垃圾口水歌他說都不知道那些歌是寫什麼,他不願意唱被公司放棄,最後一張專輯叫他自己去做,他找了自己所有的朋友在144小時內不出錄音棚做了第一張hip hop專輯,卻一出變為潮流榜冠軍——「即影即有」
隨後他獨立製作的幾張專輯都稱得的上是中國Hip hop的頂尖作品,中國有嘻哈的音樂都是Edison玩剩下的。只可惜大部分人是在紀錄片之後才聽到了他的音樂。
謠言
08年後他有想過回香港,但是媒體只會報道他負面的消息。他不被允許出現在大熒幕上,就連只是在中國拍攝但不在中國公映的電影劇本里出現他的名字,都不允許。所以他放棄了,只想做個普通人。他在機場阻止老伯插隊,起了爭執耽誤演出,再度上了小報把他描述成失控,但他不在乎。只想做自己。
八年主流媒體再也沒有接受過他,就像一個刻意被抹殺的人,一個不能提起的名字。他的大眾人設只能是「玩世不恭」「不務正業」「靠臉生活」因為十年前人們判定他「有罪」他便不能再做回好人。只能說媒體成功了。
「贏家」
VICE推出《觸手可及》,一共一個多小時的短片在網路上迅速傳播短時間內已經擁有超過1000萬的點擊量。所有人都在反思,這些年我們接受了出軌的演員/酒駕的歌手/爆粗口的偶像被你們稱讚真實。卻唯獨沒有陳冠希。
2014年好萊塢也爆出了類似事件受害人包括現在片酬第一的Jennifer lawrence 面對媒體她怒懟回去:我沒什麼好道歉的!這是犯罪!我自己的身體我說了算,圍觀這些照片的人才應該羞恥。大表姐的這番回復不僅沒有遭到惡評或打壓還因此獲得了更多路人的好評。
此時距離2008年不過才6年而已。
有人說中國在進步,社會的接受度高了懂得尊重私人空間了,不再忌諱談性這個字。為陳冠希感到惋惜,說我們終於放過了陳冠希,讓他不用再夾著尾巴做人。是這樣嗎?
幾天前阿嬌宣布結婚,新聞標題都寫阿嬌「終於」嫁人了。終於,這兩個字已經暴露了這個社會好像變了又其實沒有變。十年了人們對女性的道德標準還是一樣。
紀錄片後有媒體說:我們欠陳冠希一個道歉。中國網民又立即在網上掀起了一波「對不起 陳冠希」的道歉風潮。
Excuse me?道歉什麼?
陳冠希可能才是惟一的贏家。
因為這世上只有一種成功,就是能夠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度過一生。
「夾著尾巴做狗」
回到2008年,韓寒作為當時這代年輕人的意見領袖他的博客反映了20代年輕人真實的想法,我們打從一開始就覺得陳冠希沒做錯什麼。但是是沒有人出聲,因為那場失控集體審判讓我們害怕,所以保持中庸隨大流,即便知道是烏合之眾,然後迴避忘記。
我們以普世標準來要求自己,最後喪失了自我跟獨立,變成一個可以隨意被替代的社會人。我們才是夾著尾巴做狗的人。
值得欣慰的是,八年里沒有主流作品的陳冠希,卻擁有大批95後的fans把他當作偶像。他們追隨的是到底什麼?
大概只是真實吧。
「說真話的三個粉絲」
2008年9月,距離事件發生半年已經漸漸遺忘時,我偶然發現了一條遺漏的新聞。在那世紀審判里,曾有人說過真話。
10年前的那個9月在武漢的livehouse我認識了一個剛從HKU(香港大學)研究生畢業玩攝影的板仔。在他的作品相簿里,翻到一則當年陳冠希記者會的新聞翻拍。
照片里的是這個板仔本人。
他們是唯一一批來為陳冠希打氣的鐵杆粉絲。隨後一堆記者擁了過去,TVB、亞視、鳳凰台等電視台的主播們舉著的話筒幾乎將年輕人的臉給淹沒。一大堆問題讓這幾個少年感到無所適從。有個記者居然問:「你們來這裡有沒有危險啊?」
一名男fans來自內地,他對艷照的看法是男歡女愛在你情我願下拍照,並認為Edison也是受害者,反而發放相片的人應負最大責任,而對於Edison退出,他表示不可惜惜因為支持他的就會永遠支持他。
「哦,這個是那天有去支持他一下。沒想到還上報了。」 他這麼說
這個板仔呢,後來成為了我先生。
嗯。
「觸手可及」
十年了,我承認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才想起這件事。
當年的我還沒意識到這個娛樂圈事件的影響力,而且當時的徐狗頂著學霸光環不去找工作抱著個破相機說要做戰地記者。跟一幫板仔,地下rapper亞文化青年混在一起不務正業。所以我大概只是詫異了一番就很快忘乾淨了。
於是我今天又正兒八經的問了問這個當事人的心態:
Q:你當時去的時候怎麼想的?除了湊熱鬧....
X:為了公義啊,哈哈。還有就是覺得媒體很虛偽啊,那些說他道德敗壞的人,我想他們自己未必又比他高尚。
Q: 那你當時沒擔心過別人看到新聞後對你的評價嗎?
X: 沒想那麼多哎。而且採訪是很突然的,根本沒想到記者會圍上來。
Q: 那新聞出來後你有擔心或者後悔嗎?比如家裡的親戚長輩什麼的。
X: 沒有....不過我媽後來確實知道了。就覺得有點煩吧,不應該讓她知道的。後悔倒沒有......哦 不對,我後來有後悔一件事,就是應該告訴記者我是香港大學的,這樣的話對這個事情會有些不一樣的影響吧。
Q: 那當時為什麼沒說?是有什麼顧慮嗎?
X: 就採訪的太突然了,忘記說了。
我儘快結束了這場乾巴巴的聊天。
卻突然明白「觸手可及」的意思,一個真相一個事實就在你面前,那麼就自己去了解。保持獨立,保持清醒。保持中庸的結果可能只是保持跟大多數人一樣愚蠢。
我今天跟朋友說:I think I am gonna be his fan after this issue.
He is really awsome.
嗯,現在想想並不會。
我的理想型一直都是韓寒。嘻嘻。
-End-
我是退休中的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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