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反對《這一類書,我建議你少讀為妙》
大年初一,先給大家拜個年,在姥姥家回來,發現了一片名為《<這一類書,我建議你少讀為妙>刺痛了誰》的文章。
因而有所思考,錄之如下:
《這一類書,我建議你少讀為妙》原文連接如下:
新青年:這一類書,我建議你少讀為妙
這篇文章刺痛我的地方,我覺得就是作者用了一個錯誤的論證方式,去論證一個正確的事情。
首先,題目和前面的幾個自然段是一篇文章的總綱,要言簡意賅,不應當有歧義,「這一類的書,我建議你少讀」什麼書呢,接下來告訴我們是文學類,什麼樣的文學類呢?是通俗文學還是嚴肅文學,是純文學還是小說呢?沒說,題目中的那個「你」是指的那一部分人呢?沒說,總綱性的幾段里也沒說。這就造成了一種歧義,因為他沒有精確自己的表達範圍。容易令人以為他說的就是全部的文學作品,而說話的對象也是全部的人。
接下來,但是從接下來列舉的幾名作家看,有傑克倫敦,嚴歌苓,陳忠實,郭敬明,八月長安,王安憶,卡夫卡包含了純文學,通俗作品,類型小說,經典作品等等多種文學,這更加說明本文中所指的文學是指的廣義上的文學,而非僅僅指的是純文學!
顯然這就已經錯誤了,因為很多文學是可以達到世俗上的作用的,比如某些人讀了西遊記,拍了西遊記的電影,寫了《悟空傳》,演了孫悟空……這帶來了多麼大的所謂世俗的功利性的成功?相對的,西遊記要沒有這樣大的讀者基礎,沒這麼多人」讀「西遊記,也不會產生這樣大的經濟效益,養活這麼多的電影從業者。
有些人拿題目中的」少讀「來給作者開脫,確實作者的建議是少讀而非不讀,如果但看題目和最後的幾句話是沒有問題的,但在文章的主要部分,他卻是在論證」文學無用「用論證工具書的做法論證文學無用。
其次,以偏概全,卡夫卡。傑克倫敦等作家自殺說明作者矯情,再推論出讀者也容易矯情,這本身就是錯的,因為他所舉例的大部分作家自殺原因是身體有病或者經濟拮据等原因,而且作家這個職業的非正常死亡率低於大部分其他職業。更重要的是,沒有自殺活的有滋有味的更多,現在就更多了。我最不能容忍的,是作者將林奕含也歸為此類,且說成是」更極端的例子「林奕含的悲劇根結在於她年輕時候的遭遇,她受到的是來自外部的傷害,不是文學殺死了她。
最後,哪怕是他唯一正確的那個所謂的建議,少讀文學類圖書。也是沒用的,因為非文學從業者讀書本來就是消遣!消遣是發生在本職工作和學習結束之後的事兒,但是當今社會,順利畢業的順利工作的佔了絕大多數,因消遣的讀書,而耽誤本職工作的說服力就變得很小了。
至於,非文學相關從業者無法從讀書中獲得利潤這一點,更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兒,誰會覺得我看本書,就會有人給我錢呢?大家都是花錢看書吧?
所以,他為什麼刺痛我呢?因為他用給文學潑髒水的方式來論證一個正確但無用的理論!我又是誰呢?一個普通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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