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政協委員涉嫌私藏文物,他們有哪些權力?
鉤弋夫人墓被盜案牽出省政協委員,此案中發現名下有多個公司的西部某省一位政協委員數度從文物販子手中高價購得編鐘、陶俑等,可以說這個政協委員真是膽大包天,這是無視法律的存在,作為國家政府人員,知法犯法啊!
政協委員
那麼這個政協委員,到底有什麼權利呢?我就為大家說一下:
政協委員(包括全國政協委員和地方各級政協委員)的權利主要有
在本會會議上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可以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及該地方重大事務,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對本地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
參加人民政協組織的視察、參觀和調查研究。
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有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的權利。
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如果不服,有請求複議的權利。
權利和義務
政協委員密切聯繫群眾,了解和反映群眾的願望和要求,參加政協組織的會議和活動。政協委員的民主權利有:在本會會議上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通過本會會議和組織充分發表各種意見、參加討論國家大政方針和該地方重大事務;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對違紀違法行為檢舉揭發、參與調查和檢查;有聲明退出政協的自由;在受到警告或撤銷參加資格的處分時,可以請求複議。政協委員政協組織依法維護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民主權利。
知法犯法
總之,政協委員知法犯法,參與倒賣文物,這個一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定會人人公憤的,這是褻瀆法律的表現,完全就是眼裡沒有國家,沒有政府的表現。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奇門遁甲說是帝王之學?
※「周岩毀容事件」終審你怎麼看?
※朴槿惠被彈劾後的晚年生活是怎樣的?
※如果武則天與慈禧對換時代,清朝還會極速滅亡么?
※如何看待「台灣著名主持人鄭弘儀稱紀念抗戰勝利傷害其父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