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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解讀】丹尼特的《心靈的演化》:文化演化的演化

達爾文式的起點

引用一段原文:

Human culture started out profoundly Darwinian, with uncomprehending competences generating various valuable structures in roughly the way termites build their castles. Over the next few hundred thousand years, cultural exploration of Design Space gradually de-Darwinized, as it developed cranes that could be used to build further cranes that lifted still more cranes into operation, becoming a process composed of ever more comprehension.

丹尼特認為自己已經說清楚,生命的起源、理由的起源、能力(功能)的起源、語言的起源,接下來,他要開始解釋人類文化的起源了。也就是從下圖的左下角(0,0,0)演變為右上角(1,1,1)。

自從模因入侵人腦後,人腦的思維能力得到極大的提升。我們的文化寶藏就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大。

模因就是一種行為方式,典型的模因就是語詞,它們是一種特定的發音方式。當會發音的人類越來越多時,這種發音方式就不再是可選項目,而是必修課程了。而人類為了學會這些發音方式,或者說為了讓足夠多的模因寄居在我們的頭腦中,我們開始變得「大器晚成」。我們需要十幾年的時間,才能在頭腦中積累足夠多的模因,以便應對這個複雜的世界。這是其他動物都不必要的。

丹尼特認為,人類有一種其他物種不具備的關鍵特徵,叫做shared intention,共享意圖。似乎,只有家養寵物狗才具備共享意圖,連黑猩猩都沒有共享意圖的能力。這種共享意圖是文化的關鍵,它能讓我們和其他個體的行為指向同一個外界對象,以便實現更精細或更大規模的合作。

現代人類除了會使用語詞(一種典型的模因)外,還能意識到自己會使用語詞。這種神奇的能力是許多意向系統所不具備的。自動電梯能識別電梯箱內的重量,還能識別樓層按鍵的發來的信號。但自動電梯不知道自己正在識別這些信號。

一旦人類意識到自己在說話,人類所生活的世界,就開始了一場天翻地覆式的變化。

人類溝通中的自由漂浮的理由

接下來我要試著解讀丹尼特對Strawson對Grice的理解,這一段的難度比較大。因為這一段是大家都明白但是不會說出來的事情,試圖把它說出來,就很難讓大家明白了。

As clarified by Strawson (1964) and others, to mean something by doing x, S must intend

(1) x to produce a certain response r in a certain audience A,

(2) A to recognize S』s intention (1), and

(3) A』s recognition of (1) to function as at least part of A』s reason for A』s response r.

假設我就是S,我做出了某種行為x,來表達某種意思。那我必須:

1.做出這個行為x的目的就是為了讓聽眾A產生某種反應r。

2.A意識到1。

3.A認為自己意識到1後就有理由產生反應r了。

丹尼特認為,上述說法是不對的。上述說法隱含的條件是說,人類的溝通至少帶著四階意向性(fourth-order intentionality):S (1) intends A to (2) recognize that S (3) intends A to (4) believe that p。我想要你知道我想讓你知道P。

比如說,假設我想要和某個只懂英語的人溝通,我用漢語輸了一句話「我愛你」,期待她回答說「I love you too」。她如果沒有意識到我在對她說話,期待她的反應。那她只會無動於衷,繼續做自己的事情,不對我產生反應。她可能認為我只是咳嗽了一下,或者發出了別的無意義聲音,沒有說出什麼有意義的句子。

或者,她意識到了我做了x這件事情(用漢語說「我愛你」),是在期待她做出某種反應r。但是她不理解漢語,她只知道我想要她知道一些什麼事情,但她不知道具體是什麼事情。這也不算是成功的溝通。

這就意味著,成功的溝通是非常難的。我不僅僅要表達出自己的意圖,對方還要知道我表達了意圖(而不是僅僅咳嗽了一下),她還要理解那個意圖的內容。我想要你知道我想讓你知道「我愛你」。中間的「想要」和「知道」不能刪去。至少要有4個「知道」、「想要」、「相信」等等表示意圖的辭彙,才能實現人際溝通。

但實際上,人際溝通並沒有那麼困難。丹尼特認為,Grice所提出的人際溝通理論(語義學)與實際情況不符。實際情況不是每個人在每次溝通時都發揮出了四階意向性。我們實際生活中的溝通和交流往往更直接,沒有拐這麼多彎。

他認為,在人類語言剛剛起源的時候,大家都還不熟悉語詞的功能。原始人A和原始人B或許是以Grice的形式交流的。原始人A說了一句話,B還得意識到他在對自己說話,然後理解話的意義,做出適當的反應。今天的我們不會這麼做。任何成年人之間的互動,就像是現代人A說了一句話,B馬上接下一句,A再說一句,B再回應一句。

大多數情況下,我們不去思考語詞的含義,就能直接理解語詞的含義。有些時候需要思考。比如,當我說「今晚月色真美」時,我並不是說月亮多麼美,而是另有所指。此時,聽者或許要思考一下,才能理解這話的意思,做出適當的反應。或者,聽者之前就知道「今晚月色真美」的另一種含義,就可以立即理解這話,做出適當的反應。

也就是說,Grice提出來的理論並不是在描述人類溝通中實際發生的情況,而是描述了成功的人類溝通中應該發生的情況。大多數人能自然而然地實現人際溝通(在沒有學過Grice的語言哲學的情況下),而一些自閉症患者或者亞斯伯格症患者則無法實現正常的人際溝通。

就像小時候的我,往往無法理解語詞的字面意義之外的意義,很難理解他人的暗示和潛台詞、言外之意。那時我還沒有馴化語詞這種模因,如今的我還算差強人意,但依然達不到靈活自如的水平。我依然很在意語詞的字面意義,也總是擔心別人無法理解我的意思。有時候,我也無法理解別人的意思,除非別人以語詞的字面意義和我說話。

所以,當我第一次知道語言哲學(philosophy of language)這個領域時(大概是在17歲時),我的反應和其他人的反應差異很大。其他人會覺得:「這是一群腦子很靈活的哲學家們在研究語言這種人人都擁有的能力並且提出一大堆人人都不知道的專業術語從而炫耀自己過剩的智力。」,而我覺得:「哦,原來我要這麼說話,才能讓大家理解我的話。」而且那時的我還認為,大家都應該這麼說話,否則很難彼此理解對方的意圖。

換言之,「語言表演」這種能力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與生俱來的。但對於自閉症患者或者亞斯伯格症患者來說,語言表演能力是要經過長年的學習才能獲得的。大部分時候,小學的語文課本就足以完成這個練習。但對於有些病情相對嚴重的孩子來說,他們終其一生都無法學會和他人交流。還有一些人介於兩者之間,他們可以通過學習更複雜的語言理論(語言學、語言哲學、研究語言的心理學領域等等),來掌握人際溝通的技巧。

使用我們的工具來思考

丹尼特提醒我們注意,說話是一回事,知道自己在說話是另外一回事。小孩子在剛剛說話時,往往只是在說話,不知道自己在說話。他們無法監控自己說什麼話。

甚至,有些大人也屬於這種長不大的孩子,總是心直口快,不明白自己說出的話可能帶來什麼後果,就直接說出自己想說的話。他們不懂得委婉,也難以理解暗語。那些在微信上總是撤回自己發出消息的人,可能要等到自己發出消息之後的一兩秒後,才知道自己發出的消息不太合適,然後立即撤回。他們沒有監控到自己在說話,他們只是在說話。

丹尼特認為,在人類祖先學會語言的過程中,剛開始時,人們也只是在說話,不知道自己在說話。後來,人類不僅僅任由這些模因自我複製,他們開始馴化這些模因(或者這些模因開始自我馴化)。起初,人類必須要有意識地監控自己的說話,才能夠說出想說的話。就像剛開始學彈鋼琴時,必須要有意識地注意自己手指的運動,刻意控制自己手指的運動。後來,人類已經能自如地說出自己想說的話,不比做出任何有意識的控制,就像我們已經很熟練地學會彈鋼琴後。

引用一句原文:I speculate that there was a gradual, incremental process of growing competence leading to self-monitoring, leading to reflection, leading to the emergence of new things to think about: words and other memes in our manifest image.

一旦我們意識到語詞的存在後,我們就可以控制這些語詞,而不是讓語詞控制我們了。在《意識的解釋》這本丹尼特自認為最重要的一本書中,他給出了一個簡單版本的解釋:剛開始,某人只是在說話,在提問,但他不知道自己在說話。後來,他聽到了自己的問題,然後試著自己給出答案。這就是高階反思能力的起點,是人類思考能力的發射台。從此,人類思考能力的增長便一發而不可收拾。

為什麼呢?

因為語詞這種模因具備極強的表徵能力,它們可以指稱不存在的對象,可以指稱自己。如果我們只是在說話,那我們就無法問出這樣的問題:我們應該怎麼說話?

當我說「我們應該怎麼說話」時,我不是指說話的禮貌,不是指要說「你好、對不起、謝謝、不客氣、沒關係」等等。而是指提出正確的問題,從而引導出正確的回答。

程序員們可能會有深刻的體會,當我們想要實現某個功能時,必須以非常精確且死板的程序語言將之表達出來,然後將之輸入到電腦里,才能實現相應的功能。換言之,只要程序員知道該怎麼用正確的語詞提出正確的問題,那麼答案就已經出來了。

或者,我們從哲學時的角度看人類思考能力的發展。大家可以在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作品中發現,他們試圖理解萬事萬物,理解「天文學」、「地理學」、「宇宙學」、「物理學」、「數學」、「心理學」、「語言學」、「歷史學」、「政治學」、「文學」、「生理學」、「動物學」、「植物學」、「化學」、「經濟學」等等學科的內容。但是,一個學過當代物理學或心理學等學科的人,再去看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作品,就會覺得他們的思考非常費力,非常幸苦。他們腦海中不具備當代人的科學知識,但卻想要描述出同樣的複雜的現象,並且揭示背後的原理。所以,我們今天的人再來看古人的作品,難免會有一種同情感,覺得他們費了這麼大心力想要說清楚的事情,今天都已更完善的形式寫在中學生課本上了。

古代先哲們之所以難以理解他們想要理解的事情,就是因為他們不理解人類的理解過程。他們想要分析語言,但不具備今天的語言哲學中的術語。他們想要研究人類心理活動,但是不具備當代心理學研究中的術語。這些術語並非是憑空出現的,它們就是不斷演化的模因,不斷更新的思維工具。每一個術語都有其相對精確的定義,頭腦中擁有這些精確思維工具的人,就能精確地描述出世界的狀態,並且推理出世界的可能狀態,甚至結合更多數據,預測出世界的未來狀態。

「Anything you can do I can do meta.」是一句由丹尼特或者侯世達說的俏皮話。翻譯過來就是說,任何你能做的事情,我都能對之進行反思。我們可以反思自己的反思,去理解自己的理解,去思考「意義」的意義,用語詞去分析語詞。可以說,動物們的頭腦只是裝備了具體工具的機器,而人類的頭腦是一台裝備了車床的機器。人類可以生產出更好的思維工具,然後將其裝備進自己的頭腦中,提升自己的思維能力,再去生產出更好的思維工具,如此不斷循環。

智能設計的時代

Java是一種使用量很廣的編程語言,就像英語是一種使用量很廣的自然語言一樣。兩者有許多有趣的相似之處。

程序員朋友們都知道,Java的口號是一次編寫,到處運行。程序員們只需要在開發出一次某個程序,就可以讓這個程序在所有Java虛擬機上運行。在智能手機上,在PC上,在Mac上,都可以。

英語差不多也是一次編寫,到處運行。我們用英語表達出一句知識:knowledge is justified true belief. 任何安裝有英語虛擬機的人,都可以運行這句話。我們不用管小明的神經系統和小強的神經系統有在硬體上有多大的差異(實際上差異非常大),只要這兩個神經系統中安裝有英語虛擬機,就可以理解英語知識。

我們用漢語來舉例:「基因是指控制生物性狀的遺傳信息」。這句話對於不懂漢語的人來說,是無法理解的。但是,對於懂漢語的人來說,也不一定能完全理解。因為這個人還需要先理解「控制」、「生物」、「性狀」、「遺傳」、「信息」等概念,才能理解這整句話。

丹尼特把模因看作軟體。每個語詞都是一個小軟體。運行新的語詞軟體,取決於我們是否提前安裝有適當的舊語詞軟體。在這個意義上講,去學校接受9年義務教育,就是往孩子的頭腦里安裝足夠多的語詞軟體,以便他將來能安裝更多更好用的新軟體。如果不這麼做,那麼有些新軟體,可能就是這個孩子無法理解的了。如果沒有提前安裝「導數」這個模因,那麼後續的微積分模因就很難理解了。

將模因看作軟體,將計算機看作人腦,這個類比有許多好處,也有一些缺陷。最大的缺陷在於,人腦內沒有中央集權的科層機制,而電腦內有這樣的機制。電腦被設計出來,就是被動地執行人類輸入其中的指令。而人腦從來都不會被動地執行指令。假設我想把我腦袋裡的軟體安裝到你腦袋裡,把我的思想輸入給你,那我只能通過談判、協商甚至請求、威脅等情緒化的手段,才能夠實現這一目的。電腦從不問「為什麼?」,我為什麼要安裝這個軟體?我為什麼要打開這個文件?我為什麼要運行這個程序?我為什麼要處理這段信息?

人腦與電腦不同,人腦總是有十萬個為什麼。要想讓人腦發揮作用,我們需要給出理由,回答那十萬個為什麼。要想讓電腦發揮作用,只需要維持供電就可以了。

採用模因這種文化演化的模型來接人類的歷史和現狀,和採用主流的經濟學模型來理解人類的歷史和現狀,有著至關重要的差異:

1.經濟學模型把人類看作理性行為主體,歷史是一個積累財富的過程,是一個社會進步的過程。

2.文化演化模型把人類看作被模因和基因所控制的載體,歷史是一個模因和基因利用人類在自我複製的過程。至於這個過程是否是進步的過程,那要看「進步的標準」是什麼。

文化演化模型的優勢在於,它可以解釋人類為什麼喜歡某些文化傳統。為什麼某些文化垃圾還可以複製開來。而且,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歷史,就不會只專註於輝格史。我們今天回過頭來看歷史發展,眼中只看到了那些瑰寶,那些最頂級的天才。但實際上,那些無數的試錯過程,無數的次頂級人才,都被我們所忽略了。我們還很容易忽略文化的積累,誤以為人類歷史是由一個又一個英雄式的巨人推動的,但實際上不存在巨人,存在的是一個又一個小人。比如,丹尼特自己的思想,就是建立在蒯因、賴爾、道金斯還有許多認知科學家的基礎上。而他們的思想又會受到別人的影響。有些「別人」赫赫有名,有些「別人」則籍籍無名。

平克,王爾德,愛迪生,弗蘭肯斯坦

在2009年,丹尼特在哈佛做了三天演講(Mind-Brain-Behavior Lectures),Steven Pinker也在。他與丹尼特在許多問題上的觀點一致,但在如何對待meme這個東西上,立場截然相反。Pinker更加相信人類的理性和智慧,認為是人類有意識的理解了自然的規律,然後發明出那些文化財寶。而丹尼特則認為人類的角色更加被動,更多地是被模因所控制。丹尼特認為,自己的解釋不僅僅能解釋文化財寶,還能解釋文化垃圾,所以解釋力更強。

Pinker更強調那種天才般的頓悟過程,而丹尼特則強調那些機械化的試錯過程。丹尼特不否認有頓悟,但在頓悟之前,我們的腦子裡可能已經有許多無意識的試錯過程了。

或者說,丹尼特認為愛迪生的說法是對的,天才=1%的靈感+99%的汗水。而有許多人覺得,愛迪生只是二流天才,所以才需要這麼多汗水。一流天=99%的靈感+1%的汗水。丹尼特認為這是不誠實的表現。人們想要讓自己的大腦展現出神奇的智慧,拒絕承認它的工作原理其實也是不神秘的機械化原理。我們不希望自己的大腦是一台試錯機器,而希望它是一台靈感迸發的機器。

丹尼特在這一節構築了一個很有趣的思想實驗。不過讓我換一個類似的形式。大家都知道AlphaGo在圍棋中已經戰勝了人類頂級棋手,達到了無人能及的高度。現在問,究竟是AlphaGo打敗了李世石,還是AlphaGo的開發團隊打敗了李世石?

如果你對人工智慧有所了解,那麼可能會將功勞讓給AlphaGo這個軟體,它採用蒙特卡洛樹搜索和兩個深度神經網路的方法來決定在什麼地方落子。作為人類的程序員,只能告訴AlphaGo圍棋的規則,並不能教會它怎麼在規則中取勝。

那麼,AlphaGo為何這麼厲害呢?人類棋手為什麼相形見絀呢?

如果讓丹尼特來回答這個問題,他會說。AlphaGo的優點在於速度,它能以極快的速度犯錯,然後從錯誤中學習,從而變得更強大。人類的犯錯速度比AlphaGo慢太多,所以無法戰勝AlphaGo。

當然,這不代表AlphaGo在其他領域也比人厲害。畢竟,AlphaGo能解決的問題很有限。而人類的通用性更強。

對於丹尼特來說,人腦就是計算機,只是和數字計算機有許多差異。在設計時,人腦和計算機同樣都在設計空間中探索。計算機的優勢在於探索速度很快。人腦的優勢在於定向探索能力更強。這些內容,後面的章節還會提到。

作為智能設計里程碑的巴赫

丹尼特接下來以Johann Sebastian Bach為例,談一談智能設計者的典範。

巴赫出生在音樂世家,他的家族中還有許多專業的音樂家。所以,我們可以推測,巴赫家族有一定的「音樂基因」,比如在聲音感知上有一定的天賦。同時,巴赫也很刻苦練習,他會不斷向其他作曲家學習,模仿他人的風格,自己也不斷創新。

今天,巴赫被公認為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作曲家之一,但他在世時,主要以管風琴演奏家聞名。而且,他還會修管風琴。在這個意義上,他不僅僅是一位軟體工程師(作曲家),還是一位硬體工程師(樂器設計和改良者)。他懂樂理,還懂音樂史。而巴赫之所以這麼厲害,就是因為他頭腦中具備超多思維工具。

問題來了。如果一件藝術品(樂曲、詩、畫作、小說、雕塑、電影等等)是真正的傑作,那麼究竟是因為它變得流行,所以才是傑作,還是因為它本來就是傑作,然後才變得流行呢?

巴赫的曲子究竟是因為流行才變得偉大,還是因為它本來就偉大,所以才變得流行呢?

一種生物性狀,究竟是因為它很常見,所以我們說它的適應性很強。還是因為它的適應性很強,所以才能得以常見呢?

人類文化的選擇環境的演化

在高山上,溫度很低。只有那些耐寒的動植物才能生存下來。

在沙漠里,水很少。只有那些耐乾旱的動植物才能生存下來。

在人類的文化環境中,只有那些人才能生存下來?

這取決於那個文化環境究竟是什麼樣的文化環境。在以前,買賣商品還需要會討價還價時,討價還價能力更強的人顯然更具備適應性。但在網路購物時代,更擅長使用網路工具來為自己購入物美價廉的商品的人,更具備適應性。

人類文化環境與自然環境有很大的差異。自然環境的變化速度非常慢,而人類文化環境的變化速度則快得嚇人。而且,這些人類文化環境的演變並不總是以符合人類利益為導向的。

引用一段原文:Some memes were tools,some were toys,some were distractions, some were crippling parasites. They all depended on cultural replication to survive.

在丹尼特看來,文化環境中也有生態位的競爭。而哪些競爭能勝出,則很難提前預測了。

筆者的補充

這一章包括後面幾個章節都很重要,所以就寫得長了一點。

大家可以試著回憶一下中學裡學的生物學。生物學是一門非常重要的學科,丹尼特永遠都帶著生物學的視角,來理解社會學問題。

Ecological niche這個詞的中文翻譯就是生態位。經濟學中的利基市場,就是niche market,也就是一些被大型企業忽略的小的細分領域。

生態位就是一個物種所處的那個相對獨特的環境。同一生態位下的物種有競爭關係。不同生態位下的物種一般沒有競爭關係。

同一片森林中,都許多種不同的鳥。如果它們全都以同一種昆蟲為唯一食物來源,那麼它們就面臨中非常激烈的競爭關係。久而久之,就只會留下競爭力最強的一種鳥。以企業為例可能更形象。假設有兩家不同的企業,生產的是完全同質化的產品,那麼就會面臨激烈的價格競爭。久而久之,就只會留下一家企業能生存下來。

不過,大自然的選擇會讓物種變得更加多樣化,從而更有效地利用自然環境中的資源,去開拓新的生態位。鳥A可能演變成吃堅硬的果子,鳥B吃堅硬的昆蟲,鳥C吃柔軟的昆蟲。企業A專門生產童裝,企業B專門生產雨衣,企業C專門生產西服。不同的企業可以佔據完全不同的生態位,從而避免過於激烈的直接競爭。

不同的思想文化也面臨的生態位競爭。一般信仰基督教的人,就不會再信仰伊斯蘭教。那麼這兩種宗教思想就是同一生態位的競爭關係。

生態位會慢慢變化。在不存在智能手機時,就不存在手機app,那也就無所謂手機app的生存位了。而一旦有了手機app,我們就會發現詞典app之間處於競爭關係。領域還會不斷細分,中英詞典、中日詞典、中韓詞典、英英詞典等等,它們都是詞典生態位下的細分環境。

或者,再以爐石傳說這個遊戲為例。這個遊戲中也會有環境這個詞。環境就是人們使用的卡組的流行程度。如果環境中的快攻卡組特別多,那麼克制快攻卡組的慢速卡組就會更有競爭優勢。生態位就開始動態變化了。一旦出現一種新卡組,就會帶來一定的環境動蕩。這是因為原有卡組還沒有找到自己的生態位。過一段時間,環境趨向於穩定,每個卡組找到了自己的生態位。在生物環境中,外來物種入侵也會帶來類似的麻煩。原有的生態位中突然出現一個沒有競爭對手的物種,比如突然出現在澳大利亞的兔子,簡直是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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