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上,你為什麼老是「記吃不記打」

說起記吃不記打的經歷,大約每個痴情女子都沒少經歷。

那誰的故事其實蠻有普遍性——

第一次失戀,13天沒吃飯。現在特別感激,不管怎麼低聲下氣哀求他,他都不回頭。然後自己才徹底死心。不然他一動搖,肯定就迫不及待跑回去了。

其實倆人確實不合適,真的應該分開。在一起也是折磨。但就是一直記吃不記打,每次吵完後,明明受傷的是自己,占理的也是自己,但還是會擦乾眼淚回過身去,繼續伏低做小委曲求全哄人家開心。

13天沒吃飯那回,是最後一次分手。其實之前還有無數個那樣的分手過程,但每次都會半途而廢,只要他稍微露出疼惜不忍之色,我就會不顧一切,再次飛蛾撲火,然後所有一切就都功虧一簣前功盡棄。

所以,對我這種人,特別需要對方配合「戒癮」。憑藉我自身的控制能力,很難做到。而且對方一定得狠心,不能絲毫心軟 。不管我怎麼自虐,都不能搭理我。否則對方稍微心軟,我就覺得還有希望。

情感上「記吃不記打」的意思,就是——

明知這段感情是不對的,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身心傷害,乃至會影響人生走向、格局,甚或付出生命的代價,應該及早遠離或者說戒斷。事實上,也確實採取措施了,決心下得也不可謂不大,但每當間隔一段時間後,當初的痛感淡去,難免好了傷疤忘了疼,「想要」的心,就會重新蠢蠢欲動,直至動用各種觸角去試探可能性,進而付諸行動——覺得「萬一呢」、「是我自己太矯情了吧」等等。

先原諒別人,再原諒自己,然後賤兮兮地再次去招惹、去觸碰,或願意給出很多暗示和機會再次「被招惹」、「被觸碰」,一邊懷揣著僥倖心理(光懷裡揣著還不夠,簡直背著抱著手提肩扛每個口袋裡都有N個備份,用以隨時餵養自己的勇氣),一邊諄諄告誡自己:下不為例,再嘗試最後一次就死心。就一次就一次真的就一次......

實際上,有一次就有兩次,有兩次就有三次。

之後,一輪接一輪的固有傷害、固有折磨、固有痛苦,迫不及待摩肩接踵而至,一切又開始重蹈覆轍,步入惡性循環,毫無新意。

經典模式為——我千百次想過要離開你,但僅憑一己之力根本做不到。所以,我才一遍又一遍哭著喊著離開,然後一遍又一遍跪著求著期待回頭、繼續忍受被你虐得生不如死體無完膚.......所以能否請你幫我完成這件事,讓傷害來得更猛烈些吧,直至我徹底放手,記吃也記打,不敢再回頭。

again and again。

那麼,你究竟為什麼如此沒出息,老是「記吃不記打」呢?

嗯,我來嘗試闡釋病因,然後下猛葯,吃不吃,在你。

1、首先這事真的不怪你。

生而為人,大家都有動物屬性。既然都有動物屬性,很多生理上的本能衝動就無法逃避或者輕易超越。

例如多巴胺對人腦和人心的操控——

多巴胺是一種神經傳導物質,用來幫助細胞傳送脈衝的化學物質。這種腦內分泌物和人的情慾、感覺有關,它傳遞興奮及開心的信息,堪稱「快樂激素」。快樂激素累積到一定程度和時日,就自然而然會形成一種「癮」。

比如吸煙,酗酒甚至吸毒,均能刺激多巴胺的分泌,令人飄飄欲仙。感受和享用的次數多了,逐漸形成身體記憶、心理記憶,然後無形烙印一樣,根植於生活的每一個環節和片段里,很難再戒掉。

愛情也是——研究人員曾經向實驗對象展示他們心愛之人的照片,同時利用核磁共振成像技術,掃描其腦部。掃描圖像顯示,大約十分之一的人看到心愛之人照片後,腦部會迅速分泌大量多巴胺。

換言之,當一個異性的存在,日復一日令你身心舒展魂不守舍,多巴胺分泌量肯定抑制不住地狂飆,繼而反作用於身體和靈魂。如此這般,假以時日,無論生理還是心理必然都會身不由己因襲成癮。

癮是什麼?癮的名詞解釋為:由於中樞神經經常受到刺激而形成的習慣。

而習慣的名詞解釋則是:積久養成的生活方式。亦作「 習貫 」。原謂習於舊貫,後指逐漸養成而不易改變的行為。

關於習慣,看先哲們怎麼說——

習慣實際上已成為天性的一部分(亞里士多德);

習慣能造就第二天性(西塞羅);

習慣比天性更頑固(昆圖斯);

任何事物都不及習慣那麼神通廣大(奧維德);

習慣,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是它的奴隸(高 汀)。

所以,從人性的角度看,原則上來講,「記吃不記打」這麼沒出息的行為,真的不怪你。

每個人都有各自生活方式里慢慢培養出來的癮和習慣。情感之癮算是之一。

當有一天,你的情感之癮與習慣,因為對方不願意繼續配合、因為對方刁難、或者因為不可抗力出現了什麼岔頭,而不得不強行終止,這並不意味著癮和習慣也能戛然而止,如果那些東西能說停就停,也就無所謂癮和習慣了。

所以,這個時候,被迫終止的,往往只是表象上關於肢體、語言的疏離,而意識層面的慣性其實仍在。

意識里但凡想到那個負心、薄情、狼心狗肺、水性楊花之人,多巴胺就會提醒身體記憶和心理記憶——那些曾經的妙不可言、柔情似水(仍然在記憶中堆積如山,徹底消耗掉有時候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就會瞬間席捲你的整個生命,大腦同時發出指令,喚醒沉睡的記憶,令你再次陷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輾轉反側」的情境之中。

於是,凡人如你,理性稍微放鬆警戒,感性稍微無法自持,一切就瞬間開閘放水汪洋恣肆直至無法抗拒了。

解藥——

習慣之始,如蛛絲;習後,如繩索。戒癮很難。

只能仰仗新癮新習慣,完全碾壓舊癮舊習慣——比如每天減少一小時思念;比如培養新興趣新感情;比如每次寂寞難耐思之如狂的時候,就強迫自己去看一部電影或者美劇來轉移注意力......

其實,要我說,把如痴如狂的勁頭兒和多餘精力,投入到無限的賺錢和自我提升行為中最划算——先把眼前的日子規劃好,嘗試著小火文煨,慢慢融合調試,咕嘟咕嘟咕嘟嘟嘟,漸漸也就香了。然後保留與自己能力匹配的野心,儘力讓自己腰纏萬貫或者位高權重。還有什麼比更好的自己以及更多的財富,更有資本讓人脫胎換骨重新做人呢。

2、暗室欺心。

暗室欺心之說,出自宋·陳元靚《事林廣記·卷九·警世格言》: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欺心,神目如電。

暗室欺心是一個中性成語,表意指在黑暗的屋子裡昧著良心做壞事。

「記吃不記打」其實也是中性說法,全看最終結局與收成。但若說勢不可擋發展到「昧良心做壞事」,卻不至於。即便情感中確有昧良心的因素,也是另外的話題。

「暗夜欺心」用在情感方面「記吃不記打」的行為方式里,主要還是指——沒人監督、強迫時,人會下意識放縱放任自我本性里的「惡念」。這個「惡念」不是指作惡多端、無惡不作的「惡念」,而是特指情緒和人格方面的負能量,比如自私,比如糾纏,比如要挾翻舊賬,比如蠻不講理等等。

另外,也指背人處,羞恥心不由自主同比下降——反正又沒旁的人知道,即便再丟臉,也不過是在一個人面前丟臉。之前都丟了那麼多了,再多丟一次又何妨?興許念在昔日情分上,自己再哀求一次、再下賤一點,TA就回心轉意了也說不定.。就算仍然徒勞無功,至少也算是又給自己爭取了一次機會——挽留的機會,示好的機會,希圖喚回的機會。

所以,有時候,「記吃不記打」是帶有耍賴撒嬌意味的,邊界之內——自欺欺人地耍賴,賭氣式的獨角戲式的撒嬌,自己慣著自己罷了,自己依舊心存妄想捨不得放手罷了。摧枯拉朽,一意孤行。

人世荒謬,不堪細想——這種狀態下的「記吃不記打」,其實是呈現人格分裂狀的,有選擇人前逢場作戲風平浪靜的「自我」,和選擇人後瞞天過海舉步維艱的「自我」,分道揚鑣地各自活著。

解藥——

增強自我管控能力,自律,自我約束,自己看著點自己。要千方百計認清現實,要懂得即便再真摯的愛情,全情投入時可以義無反顧,分崩離析時也應該適可而止。

時刻警告自己——你的臉面不是你自己的,也屬於你的父母和家人,你沒資格也沒權利讓父母家人跟你一起一次又一次無休止蒙羞受辱。

你沒有權利那樣做。沒有。

3、吃虧沒吃夠。

承受力還沒到極限,不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

口袋裡的散碎紋銀還能再押幾回寶,生活並未山窮水盡;

大後方、根據地平安無事,所以始終有底氣去節外生枝(此條專指婚外情感——家裡風平浪靜,退路無虞;外面再多腥風血雨也不會傷筋動骨;所以幺蛾子怎麼玩都能玩得面不改色心不跳,膽大包天);

上一次分手時各自的毒舌撂得不夠狠,還有轉圜空間,慾念還沒被徹底趕盡殺絕;

還沒有被眼淚和恥辱泡透,靈魂還沒匍匐在地、甚至低到塵埃里,尤其還差一個被踩到爛泥里的致命暴擊。

年紀還輕還玩得起輸得起、就算萬劫不復,也有機會死而復生.......

所有這些都能把"記吃不記打"煽動得越來越波心蕩漾,給點陽光就燦爛,所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然後,剛能挺直腰身恢復正常呼吸,就「不計前嫌「地親手把情感浩劫包容成了寬大為懷。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同理,反過來,只要還沒徹底死心,想給自己找點由頭繼續犯賤,那還不容易。隨便一個不起眼的小事,就是繼續「找打」的台階;隨便一個借口就能原諒自己又一次「被打」的難堪。

人家稍微假以辭色,便是性命不要,也圖再次染指。

至於過往歲月里那些連篇累牘的失望、不一而足的長夜痛哭,都已完全沒有心思顧及。彷彿溺水之際,死到臨頭也要選一個姿態,輕拈住波間一片殘蕊,閉上眼睛,輕聲嘆息著臆想自己有多美、死後也會被追念。

好聽點說是痴心不改為伊消得人憔悴,難聽點講就是不安分、咎由自取、以及閑的閑的閑的閑的........

解藥——

其一:對於有些格外「記吃不記打」的人來說,示眾是底線。大庭廣眾之下被「暴打」一次、被撕心裂肺羞辱一次,就一次,顏面掃地身敗名裂,面子尊嚴擊潰如齏粉,使其再也無法重新黏連——就這樣一次,包管記一輩子。

其二:或者,失去到無可再失,再失就沒有退路了,病自然就好了。

罷罷罷,世間情感,總歸是一人欠了一人,只要自己受得起,就都由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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