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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輔導期結束,提交材料前,監事會主席離職,對 IPO 過程影響如何?

抱歉我必須匿名提問。

背景如下:

我目前就職於一家擬上市企業,並且是公司監事會主席(一共三名監事)。公司已通過證監局的輔導備案,我已經和其他董監高一起通過了證監局的考試。

據我所知,企業將在一個月內向證監會提交IPO材料,進入排隊流程。

就在現在,我得到一個很讓我動心的offer,但是如果在這個時候提出離職,一定會給IPO工作帶來很多麻煩。這一來我估計要得罪很多很多人,畢竟還在一個行業里,我不想搞出這麼多麻煩。

我想知道,如果我真的想走,對於企業IPO的進程,會有多大影響?是現在提出離職好,還是交了材料開始排隊之後離職相對影響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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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證監會網站查到下列信息:

輔導工作結束後,輔導對象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重新進行輔導:

①輔導工作結束至主承銷商推薦期間發生控股股東變更;

②輔導工作結束至主承銷商推薦期間發生主營業務變更;

③輔導工作結束至主承銷商推薦期間發生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變更;

④輔導工作結束後三年內未有主承銷商向中國證監會推薦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

⑤中國證監會認定應重新進行輔導的其他情形。

請問我的離職是否會觸發以上第三條?


首先,監事會主席離職肯定不會影響IPO的申報條件,因為發行條件中是針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三年/兩年不發生重大變化,監事並不在此列。

其次,時間點的問題,比如你現在提出辭職,而且堅決不同意在IPO申報文件的相關材料上作為監事簽字,那你們公司肯定要面臨接受你的辭職,然後重新選舉新的監事及選舉監事會主席的過程,按照監事會提名監事候選人,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時間進度來說,不考慮倒簽文件的因素,則至少需要15-20天的周期,然後還涉及招股書修改的時間。

當然,如果你覺得對公司心有愧疚,願意簽署全部申報材料,等到IPO申請文件被證監會受理後才提辭職,當然是皆大歡喜,也不會耽誤申報的進度。


監事會主席離職一定會引起關注,到時候會需要解釋。你如果確實想走得不得了,配合好相關的訪談筆錄,寫好一份說明包括你的去向,離職原因純粹因為個人理由等等。

添麻煩這是一定的,如果企業本身財務就不是特別規範這個時點離職確實非常敏感,這事可大可小,就看企業自身怎麼樣了。

而且你如果現在在報材料前離職,招股書可能要修改,如果鐵心要走建議和券商提前溝通。

你的離職不會觸發重新輔導條件這個倒是可以放心,只要沒有其他監事和你一起走。


按著人頭數,不到1/3就沒事。

一般都沒什麼大事,監事也不是很重要的職位,離職影響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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