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悅女人的70種方法,一種是shopping,其餘是69」。這個說法有多大的正確性?
03-13
身為一名女性,我對這話不敢苟同。但我並不否認這種說法,存在一定道理。要說按百分比來說這話的「正確性」,我只能給40%,且我認為這大概率是直男說出的話,不然就是出自不懂女人,不懂女性,甚至是有點不尊重女性之口。
40%的正確性
shopping :
對,購物,shopping,的確是女人,大部分女人最大的愛好之一。我們熱愛購物,熱愛商場,熱愛某寶。我們享受美物----美食,美衣,美麗的商品,都是我們的心頭好。因為我們熱衷於裝扮自己,更熱愛生活,誰不喜歡美美的生活呢?
69:
也就是指性,題目中指的是取悅女性,那麼這點若寬泛到性生活性行為上面,那麼我也認同。但若單指某一體位,恕我不能苟同。
60%的不正確
女人愛購物,所以取悅就是shopping,沒毛病;那不愛購物的呢?題目中的70鍾方法貌似只是抖機靈,可是我覺得真的存在更多的方法,而不是只有題中這兩種。第一個還算靠譜,那第二個簡直就是侮辱女性了。就我個人而言,性需求上面男性似乎要求更高吧?取悅一次,也不是那麼動聽呢。
寫在最後:女性不是物品,取悅我們也很簡單:了解我們,知道我們的真正需求,我們喜歡什麼。可能我愛讀書勝過購物,可能我不是那麼喜歡做愛,更喜歡做工作。
微博上有個段子,特傳送至此:
「對於女人來說,三分天註定,七分靠Shopping。」
不少女人可是願意用三個月沒性生活來交換一柜子衣服鞋子包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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