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有正式工作的女生,一輩子不結婚會怎樣?如果領養一個小孩呢?

因為某些心理陰影,真得不想結婚,但為了將來考慮,領養一個小孩怎麼樣?


圖來自微博

親愛的姑娘,你需要知道,生活有時候還是會很美好的,你如果真的有這種想法的話不如先放一放,可以讀書,可以思考,可以健身,變成一個自己喜歡的自己,當某天遇到一個不需要取悅的人你會覺得自己是多麼幸運和快樂的事。


瀉藥是否選擇結婚是個人自由。

重點說第二條,什麼叫「為了將來考慮」

我從字面意思理解為「為了以後養老」或者「為了以後有人陪伴」。

這其實是自私的想法。

如果你只是從母性的角度出發,喜歡小孩子,願意照顧一個小孩子,為他/她願意承擔起做家長低責任,那麼不管能否領養,我認為這至少是正確的動機。

如果是為了「養老」或「陪伴」,不如自己多存錢,靠社會機構養老或找個願意陪伴你的人互相為伴,因為被領養的小孩即使你提供了一切生活所需,他/她也並沒有義務對你有超出一般子女的感恩,他們也有權力在成年後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如果你期望得到回報,至少要對這回報的預期有所克制,不要預期這回報超過社會上子女對父母的平均水平,因為被領養的小孩沒有義務「格外」感恩。

人之所以為人,應該是獨立和相對自由的個體,而不是為了某個目的或其中一個目的而被養大的工具。當然,人指望感情的回饋無可厚非,但千萬也別抱有超出一般父母的幻想,你有信心把領養子女當親生子女一樣對待嗎,從付出到一切的期望上?

動機,對於現實與結果也許不重要,但對於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很重要。


根據1998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五)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收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泄露。(六)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七)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2條件證明收養人的收養申請;收養人所在街道居委會或村委會的證明,證明是當地居民,有收養要求;收養人的體檢,證明身體健康,有條件撫養孩子;收養人收養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收養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證明收養人無犯罪記錄;

  如果收養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給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撫養費3收養手續收養社會棄嬰:(1)無子女證明(2) 收養人情況證明(3)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複印件(4)撿拾棄嬰報案證明(公安部門)及撿拾人證明和身證(5)收養人健康征明(市職業病院)(6) 收養人、被收養人1寸照片各一張,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張(7) 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收養喪失父母的孤兒(1 )父母死亡證明(2) 收養人情況證明(3)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複印件(4)收養人健康征明(市職業病院)(5) 收養人、被收養人1寸照片各一張,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張(6) 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和兒童(1)社會福利機構監護報告(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養意見(3)法定代表人戶口本、身份證(4)社會福利機構同意送養登記表及第1條中(2、3、5、6、7)條等證明。


你得想法跟我一樣


兒童福利院的孩子都是不健康的


去查一下相關法律吧。單身人士不能合法領養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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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風中的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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