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不懂句子結構的英語學習,都是浪費時間!

我問過很多初學英語的人和對英語不是很了解的人,問他們覺得英語什麼最重要,絕大多數人都會說單詞最重要。其實不對,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學不懂英語的原因。沒錯,英語確實是由單片語成的,但是如果把單詞雜亂無章地堆砌在一起,沒有人會明白你想表達的意思。所以把單詞井然有序地放在一起才能明白確切地表達自己的意思,所以弄明白句子結構(通常所說的語法)才是最重要的。背單詞只是一個不斷積累的過程而已。

中國絕大部分學校里的英語課設置得非常不科學,就知道讓學生背單詞,好像只有單詞積累到一定程度才能說出來,以至於大學裡許多英語專業的學生專業八級都考過了,可是還是說不出來。閱讀個報紙啊文章什麼的還行,不過聽力、口語水平都特垃圾。歸根到底,這是學習方法的問題。語言嘛,就是用來說的。所有對於任何事,都要挖掘其最原始的意義。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一個剛開始學說話的美國孩子,他只會蹦字兒,就像你現在一樣,想用英語表達一個意思,也只能蹦出幾個單詞。但是慢慢地,這個美國孩子開始模仿大人的說話方式和語腔語調,並且能用句子表達自己。可現在他所掌握的辭彙也就那麼幾個,他唯一欠缺的只是單詞量的積累,這只是時間問題而已。其實學習一門外語,你就把自己當成是初學語言的孩子,不斷地去聽去看去模仿,掌握了表達方式之後,再慢慢積累辭彙量。

我也問過許多老外,向他們討教語法的問題。可是大多數的回答都是不知道啥叫語法,人家就是按照這種方式說話。漢語也是同樣的,你說說啥是漢語的語法,你也說不出來吧!其實英語的大量語法,都是中國人自己總結出來的,然後規定各種條條框框,將英語變成一門科學去研究,讓學生們死記硬背,把學生的思維徹底限制住了,我就是受害者之一。我曾經還拿中國英語老師編的卷子讓老外做,結果好多題都做錯了,這是多麼奇怪的一件事。不過我現在想明白了,英語其實就那麼回事,簡單地很!!!!

為什麼中國人覺得學英語很難,是因為英文和中文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體系。不像許多歐洲其他語言,例如法語,義大利語,他們和英語都是由拉丁語演變而來的,所以他們之間學起來就容易得多。甚至許多英語單詞直接就是法語單詞。英文從法文借的字相當多,這和公元11世紀法國對英國的軍事征服有關(這是與本文無關的信息,此處略去很多字)。我的意思就是,中國人學習英語確實比歐洲其他語種的人學習英語的難度要大。

和漢語相比,英語的句子結構是比較規範的。

英語句子有且只有兩種類型:簡單句、主從句(也就是所謂的複合句)。

簡單句:很好理解,就是一句很簡單的句子。說得專業一點就是:只有一個結構的句子。也就是什麼東西做了什麼事兒(表示動作)或者什麼東西是什麼樣子的(表示狀態)

首先說什麼東西做了什麼事兒(表示動作)句式:

For example: He steals my wallet. (他偷了我的錢包)

1. He: 他;H大寫,是因為句首字母都要大寫。

2. steal:偷;加s變成steals,是因為steal這個動作的發出者是第三人稱單數,也就是他、她、它。當然,不是所有情況下動詞都要加s,一般動詞以th ch sh 結尾時,要加es。如:teach-teaches finish-finishes touch-touches等等

如果主語變成複數,也即是他們、你們、我們時,動詞狀態不變

例:They steal my wallet。

此處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加s或者es的情況是在一般現在時的時態下。

如果他過去偷了我的錢包,句子就應該變成He stole my wallet. 這裡的stole是steal的過去時態。所以意思是他以前偷了我的錢包。如果你要向一個人說之前發生的事情,就要用過去時態。

時態有很多種:現在時、過去時、將來時、完成時等等等等。

再來說說什麼東西是什麼樣子的(表示狀態)句式:

For example:She is beautiful. 她很漂亮。

1. She:主語她。

2. is:is有「是」的意思,比如 He is Tom(他是湯姆)

但是is在這裡不是「是」的意思。你不能說「她是漂亮」

這裡的is起的是一種結構上的作用,而不是意思上的作用。

因為在英語中,一個句子是不能沒有動詞的。但是像「她很漂亮」這種句子中是沒有動作可言的。所以,為了保持結構上的一致性,就把這種表示狀態的句子中的動詞用am、 is、 are 來充當。記住,am、is、are這三者在表示狀態的句子中起到的只是結構上的作用,千萬不可翻譯成「是」。

3. Beautiful:是形容詞。表示一種狀態。

注意:簡單句並不一定以長短而論,只要結構上成立就是。一個簡單句可以很長很長。比如:

找個外國網站上的新聞讀讀:

reuters.com/places/chin

其中的這條新聞。

China second quarter economic growth around 7.5 percent: government think-tank

Chinas economy may have grown around 7.5 percent in the second quarter and nearly 8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and will recover steadily in the second half as policy stimulus gains traction, a senior economist at the cabinets think-tank said on thursday.

這條新聞其實就是一個簡單句,只不過它用and連接了幾個並列句子而已。

這個句子的主幹是加粗部分。

Chinas economy may have grown around 7.5 percent in the second quarter and

nearly 8 percent in the first half, and will recover steadily in the second half as policy stimulus gains traction, a senior economist at the cabinets think-tank said on Thursday.

這段話的翻譯是:

本周二一位政府智囊團的高級經濟學家說,中國經濟第二季度增長率約為7.5%,今年上半年接近8%,由於激勵性政策的推動力,下半年經濟增長將穩步恢復。

這是一個表示動作的簡單句,grown是grow的過去分詞形式,「增長」的意思。其他部分都是輔助這個主幹的。

什麼in the second quarter啊,in the first half啊,in the second half啊,都是表示時間的狀語,是用來表示主體動作發生的時間。

什麼and will recover。。。的主語依然是economy。只不過用and 將主語幾個不同的動作聯繫起來了而已。

什麼as policy stimulus gains traction 「由於激勵性政策的推動力」啊,這個是表示引起下半年經濟穩步恢復的原因的。它也不屬於主體部分。

現在來說說主從句。

主從句也叫做複合句,是一個主句和若干個從屬於主句的句子組成的句子。

這裡需要強調一下,英語句子中無論長短,無論如何複雜,都只有一個主句。

不過從句可以有若干個,就像一個媽媽可以有幾個孩子,但是一個孩子只能有一個媽。那麼主句就是媽媽,從句就是孩子。

For example:He is the man who steals my wallet. 他就是偷我錢包的人。

這裡又涉及到一個語言習慣的問題。歐美的人腦子比較直,說話也比較直接。所以,他們說話時會先將主旨表達出來,一些修飾性的東西會放在次要或者後面的位置。

就拿這句話來說:He is the man. 這個簡單句的意思是他就是那個人,哪個人呢?who steals my wallet. 偷我錢包的人。注意,這句話中的who可不是「誰」的意思。這個who在這裡起到的不是意思上的作用,而是結構上的作用。who在這裡叫做「引導詞」。它其實就相當於前面the man的替身,此外,它還是後面steals my wallet的主語。

所以,這個句子可以拆成兩句:He is the man. 和 the man steals my wallet.

之所以要把兩句並為一句,就是為了表達的需要。

那為什麼用who呢?因為前面的the man是個人,而不是物。如果是物就要用that或者 which來引導。

For example:This is the car that costs me 10,000 pounds. 這就是那輛花了我一萬磅的汽車。

這句話同樣可以拆成兩部分:This is the car. 和 the car costs me 10,000 pounds.

其實引導人的引導詞除了who還有whom。不同的是who在其引導的一句話中充當主語。比如:He is the man who steals my wallet.

Whom在其引導的一句話中充當賓語。

比如:Steven is a boy whom I like. Steven是一個我喜歡的小孩兒。

這句話分成兩句:Steven is a boy. 和 the boy I like. 只不過the boy是I like的賓語,所以要用whom來代替a boy。正常的語序應該是I like the boy.

舉例說明:

reuters.com/news/us 中的新聞

Bonnie and Clyde guns could sell for $200,000, auctioneer says

The guns that infamous killers Bonnie and Clyde were carrying when they were killed in 1934 could sell for as much as $200,000, auctioneer Bobby Livingston of New Hampshire based RR Auction said on Saturday.

加粗的句子就是一個以that引導的從句形式

加粗的句子翻譯是:Bonnie和Clyde這兩個臭名昭著的殺手,他們在1934年被殺時手裡所拿的槍可以賣到高達20萬美元。

這句話的主幹是The guns could sell for as much as 200,000.

that infamous killers Bonnie and Clyde were carrying when they were killed in 1934

這句中,that後面的一大串都是用來修飾The guns的。

主從句又分為很多種,而且有很簡單的學習技巧,下篇文章接著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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