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婚禮上被戲弄的女人,10年後是羅子君,30年後是惡婆婆
前幾天,鹽 城 婚鬧的新聞大家都看了吧。就是在一個婚禮上,喝醉酒的公公突然從新娘背後,摁住她做了長達八秒的辣眼睛行為,視頻我就不放了,有興趣的可以去微博搜。
這件事的所有後續都很氣人,其中最最氣人的是傳說中的「兩家人現場打起來」,「公公跳樓」居然不存在,人家還團結一致對抗「網路暴力」了呢。
有很多博主大V網友對這件事情發聲——有的號召搞地域歧視,「鹽城男人不能嫁」;有的批判傳統風俗,「別讓婚禮變成一場鬧劇」,「風俗是陋習的遮羞布」……前者腦殘,後者不夠凶。
開地圖炮的人我就都懶得認真批判了,這種人不是蠢就是壞,他們的腦容量只允許他們看到一個人做了壞事就否定某個地方的全部人。
至於後一種,罵風俗罵陋習的人,話是沒有錯,可是也顯得非常無力,因為你永遠叫不醒一群裝睡的人。
該罵的不是風俗,而是人,是那些拿風俗給自己找借口的人,是那些無力抵抗風俗的人。
我認識的一位大姐,是這樣放棄她的業餘媒婆生涯的——她介紹公司的一個後輩和家裡一個親戚的兒子相親,事成之後,雙方進入談婚論嫁階段。她作為介紹人,列席了他們父母的「相見禮」。據她後來說,那簡直像兩國外長在搞外交談判,雙方都表明自己是主權國家,寸土不讓,同時絞盡腦汁想要從對方那裡多攫取一點利益。一邊說「我們那裡的風俗是男方給女方50萬聘禮,女方退回20萬」,另一方說「我們的風俗是男方有房(其實是跟父母同住的房),女方要陪嫁一兩車」……就這麼你來我往十幾個回合之後,他們又開始了「是不是生兒子就必須給得多」、「為什麼錢多的一方就必須給得多」等多種主題辯論,最後不歡而散。大姐後來說,「你問他們為什麼一定堅持那樣,他們說因為那是風俗啊,所有人都是這麼做的。風俗,風俗,我聽得頭都炸了!」
很簡單,他們都想通過兒女的婚嫁,從對方那邊獲得些好處。但他們不願意承認這是源於他們的私心和慾望,所以就說那是風俗要求他們乾的。
當有些人說「只要是風俗就得遵循」的時候,當他們在維護某種風俗的時候,不是出於尊重傳統文化,而是這種「風俗」對他們自己有利。
壞的不是風俗,是人性。
鹽城鬧劇中的那家人以及他們的幫凶,還有那些「公公親媳婦17秒拿了賓客給的一萬塊」、「婚禮中摁住新娘子的頭讓她磕頭」的人,自己做了醜事或者想做醜事卻沒臉承認,當然也是一個勁地推給風俗。
你已經知道了,風俗是惡人作惡的借口,但這是遠遠不夠的。你要做的,是不讓他們的所謂「風俗」影響到你。
本來想寫一篇「怎樣避免惡俗對我們的影響」,寫著寫著棄稿了,因為我發現這是一個偽邏輯。
事實上,「真正懂得應對惡俗的人」和「會遭遇惡俗困擾的人」根本是兩批人。
我們理想中,「懂得應對惡俗的人」應該是這樣的:一開始就我的婚禮我做主,全部按照我規劃的來,誰也沒資格讓我做不情願的迎合。萬一發生了什麼醉酒強來的行為,管他是誰,一律三個巴掌招呼上去,讓我家裡老爸叔伯兄弟,該露肌肉露肌肉,該幹嘛幹嘛。
某些人是不會也不敢的嘛,她沒資本扯破臉,因為承受不了新婚就婚姻破裂的代價。她們心目中的自己,離了婚就大大貶值了,以後再也沒人要了,人生就完了。所以她們只能想盡一切辦法維護住眼前這段連雞肋都算不上的婚姻,哪怕受屈辱,也只能裝出「其樂融融」的唄。再說了,她自己也根本不想承認「我選錯了人」,「我還無力止損」。
姑娘啊,我們偶爾的忍辱負重,是為了換來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是為了更美好的未來。
忍辱負重不光榮,成就事業才光榮。卧薪嘗膽不光榮,滅掉吳國才光榮。
可是你看看你忍辱換來個啥婚姻?公公接著酒勁兒就隨便欺負你,還要你認可這不過就是一種風俗,你應該習慣;人家辦婚禮是當公主,你呢,兩方全部親朋好友在你人生打扮得最美的這一天,都知道了你就是一軟弱沒用、不被人愛與尊重的傻姑娘;此後他們更加肆無忌憚欺負你了,告訴你當個能討好人的花瓶么就好了,於是你認真洗衣做飯、偶爾被一隻口紅感動且隨便應付著工作……別急著難過,以後會過得更悲催的,10年後變成羅子君(大概率身邊還沒有唐晶和賀涵),30年後你終於熬成了一枚惡婆婆,把你已經習慣成自然惡俗再傳下去。
比起斷尾求生,這才是一條更長期,延綿不絕的下坡路。
可憐人要反省反省,為什麼你會是個可憐人,以及多想想怎麼做才能不可憐下去。受了委屈的人要想想,為什麼是你受委屈,以後怎麼樣才能不再受委屈。
指望別人良心發現,把你一個弱咖捧在手心裡,就因為你是弱女子?別逗了。
你手裡有一塊蛋糕,別人手裡有三塊,你說,「你應該分給我一塊,因為這樣不公平,我本身就比你弱,你應該同情我。」
你說已經取得了優勢的人,會不會因為追求公平,就分給你。
戳心的真相是,會被惡劣風俗所害的人,大多沒有反抗的資本,於是他們選擇繼續迎合,然後在不知不覺中,自己也成為面目可憎的加害者。而那些清醒、獨立、強大的,別人不敢打著風俗的旗號去欺負他們的人,根本不需要學習如何應對惡俗,反正也不會碰到。
我在閨蜜聚會裡,問有沒有遇到過或者聽說過所謂的噁心婚俗,一個一個頭搖得跟撥浪鼓似的。想想也是,她們要麼娘家強,要麼自己強,走起路來都虎虎生風的,誰敢。
倒是有一個閨蜜講了她最近當伴娘的故事,聽得我無限感慨。她最近當了同一對新人兩場婚禮的伴娘,一場在南京,一場在某西北小縣城。新娘是她在美國留學時的室友,在她說的toast里被稱為「我到加州後感受到的第一縷陽光」,新郎是出生寒門拿著全獎出國的計算機學霸,兩個人在研究生期間相識,畢業後一起回國生活。女方在家族企業里主攻財務線,男方謀得高校教職,同時是幾家公司的技術顧問。除了家庭條件之外,他們屬於「男才女才、男貌女貌」的一對。此為背景。
南京婚禮是女方主辦,她爸先上台講話,「今天在座的,都是對我們全家有很多幫助的人。我女兒剛剛上小學的時候,有一天回來跟我說想學鋼琴,我沒錢,只好買了一個玩具電子琴。她很高興,但我偷偷哭了一場,我是個沒讀過幾天書的廚師,攢了三年錢,盤下了一家小飯店……」
據說那是一篇感情真摯,氣勢恢宏的演講,橫跨20年,交織著餐飲大亨從一無所有到事業漸成的創業史,和他對女兒從盲目溺愛到無為而治再到共同成長的經歷,令人潸然淚下。接著,輪到男方爸爸上台了,不知道是被之前親家的演講給震懾住了,還是因為那是女方主場,他拿起話筒,劈頭蓋臉第一句就是「感謝某某(新娘的中文全名)選擇我們家。」
然後呢,「然後就都是我們多麼喜歡某某,我們一定對她好。」一周後,他們又去男方家辦了一場,「沒有鬧洞房,也沒有見到什麼奇葩風俗,五個圓桌就擺在他們家的院子里吃的,我猜她公公是精心挑選了來參加的人。」
從小被深深愛著尊重著,長大後心智健全見識廣闊的人,她不會選錯人,也沒人敢輕慢她。
有次看李靜訪問演員郭曉冬程莉莎夫婦,北京姑娘跟山東小伙回農村辦婚禮的時候,那個畫風,被她從北京帶去的伴娘形容為「程麗莎,你簡直就是個女王」。
所以說嘛,女人這一輩子,繞不開「要麼娘家強,要麼自己強」這兩點。就像一位網友說的,「有無能力按照自己的意願辦婚禮」是「有無能力按照自己的意願過人生」的縮影。
娘家強不強,那是個運氣問題。自己強不強,是個意願和能力問題,永遠不能迴避。
關於為了抵禦惡俗和惡人,跟命運正面開撕的故事,在此我要安利一個極致版本。
華莉絲·迪里,出生在索馬利亞沙漠里,五歲時被施行割禮,沒有消毒和麻醉,疼暈了無數次之後,她活了下來。十三歲時,父親要把她嫁給一個老頭,給家裡換駱駝。那時候她已經懂事了,知道那將意味著什麼,於是,她選擇逃離這個家,赤腳逃婚,差點被獅子吃掉,最終徒步穿越沙漠,到達親戚家裡當了僕人。後來,她跟著親戚全家去了英國。在一家餐廳當服務員時,她被給黛安娜王妃拍照的攝影師特倫斯·多諾萬一眼看中,並邀請她做自己的模特。
超模之路,就此展開。1997年,華莉絲在個人名氣巔峰時期,接受女性雜誌《美麗佳人》的採訪,公開了自己兒時的遭遇,講述了那個關於改命的故事。同年,她成為聯合國特邀大使,公開呼籲反抗「割禮」暴行。
2009年,她的經歷被拍成電影《沙漠之花》。
真的是,有些人躲在泥淖里,有些人變成彩虹。
開了竅才會有見識,有見識才會有本事,有本事的人沒有誰敢欺負,男人是這樣,女人也是這樣。——《那年花開月正圓》周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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