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瑪竇《西國記法》及「記憶宮殿」理論淺析
- 簡介
《西國記法》或稱《記法》,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利瑪竇 著於南昌。
那時利瑪竇入華已十三年,不僅已能說在士紳中間流行的「官話」,而且對於士紳必讀的《詩》、《書》等經典,下過記誦功夫,據說能夠當眾將臨場指定的段落倒背如流。從九百年前的唐初規定記熟官方頒行的經傳文本作為「明經」的唯一測試尺度之後,背誦四書五經便成為入仕教育的初階,然而缺乏幫助記憶的訣竅,也成了無數追求「學而優則仕」的讀書人的時代相傳的煩惱。而今忽然出現一位來自遠西的學者,只花了十年,便對中土聖經由目不識丁而爛熟於心,乃至可順誦可倒背,怎不令人驚服,甚而以為其人必有神功呢?
於是利瑪竇在南昌便聲名鵲起,成為宗室諸王的座上客,成為大小官員和各類士子爭相造訪的異域奇人,也使號稱通省軍門的巡撫陸萬陔,屈尊請求把神術傳給己子。既感光榮又不堪其擾的利瑪竇,決定公開自己記憶術的秘密,因為翻譯了這本《記法》。
《記法》凡六篇,內容主要是傳授形象記憶法。利瑪竇顯然認為學習過漢字的構造法,懂得形和聲是訓練的基礎,而復原據以造字的圖像,尤為識字的要領。他本來具有異域學人對陌生事物的好奇,發現漢字的象形,是所謂「六書」的起點和主體,當然為幫助記憶中國各種事物而馳騁想像。當他發現自己的想像,居然引起啟蒙便與「小學」打交道的士紳的驚嘆,以為他的記憶術了來自某種天賦功能,並且紛紛向他請教掌握這種特異功能的奧秘,他就情不自禁地要藉機炫耀自己記憶有術,而且要藉機展示自己對中國傳統經傳的體認如何深廣,就不足為奇。因為這時他還在為來自遠西的天主教在遠東如何立足而奮鬥,愈使中國的士大夫消除對這種陌生宗教的距離感,愈有力於這種宗教在中國的傳播。
我們還不知道利瑪竇是否聽說過王安石。在他入華前四百多年,北宋王朝的那位改革家,為了推行他的新法,不但重編了《三經新義》,還為了把學究變成秀才,也就是從文化守成者變為文化新人,特別編了《字說》,用牽強附會的漢字解釋以使他的經典新釋被青年士紳接受。王安石的《字說》的基礎便是「看圖識字」,如釋「坡」為「土之皮」等。他當時便受到傳統文化教養很深的學者譏嘲,如蘇軾就稱,按照《字說》,「波」字當釋作「水之皮」云云。但利瑪竇的《記法》,卻使中國學者感到與王安石的《字說》如出一轍,難怪《四庫全書總目》的作者,甚至不屑於將它編入存目。
因此,《西國記法》在中國久已失傳。今存古本,現藏於巴黎圖書館,後收入吳相湘等主編的《天主教東傳文獻》。但這本書,署有朱鼎澣「參訂」字樣。據朱序,他沒有見過利瑪竇,僅與利氏同會士高一志 (王豐肅)談過話,因此他的「參訂」是否忠於利氏生前刻本,或至少忠於高一志的刪潤本,均不可知。今即據《天主教東傳文獻》的影印版標點。
- 原本篇第一
人受造物主所賦之神魄,視萬物最為靈悟,故遇萬類悉能記識,而區別以藏之,若庫藏之貯財貨焉。及欲用時,則萬類各隨機而出,條理井井,絕無混雜。然人知能記憶,而不知所以藏貯,所以區別者從何而致,且翕受果在何處,其敷施之妙,卒莫能語諸人。此則造物主顯露密秘,運斡精蘊,人烏得而測之乎?吾西士間嘗論其概矣。茲再次第於左,以求同理。
記憶的本質是儲存信息,儲存最重要的是有條理、有次序,這樣才能夠需要的時候準確無誤地提取。
記含有所,在腦囊,蓋顱頤後,枕骨下,為記含之室。故人追憶所記之事,驟不可得,其手不覺搔腦後,若索物令之出者,雖兒童亦如是。或人腦後患,則多遺忘。試觀人枕骨最堅強,最豐厚,似乎造物主置重石以護記含之室,令之嚴密,猶庫藏之有扃鐍,取封閉鞏固之義也。
利瑪竇從經驗出發,認為大腦記憶的關鍵位置在於腦後,雖然認識到了大腦對於記憶的重要性,但是從經驗得出的結論並不完全準確。
人之記含,有難,有易,有多,有寡,有久,有暫,何故?蓋凡記識,必自目耳口鼻四體而入。當其入也,物必有物之象,事必有事之象,均似以印印腦。其腦剛柔得宜,豐潤完足,則受印深而明,藏象多而久。其腦反是者,其記亦反是。如幼稚,其腦大柔,譬若水,印之無跡,故難記。如成童,其腦稍剛,譬若泥,印之雖有跡,不能常存,故易記而亦易忘。至壯年,其腦充實,不剛不柔,譬若褚帛,印之易,而跡完具,故易記而難忘。及衰老,其腦幹硬大剛,譬若金石,印之難入,入亦不深,故難記,即強記亦易忘。或少壯難於記憶者,若鐫金石,入雖難而久不滅,故記之難,忘之亦不易。衰老易忘,猶圖畫在壁,其色久而暗脫,不能完固。且人賦質不齊,故記識亦有難易。大都兩間氣,鍾聚流行,處處不同,有清、有濁、有輕、有重。賦其清而輕者,其人多聰明睿哲,故善記。賦其濁而重者,其人多昏蒙鹵鈍,故善忘。賦其清而重者,其人多敏達,而端嚴凝固,亦善記。賦其濁而輕者,其人多譎詐,而浮躁薄劣,亦善記。此又氣之所然。人能審其所賦之偏,加修攝涵養,則可造於中正,而不為方隅所拘,竟累吾心之靈明也。學者勉旃。
將人的記憶能力與年齡增長聯繫起來,這是比較科學的。現今的觀念指出,記憶的年齡階段,大致跟利瑪竇所陳述的相符,但是肯定不會像他描述的這樣機械。大眾一般傾向於小兒更加擅長機械記憶、體驗式記憶,大人更加擅長理解性記憶。比如一個從小出國的小孩,在語言學習能力上,可能會比青年以後開始學習的人掌握得更加純熟,尤其在口語表達上更加突出,而成年人在書寫能力上或許更有優勢。但是也有研究指出,大人對體驗式記憶、理性記憶都同樣敏感,兩者都很重要。一些美國的學者做過實驗,比如小孩子在未習得語法之前,往往能憑藉單純的模仿能力講出語法正確的句子,反而到了青少年時期,學習了大量語法之後,導致錯誤率增高。而大人在學習外語的同時,可能口語能力欠佳(過度的語法分析,以及母語來理解外語導致的語言轉換帶來的干擾),但是整體認知能力是明顯優於兒童和青少年的。囿於時代限制,利瑪竇也無法解釋出記憶的規律,反而尋求於中國哲學中的「氣」的概念。
凡人晨旦記識最易者,其腦清也。若應接煩擾,或心神勞瘁,皆能致腦幹。或邪寒酷炎,冷熱過宜,或醉飽過度,又食物中有堅韌油膩難消者,或果食未熟,蔬菜、腌肉及諸乳、諸豆,豆腐,核桃,河池魚,凡浮脹之物,俱能混濁調腦之氣,滯塞通腦之脈,故難記易忘。觀此壞腦之故,則所以調攝之法,不可不得其宜矣。
生物鐘、天氣、飲食都會對記憶能力造成影響,這一點利瑪竇已經注意到了。比如油膩、難以消化的食物會導致胃部需求大量的血液,從而引發腦部血量的不足而干擾記憶力。
昔人善記者,有若古昔般多國王,所屬之國,二十有二。其諸國語音文字各殊,國王悉能通達,不用翻譯。有若巴辣西國王,將兵數十萬,皆一一記其姓名。有若利未亞一國王,遣使至羅馬,舍定,羅馬諸臣千餘人造館勞問,翌旦使者入朝,見諸臣,即一一詳其姓名答謝之。厄斯其諾生平多識廣記,不勝其煩,偶聞西末泥德創記法,乃云:「何庸若所為哉?第以善忘法教我,則惠我多矣。」嗚呼!若厄斯其諾者,果得為能論歟?世不能盡如其善記,則記法亦不得不尚焉爾。曩有博學強記之士,人以石擊破其頭,傷腦,後遂盡忘其所學,一字不復能記。又人有墜樓者,遂忘其親知,不復能識。又人因病,遂忘一切世故,雖己名亦不能記憶之矣。
由西末泥德依靠「位置」來記憶人物的名字,引出下文將要提到的位置記憶,這也是他記憶法中兩大核心理念之一。
養記憶之法,大略時習而日用之,庶免生疏。但須先其難者,後其易者。蓋先之以難,遇易者則愈易爾。譬如健步,初握兩鐵鎚而行,及徒手而趨,不覺其為勞矣。養記之法甚多,書不悉載,亦有用藥物者,醫家知而能之。今惟有象記法,頗簡易便捷,而其用亦可謂廣大矣。
利瑪竇非常看重記憶法的練習,認為它是比「養生」來幫助記憶更重要的事情。而且提出了記憶的第二大核心理念:形象記憶。
- 明用篇第二
凡學記法,須以本物之象及本事之象,次第安頓於各處所,故謂之象記法也。假如記「武」、「要」、「利」、「好」四字,乃默置一室,室有四隅,為安頓之所。卻以東南之隅為第一所,東北隅為第二所,西北隅為第三所,西南隅為第四所。即以「武」字,取勇士戎服,執戈欲斗,而一人扼腕以止之之象,合為「武」字,安頓於東南隅。以「要」字,取西夏回回女子之象,合為「要」字,安頓於東北隅。以「利」字,取一農夫執鐮刀,向田間割禾之象,合為「利」字,安頓西北隅。以「好」字,取一丫髻女子 ,抱一嬰兒戲耍之象,合為「好」字,安頓西南隅。四字既安頓四所,後欲記憶,則默其室,及各隅而尋之,自得其象,因象而憶其字矣。此蓋心記法之大都也。古西詩伯西末泥德嘗與親友聚飲一室,賓主甚眾,忽出戶外,其堂隨為迅風摧崩,飲眾悉壓而死,其屍齏粉,家人莫能辨識。西末泥德因憶親友坐次行列,乃一一記而別之,因悟記法,遂創此遺世焉。
利瑪竇通過簡短的示例,指出他記憶法的兩大理念操作中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將「形象記憶」和「位置記憶」結合。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形象記憶是幫助儲存有效信息,位置記憶是幫助你在關鍵時刻提取信息的時候不出差錯。他將記憶的位置分為四個方位和區域。以「武」、「要」、「利」、「好」作為形象辭彙,進而聯想出各自的畫面。他基本上已經形象地講自己的記憶法闡釋了一遍。
凡人亦有未經習法,自然能記者。如學者嘗憶念讀過經書,其某卷某張某行款,恍如在目。又如人遺物,追思其所經歷之處,細細研審,或勃然而記,探即得之矣。又如與人談論,已而忘失,乃默思其所談之人之處,因而憶其事其言矣。觀此則於象記法,思過半矣。
無論是死記硬背還是憑藉個人天賦來記憶,經常會忘記。利瑪竇認為這主要都是因為記憶的內容沒有使用形象記憶。
象記者,其象含意浩博,不止一端。其處錯綜聯絡,綱舉條貫。初則似苦於繁難,不知安頓得法,井井不混,且取象既真,則記含益堅,布景既熟,則尋索亦易輥以初記似難,而追憶則易。何者?譬負重物,用力必艱,若載物於車,引之而行,不因車之益繁而加重,只覺力省而運捷,蓋有所賴也。
形象記憶並不難,難的是如何通過大量的練習,找到適合自己的方法,如何在處理需要記憶的材料的時候,進行取捨,進行形象化處理和分類、歸納。
凡記法既熟,任其順逆探取,皆能熟誦。然後,精練敏易,久存不忘。但此法非矜奇炫異,藉以駭人用者,默藏不露可也。
一旦經過大量的練習、方法養成,肯定會有突出的效果,還開玩笑,說要想用自己的記憶法嚇唬嚇唬別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說出來。
凡日用尋常學問,不可概用此法,恐所設之處,輕易用盡,遇急用者,卒無可用矣。況設處廣多,心□勞傷,其聰明失所依賴,如飲食過度,其胃臟必致損傷耳。惟切要事宜,初無意義可據者,如姓名,爵里之類,或暫記以便筆注,或強記以備應對,乃用此法,庶為便當。
他還指出,這個方法的適用範圍:「尋常學問,不可概用此法。」,認為「過猶不及」,而那些比較難記憶的「姓名、爵里(官爵和鄉里)」,可以採用這種方法。有這種顧慮是很正常的。因為如果很容易識記的東西,還運用這個系統,記憶過多沒有用的東西,會導致記憶超載、混亂,而姓名等幾乎沒有邏輯性、又不形象的東西,才需要這種有針對性的方法。
- 設位法第三
凡記法,須預定處所,以安頓所記之象。處所分三等,有大、有中、有小。其大,則廣宇大第,若公府,若黌宮,若寺觀,若邸居,若舍館,自數區至數十百區,多多益善。中則一堂、一軒、一齋、一室。小則室之一隅,或一神龕,或倉櫃座榻。斯其處所之大概也。
「位置記憶」分為大中小三區,無論內部分區的多少、大小,都有各自固定的位置分區。這就如同一座宮殿,或許有1000間或許有100,又或許只有10間,但是每個房間的固定陳設、位置分區都是固定的。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如果你儲存的位置是不固定的,需要提取的時候,可能找不到東西,也有可能提出來的是別的東西。
其處所,又有實、有虛,有半實半虛,亦分三等。實則身目所親習,虛則心念所假設,亦自數區至數十百區。著意想像,俾其規模境界,羅列目前,而留識胸中。半實半虛,則如比居相隔,須虛辟門徑,以通往來;如樓屋背越,可虛置階梯,以便登陟;如堂軒寬敞,必虛安龕櫃座榻,以妙分區障蔽。是比居樓屋堂軒皆實,而辟門、置梯、安龕等項,皆心念中所虛設也。大都實有易,而虛設難。虛設非功夫熟練,不無差失,但其妙必虛設,始能快心適意,而半實半虛尤妙之妙耳。若以虛設為難,可隨意圖畫,玩索印心,與實有者可無殊焉。處所既定,爰自入門為始,循右而行,如臨書然,通前達後,魚貫鱗次,羅列胸中,以待記頓諸象也。
在具體的分區和分區之間,他又提出了實、虛、半實半虛三個概念。實,用來記憶自己親身體驗、閱讀過的東西;虛,用來設想自己內心設想出的形象;半是半虛,則是中間的聯結平台,起輔助作用。這三個概念可以依次描述為「需要記憶的內容」、「需要想像的形象」、「需要將兩者聯繫起來的橋樑」。也就是說,需要反覆聯繫自己的形象記憶能力,以便運用於識記的內容之上,「半虛半實」強調的就是融會貫通這兩者之間的「架橋」能力。
而且他還指出,設定好了一個場所,從進門開始,將「需要識記的內容」分配在屋內各個「虛設」的角落,這樣一來,記憶的內容統統都在這一個場所之內。想要提取出已經記憶好的內容,也非常容易,只需按照既定的虛擬角落,一個個找出來就好了。因為需要記憶的材料毫無疑問是不會變化的,但是虛擬角落的設置如果沒有大量的練習,可能會出現模糊、錯亂,進而導致需要記憶的材料也出現問題。所謂的「半虛半實」,則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想像力,將兩者聯繫起來。至於「橋樑」會如何發揮作用,下面將會講到。
用多則廣宇千百間,少則一室可分方隅。要在臨時斟酌,不可拘執一轍。又不論虛實,序成行列,編成字型大小。如每至十所立一號,記一十字,總記幾十幾號,以便查考,以便聯絡應用,庶免紊亂。夫安象於處所,猶書字於漆板。其字有時洗去,而漆板用之無窮。故處所非象可比,最宜堅固穩妥。然後,利終身之用。至小處所,有相宜及當忌者十三款,備揭於後,其大者、中者,則可觸類,不必復舉。
位置記憶除了有大中小、數量多少這樣的分區,還有場所內部的實、虛、半虛半實,這些要考慮到具體的操作進行靈活的設置。在這裡,利瑪竇又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但是又非常簡便有效的方法——編碼,按照需要識記的內容在各自場所角落的位置分配的同時,為了避免相似性(因為可能有1000間內的陳設都是一樣的),還要再給它們再加上一重保險,那就是按照序列給它們進行有序編碼。這就擺脫了位置的單一性。
一、宜舒廣。蓋便於安置大象也。若狹隘窘促,象大者不能容矣。但不宜太廣,太廣則象走易逸。假如安頓一人於處所,高則修長竦立,闊則伸臂橫衝,必取其盈滿而無餘隙。
二、宜閑靜。蓋會集喧囂,記象易雜。故若官衙廳事,若堙闠,若市衢,若學堂,凡眾聚廣會之所,系多人來往者,概不可用。然亦須習睹常履,時時存想,庶其處、其象,隱躍目前,無所遺漏。
三、宜整飭。若牆垣頹圯,器物狼籍,則人起厭心,象亦隨散。務以開朗心胸,使易記存。
四、宜光明。蓋幽隱暗昧之所,臨用索象,多迷失不獲。但太明,恐象又隨光而散,亦不可得。會須明而不露,密而不昏,在加意斟酌以定之。
五、宜貴美。凡人珍重寶異者,心目恆自注存。故處所若華屋,若精舍,器物若金、若玉、若玻璃,若水晶,若文石、采木、斑竹、佳瓷,若錦繡、段帛、西絨、火布,顏色鮮奇,金采燦灼者,用之為妙。
六、宜潔塏。凡污穢混濁、湫濕畜水者,皆不用。恐心不容受,而象被污浥損壞故也。
七、宜覆蓋。若敞露無蔽,恐為雨露浸損其象。
八、宜平坦。凡身所易到之處,象亦易取。若棟間樑上,岑樓危閣,取用大難,心亦不能超達,故易忘失。
九、宜定守。凡各處所,要安一物象,永遠守定,不更移易,用此作號,庶免淆亂。假如一處定馬,二處定牛,三處定羊,四處定鶴,五處定孔雀,其餘類推。但不用此,亦可。
十、宜勻適。凡布置處所,不宜太遠,太遠則斷絕不繼,不宜太近,太近則混亂難分。遠而五六尺之內,近而三四尺之外。亦不宜忽低忽高,忽平忽深,致意想難於周運。惟聯絡貫串,如編貝然。
十一、宜鎮定。上守定,以物守處所也。此則以物之自為處所者言矣。若桌椅之類,皆易移動者,恐至彼不見其物,即忘其象。故安置既定,再不可遷徙別處。
十二、宜平穩。上鎮定,以物之處言也。此則就物之體言矣。凡定處置器,皆要方棱平底,取其穩定,以便置象。若形圓活轉,則並象滾失矣,故如轆轤、轉輪、渾儀、圓球。皆不用也。
十三、宜奇異相別。凡處所相同,則易混,必虛加藻繪,分采異飾,或定置器物以別之。其器物,大則龕 榻倉櫃,中則瓮灶,小則鼎盎。若堂軒齋室之中,布置器物,先定行次,其一金,其一銀,其一玉,又如水晶、玻璃、文石、采木,以至銅、鐵、磁、瓦等質,種種各別,毋得相同。假如一區之中,定置諸器,首龕,次瓮,又次鼎。其龕,一金飾,二銀飾,三文石,四斑竹,五紫檀,六烏木,七朱漆,八金漆,九黑漆,十粉油。其瓮及鼎,一金,二銀,三玉,四水晶,五玻璃,六文石,七銅,八鐵,九花磁,十白磁器。余皆類此。
至此,利瑪竇將「記憶宮殿」理論中的位置記憶所操作時所需要的基本原則和注意事項都已經完整列出。我們可以將這十三點進行歸類如下:
1. 形象記憶:
1) 宜舒廣
2) 宜閑靜
3) 宜整飭
4) 宜光明
5) 宜貴美
6) 宜潔塏
7) 宜覆蓋
8) 宜平坦
9) 宜定守
10) 宜勻適
11) 宜鎮定
12) 宜平穩
13) 宜奇異相別
簡而言之,就是需要識記的內容,生成位置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舒廣(太小,記不了很多東西)、閑靜(喧嚷的場所,容易擾亂記憶)、整飭(斷壁殘垣,容易讓人心情不快)、光明(太暗,不容易辨識,太亮,又容易過度曝光)、貴美(高檔的房子、珍寶古玩、金石玉器等能給人留下鮮明的印象)、潔凈(污穢讓人心理不適)、覆蓋(房子沒有屋頂,那還了得)、平坦(危樓讓人心情容易受影響,心情受影響就會導致記憶不穩定)、定守(開始想的是什麼就是什麼,不要變來變去,不然自己都亂了)、勻適(位置布置的不能太遠或太近、忽高忽低,也不能錯亂)、鎮定(桌子椅子在哪裡就在哪裡,不要亂動)、平穩(最好不要想像出容易發生位置變化的東西,比如圓球、軲轆等)、奇異相別(具體的位置角落要在細節上有一定的區分,比如這個桌子上有一些花紋,那個桌子上有個小洞)。
- 立象法第四
蓋聞中國文字,祖於六書 。古之六書,以象形為首,其次指事,次會意,次諧聲,次假借,終以轉注,皆以補象形之不足,然後,事物之理備焉。但今文字,由大篆而小篆,小篆而隸,隸而楷,且雜以俗書,去古愈遠,原形遞變,視昔日自然之文,反以為怪。而時俗所尚,在古所謂謬訛無取者,咸安用無疑。故茲法取象,一以時尚習見之字為本,特略及古書耳。凡字實有其形者,則象以實有之物。但字之實有其物者甚少,無實物者,可借象,可作象,亦以虛象記實字,蓋用象用助記,使易而不忘。然正象與借象、作象,在我活法以通之,如日、月、星斗、山川、崗阜、花果、草木、禽獸、昆蟲、宮室、器用、衣服、飲食等字,均系實有形體之物,即其物之象而記之,是系本象,猶所謂象形者也。如「本」、「末」二字,皆以大木一枝直立,有一人緣其根而座,則為「本」之象,緣其顛而居,則為「末」之象,是系作象,猶所謂指事者也。如「明」字,以日月並曜;如「眾」字,以三人同居;如「聞」字,以大耳正懸門中;如「見」字,以雙目豎生額上,炯彪四望;如「拜」字,兩手齊下著地,恭敬作禮,亦系作象,猶所謂會意者也。如「苟」字以狗,「描」字以貓,「晏」字以鷃,「醇」字以鶉,取其同音,以記實象,是系借象,猶所謂假借、諧聲之義也。如「吏」字,以一巾衫人懷挾文卷;如「兵」字,以一甲胄人起舞軍械;斯蓋用事而會意,因意而成字,猶六書之所謂轉注爾已。又如「焉」字,「猶」字,皆鳥獸之名,今人多不識其形狀。若記「焉」,以一馬正面向外而立;記「猶」,以虜酋牽犬,其餘形體之物未曾見者,諸如是推之。
利瑪竇來到中國十餘年,就通曉了士大夫們必讀的典籍,而且真正做到了能夠著書立說,論辯交流無礙,靠的就是自己一手過硬的形象記憶方法的功底。他利用漢字「六書」的理論,結合自己創立的形象記憶方法,進行卓有成效的識字訓練。但是他說的有點兒複雜,把「象」統一歸納在「六書」的體系下,好像也沒有必要。
在這裡,他又將記憶中提到的「象」的概念進一步延伸,細分為:正象與借象、作象。其中正象是實,借象、作象為虛。正象,是現實生活中有的,不用費力就能想像的到的,比如日月山河;借象,是現實生活中不太容易具象化的事物,比如「聞」字,你是沒法去定義的,但是可以借用「耳朵」和「大門」這兩個形象來定義它。作象,又拿出了「本」和「末」兩個字作比,指出它符合「六書」中的「指事」這個概念(其實顯得很多餘),歸根結底,其實還是虛象的問題。只要記得除了虛象,都是實象就可以了。
即使如此,無論實象、虛象,都將統一納入「象」的大概念,而且最最重要的是,形象化,只是最原始的一步。對於如何設置更有難度的形象、更能幫助記憶的形象來說,這才只是剛剛開始。
夫文字浩繁,動以萬計,既難悉陳,又不可無述,□乃略具假如,少達其義。如兩物俱有,則象以實□;或有事無物,則因實記虛;或體用相因,或源流相求,或假人而為用,或取錯綜而起義,或取譬況以成奇,大都活象為妙,故用人居多。如記圭璧冕旒以王侯,記高車儀從以卿相,記金鼓旗幟以將帥,記峨冠綉服以仕宦,記巾履青衿以生儒,記甲胄、干戈、弓矢、白刃以士卒,以珠冠、金鳳、翠鈿、霞帔以命婦,記谷以倉,記酒以樽,記金以囊,記錢以撲滿,記衣服以箱篚,記羞饌以俎豆,是皆實之實者也。記農以耜、以耒,記漁以竿,以綸,記匠以斧、以鋸,記陶以范、以模,記書生以筆墨,記傭工以畚鍤,記皰丁以刀案,記機杼、剪尺、緘線以婦人,此以藝業與其器具互相成實者也。記德則以有德之人,記富則以聚財之人,記天文則以精習玄象之人,記善則以樂善好施之人,記醉則以耽酒之人,記走則以徒步之人,此借人之實而記事之虛也。記視以目,記聽以耳,記嗅以鼻,記啖以口,記言語以舌,記喜怒以顏,記燃以炬,記焚以薪,記登陟以階梯,記游泳以舟楫,記馳騁以騏驥,記盤桓以林壑,記燕樂以壺觴、簫鼓,記威武以棨戟、營壘,記舂以臼,記搗以砧,記吹以笙篁,記彈以琴阮,記汲以瓶索,記轉以轆轤,記采以筐籯,記烹以釜錡,記擊以缶築,以拍以串板,記治以君,記化以民,記忠以臣,記孝以子,記敬以弟,記信以友,記別以夫婦,記貞烈以婦女,此因體而識用者也。記目以采色,記耳以管弦,記鼻以珍香,記口以甘脆,記手以扇,記足以舄,記燈燭以光明,記幾席以憑座,記君以臨軒宣政,記臣以朝謁奏對,記父以立庭訓子,記子以恭愉侍養,記夫以其妻舉案而敬事,記妻以其夫親迎而至門,記兄弟以其友愛怡怡,承歡堂上,記朋友以圖書筆硯相與討論,記兒童以橎鞀竹馬,記僕婢以井灶箒箕,此因用而識體者也。記雪雨以雲,記江湖河澤以泉,雲泉其源也。記動以風,風其本也。記果核筍乾以茂林修竹,記谷種以嘉禾,林竹、嘉禾者也。記官名,如尚書、侍郎、都御史、都督、布政司、按察使、留守、都指揮,則以所知某人曾登是職;記地名,如府、州、縣、驛,則以所知某人,曾任知府、知州、知縣、驛丞;記姓氏,則以習知之人,而人之姓名字型大小,皆可取其一字或二字,記之為象,此而借用者也。記父以子,記子以父,記伯叔以從子,記從子以伯叔,記祖以孫,記孫以祖,記兄以弟,記弟以兄,記夫以婦,記婦以夫,記師長以弟子,記弟子 以師長,記主人以仆隸,記仆隸以主人,記男子以女人,記女人以男子。如求其異,則記長以短,記大以小,記纖以巨,記寡以多,記妍以媸,記惡以善,記素以采,記文以朴,此取錯綜對待以用之也。記聖人以麟鳳,記君以龍,記宰相以鼎鼐,記執法以鷹,記卿寺以棘,記將士以虎豹熊羆,記士大夫以鵷鷺,記父以椿,記母以萱,記父子以鶴、以喬梓,記兄弟以鴻雁、以棠棣,記夫婦以鴛鴦、以連理枝,記朋友以黃鳥,記賢人君子以美玉,以蘭蕙、菡萏,記進士以杏林,記舉人以丹桂,記隱逸以鹿、以菊,記醫以橘井、以杏林,記武夫以雉,記山野之人以小草,記婦女以奇葩艷卉,此則取世之譬況而用之者也。至若因實具之物兼形質以成象,或迭本象以成象,或合數象以成象,或參象意而成象,復有難於作象,乃因有形之物,稍損益之以成其象,則知天下無不可象之之字,亦在乎善權巧變也與!有如毛衣為表,皮箕為簸,木臼為桕,木禽為檎,王冊為珊,玉豕為琢,石鬼為塊(塊),犬骨為猾。衣、箕、臼、禽、冊、豕、鬼、犬,形也;毛、皮、木、石、玉、骨,質也。又老女為姥,少女為妙,金童為鍾,長弓為張,巨矢為矩,斗米為料,色絲為絕,舟方為舫,文木為枚,大目為具,扁人為偏,七刀為切,九首為馗。老、少、金、長、巨、斗、色、方、文、大、扁、七、九,形也;女、童、弓、矢、米、絲、舟、木、目、人、刀、首,質也。是皆以一物兼形質而成象者也。有如兩木為林,重山為出,並月為朋,疊火為炎,三心為惢,三木為森,三口為品,三耳為聶,三日為晶,三貝為贔,三牛為奔,三羊為(,三犬為猋,三女為奸,斯則以重疊本象而成象者也。有如人犬為伏,人牛為件,魚羊為鮮,魚禾為穌,金帛為錦,木帛為棉,刀圭為刲,刀貝為則,耳舌為聒,矢豆為短,瓜角為觚,犬馬為馱,口耳絲為緝,竹門日為簡,斯則合數象而成一象者也。及記休以人倚木立,記楙以矛豎林中,記輦以二夫挽車,記憃杵臼舂心,記褭以駿馬披衣,記輠以露車載果,記壟以龍蟠土阜,記翔以羊生羽翼,記梟以鳥棲古木,記蠱以蟲承巨皿,記雷以方田受雨,記器以犬張四口,記妒以女當戶旁,記竄以鼠窺垣穴,記麄以鹿分兩段,記「羮(原文為異體字,無法輸入,上羊下鬲) 」炙於鬲,記渥以屋臨水□,記鸂以鳥飲溪邊,記鳴以鳥舒其喙,記告以牛哆其口,記解以牛角掛刀,記闖以馬立門中,記矮以女戴禾而執矢,記萌以日月蓡草而同光,斯又參象以意而成象者也。所謂難作象者,如記「每」字則母頭戴帽,「災」字則以火上張蓋,「午」字牛斷其頭,「干 」字羊截其角,「 竃」字龜縮其首,「方」字房撤其戶,「什」字老人手攜藜杖,「亞」字惡人割去其心,斯又以形與意損益本體而成象者也。
這一段的內容關於如何去聯繫製造「象」的內容非常長,我們可以簡單歸納為如下幾個要點:
1. 以實記實:針對現實生活中也好,(真實存在但是沒見過的)需要想像的東西也好,都可以簡單地以實記實。
2. 以虛記實:比如外星人,現實生活中沒有,那就需要你根據影視作品中給你提供的「虛象」進行聯想。
3. 假借替代:記冠冕以王侯、記青衿以書生,記干戈以士兵,利用同類事物的局部代替整體;以某個知名人物,代替某個職位,比如英國首相,我們只需要記憶撒切爾夫人,利用兩者相似性進行記憶;或者以文武官員服裝上不同的吉祥物來直接替代他們的官職。
4. 拆分組合:拆分各個部分,或者進行重新組合,比如講「姥」拆分為老女,「妙」拆分為少女;重山為「出」,雙木為「林」,木帛為「棉」;「災(災)」字,為水火無情。
5. 音韻切字:這是古代注音的方式,現在已經不用了,所以沒有參考性。下面一段也是如此,不再討論。
更有一法,乃以兩象合為一體,取其前半為音,後半為韻,以翻切字法,區而識之。如人首獸身,或蟲首禽身,或人與禽獸昆蟲,凡一切動植有形物類,交互其體,而各半之。前段之象出切,後段之象行韻。依法翻切成字,記其象則憶其切,憶其切則憶其字矣。其記愈為簡便,其理愈為精妙。是以人首羊身,取人羊切攘;鐵釘釘雞,取釘雞切低;狗身馬頭,取馬狗切畝,魚首人身,取魚人切誾;鵝頭龜體,取鵝龜切巍;人額上猴,取額猴切漚;飾錦於筆,取筆錦切稟;貂後狐前,取貂狐切殽;玉質斧形,取玉斧切禹;蒲中居鰲,取蒲鰲切炮;豬困於筌,取豬筌切旃;獅而象牙,取獅牙切撒;烹羔於鼎,取羔鼎切影;野人殺麝,殺麝切實;豹張兩翼,豹翼切必;獐生長尾,則獐尾切旨。其妙難以形容,此則取兩象之音韻合為一字之翻切,其法固不可勝用,第音韻多同,雖切得其聲,未審其字,則於上下文義融會貫通以求之,庶無差訛之患。又有不可不知者,凡預料諸象,概以人之活象為上,其餘物之死象為次,故字字必求死活二象,咸備目中,以應其用。如記裘,先以所知姓裘之人為活,繼以毛裘為死;記算,先以所知善算曆法之人為活;繼以算盤為死;記鳳,先以所知之人名鳳者為活;繼以丹鳳獨立為死;記劍,先以所知之人好舞劍者為活,繼以寶劍出匣為死。如記數目,則以先知行一之人,行二以至行九行十者當之,又以某百戶為百,某千戶為千,某萬戶為萬。萬戶即今指揮,或以所知姓萬之人,皆活象之例也。記一以橫栓、簽擔、鐵棍、長戈。記二以撓鉤、鋼叉、象牙、牛角、兔耳;記三以三眼神槍、鼎足、心星。記四以農家四股穫叉,或棋枰四角方棱。記五以掌開五指,或五峰筆架。記六以棱觚六角,或六合圓帽。記七以瑤琴七弦。記八以鹿角八叉。記九以斑簫九節,箏鳴九弦。記十以十字木架,或兩掌並張。此為死記之例也。惟數字連記者最為要法,又另詳後篇。
- 定識篇第五
凡記識,或逐字逐句,或融會意旨,皆因其難易多寡,量力用之。如記「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則以俊秀學童立觀書冊為「學」字,以武士倒提鎲爬象「而「字,以日照寺前,一人望之,象「時」字,或以姓「時」字、名「時」之人。以日生兩翼,一人駭觀,象「習(習)」字,或以姓「習」、名「習」之人。以一人持尺許之木,削斷其頭,象「不」字。以一人肩橫一戈,腰懸兩錘,象「亦(亦字的異體字)」字,「亦」,篆文,即「亦」字也。以傅說築岩,取「說」字,或以一人拍手仰面而笑,亦象「說」字。以一胡人胡服而居,假借「乎」字。以上九字,逐字立象,循其次第,置之九處,此蓋一字寄一處之例也。若欲總記數字於一處,則字象及意象,融化為一,務成自然。如記「尊德性」三字,先定第二字為活象,以有德或名德之人居中,左手舉一酒尊,右手舉帶血生心,合成尊德性三字。若置四字、五字,就以一童立其前,如置六字、七字,就以二童立其前,皆舉執實物以象。如五字,即「尊德性」下,續「樂道」二字,就於前象之前增一道服童子,左手擎龍頭鶴身之象,切「樂」字,通成「尊德性樂道」五象,記之一處。如七字,即「尊德性樂道」下,再續「極安」二字,就於前有德人之前,道童之右,增一女子戴大斗笠為「字」字,左手擎太極圖,取「極」字,總成「尊德性樂道極安」七象,記之一處。若數目重疊,更宜熟習此法。如記十一,則以一人行十者,右手執長戈以象之。如記二十,則以一人行十者,左手執鐃鉤以象之。如記三十四,則以一人行十者,左手持三眼神鎗,右手持農家四股獲叉以象之。如記五百,則以一百戶,左手持五峰筆閣以象之。如記六千七百,則以一千戶,左手舉琴,右手擎六合帽以象之。如記八千九十,則以一千戶,左手持八叉鹿角,其側一人行十者,左手握九節斑簫,合而象之。如記九千一十一,則以一千戶,左手舉箏,其側一人行十者,右手持簽擔,合而象之,因千十之間空百,故以二人判之。如記萬,則以萬戶為活象,而執死象以成其數焉。此蓋一句數字共記例也。逮欲融會數句之意,則以一象或二象,可該一句二句,以至一事大旨,然必親切自然,庶經久不忘 ,如以一人聖容儒服,持白璧一方,納向金藤笥中,旁立胡賈,捧白金十定,仰嘻求售,是象乃記「有美玉於斯,韞櫝而藏諸,求善價而沽諸」三句。如以一室羅列金玉錦繡服玩器具,中有一人溫恭凝居,其窗壁間十目十手,儼如指視,是象乃記「十止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富潤屋,德潤身,心寬體胖」六句。如以二人衫巾相向,各執一簪而比同之,是象乃記「朋盍簪」一句。如以一人運動渾儀,其日月五星晶光雜煥,是象乃記「璇璣玉衡,以齊七政」二句。如以一人射獵,逐二狼,一前蹶自蹈其懸胡,一後蹶自蹈其尾,是象乃記「狼跋其胡,載疐其尾」二句。此則取象以記章句之例也。凡記詩文書劄,一如是例,或一二句,或三四句作象次第安置,其處甚少,其記甚多,雖連篇累牘,殊易排布,兼易識存,即偶忘一二字,其大意尚在,而辭可漸索,較之字字記頓者,抑又簡捷矣。又如一方伯,戎衣躍馬,執旄秉鉞,有兩野老,控其馬銜,哀容仰視,是象乃記夷齊叩馬而諫也。如一人箕踞睥睨,一人攜杖而至以擊之,是象孔子責原壤而叩其脛也。凡記典故、記事實,一如是例。更或華卉圖書,或良工冶范、鐫刻,或優俳搬演,或傀儡當場,乃有俊偉悅觀其間,或以學士先生講論台端,弟子拱聽函丈,可以表而識之。第初學記法,須逐字句定象,不得躐等,遽爾牽聯湊合,俟其習練既久,象所既熟,然後任意取用,不復拘泥。其象論多端,善學者更宜明達,附揭十款左右。
一、 宜生動有致。蓋兀坐、蟠居、穩眠、林立,其象既死,易致遺忘。但象有定,必不能自動者,亦以人事用之,因而活之。故象人也,或笑、或歌、或號、或泣,或手舞足蹈,或首掉手搖,或舒體徘徊,或撫膺瞻顧,或春容而長嘯,或骯髒以雄談,或撐耳沉吟,或搔首踟躕,或張眉瞪目、怒髮衝冠,或扼腕竦容、愁容下帶,或捧心而凝盼,或蹙額以長嗟,或屈指如有所籌,或鼓頤如有所啖,或矜持褒拜,或跳躍狂呼,或祝祈於廟貌巍靈,或侍聽於庭儀典訓,或玄覽六合,或妙觀兩儀,或枕肱而延矚浮雲,或抱膝而停思玄理,或展經朗誦,或搦管微吟,或引扇開襟,或加簪舉袂,或斂容敬肅,或散發逍遙,或攬監擒班,憮然太息,或執巾拭涕,喟爾長吁,或促視圖畫,閃灼鼻間銀鏡,或坐調琴瑟,泠朗指下心音,或鐘磬戛鳴,或笙簫鼓吹,或篩金擊柝,或攜杖搴裳,或和味鼎中,或割鮮几上,或旋烹而啜茗,或當食而嘗羹、,或提莒抱罌,或操刀荷簣,或挾持兩石,或負戴千鈞,或睥睨彎弓、直呼中的,或桀驁試劍、仰絕垂纓,或蹴鞠投壺,或弄丸投石,或拱珍而矜誇珠璧,或采芳而把玩芝蘭,或種植階除,或耕耘畎畝,或酩酊而潦倒,或鞅掌而憩休,或稱比干戈、耀武揚威,或抹施粉黛、委婉嬌羞,或官吏坐趨,或主賓揖讓,或倚木而欣顏擊節、客共嘉言,或臨風而把臂銜環、朋同雅敘,或徒手撲搏,逞技於間場,或執版辨爭、健訟於公府,或飾塗鬼面、輾轉揶揄,或俯據獅音、張惶咆吼,或籧篨悼惜,或憔悴傷悲,或優遊乎泉石締盟,或欷歔乎河梁送別。以上諸貌,未盡形容,隨人點綴,倘非損改常規,力標新姿,則象必雷同,難於料理矣。其餘一切植蠢,咸雲死象,又非與人可同日語者。然亦須概用人象活轉其機,或游觀指顧,或導引招搖,或豢養滋培,或操持振作,一主於感動之而已。至若木石、宇垣、器皿、雜具、誠死物也,亦以人象臨事展用,箸力運移。夫惟蠢然介然者,皆得隨意斡旋,悉中矩度,孰謂死象而無活法以活之乎哉?
二、 宜好醜懸殊。好則美麗精潔,不則粗惡醜陋,切忌瑕瑜之不掩,亦惡非刺之莫加。假如衣服,若精麗則采綺華章,珠寶緣飾,紫貂狐白,鎖袱鵝容,若醜惡則敗絮敝麻,襤褸鶉結,穿膝露肘,掩以蒲氈。其餘物用,以是推之。
三、 宜鮮明起觀。蓋五采炫耀,奪目映心,易記易索。
四、 宜裝束得體。凡人品流不同,服飾亦異,裝扮相稱,記認方明。如王者則冕袞弁服,公侯則簪纓蟒玉,文臣則梁冠朝服、襆頭大衫,武臣則甲胄錦袍、佩刀弓矢,或皆以峨冠博帶,錦繡品章,其餘生儒、吏胥、軍民、優隸,各照本等服色,易於分別,庶免混淆。
五、 宜奇偏可喜。凡身材之肥瘠短長,面色之黑白,鬚髮之多寡,及傷殘有疣贅諸類,必各極一偏之致,反覺趣味可挹。若只尋常面孔,何由映射瞳眸?
六、 宜怪異可駭。如人有三頭六臂,豎目兩角,噴火赤睛,哆口屬耳,獠牙毛面,虯鬣蝦須,龍有九尾,獸有兩翼,蛇有四足,魚有雙頭,豕彘柔毛,牛羊剛鬣,禽生四掌六羽,馬生瑞角鱗文,諸如此類,引而伸之,不可勝數。
七、 宜態狀可笑。蓋象貌端嚴,見者情沮興索,惟態度之忽可解頤,遂光景之時欲耀目。如醉客脫帽張衿,行步踉蹌,吐嘔狼籍。又如狂人蓬頭垢面,跣足裸體,披衣踣作,顛狂行止進退。此則可笑可謔,百丑其狀,惟欲態度迥異,以便憶耳。
八、 器技宜肖。凡人肄業,必執其器。蓋以分別四民,因其技藝而識之。如象士子,則展卷尋行,騷人墨客,則吮毫灑翰;丹青則繪染圖畫,吏書則抱捧文卷,兵則戎服挎刀,農則執耒扶犁,佣則荷插擔畚,匠則操磨斧鑿,陶冶則修治模範,漁樵則把竿執柯,商賈則盤算帳目,仆隸則綽杖擎蓋,其餘技藝皆可類推。
九、 象所宜稱。如天地日月,山阜樹林,以至宮殿、屋宇、兕象牛駝,其形巨大,置之室隅,有不能容,擎之掌上,有不能舉,乃因其所而細小之,使之容焉,舉焉,而不知其為巨物也。有如棘刺針芒,蟻蠅蚊蚋,至微小也,置之於器,有不能察,握之於手,有不能睹,乃因其用而廣大之,使之如杵如禽,易見易索,而不知其為細物也。
十、 疑似宜分。如記日不可似月,記阜不可似山,記椿不可似槐,記殿不可似屋,記幾不可似案,記榻不可似床,記騾不可似犬,記狐不可似狢,記鱉不可似龜,記鶴不可似鸕鶿,記雉不可似孔雀,記錦不可似綉,記珠不可似璣,記管不可似簫,記箋不可似楮。凡物有相類者,皆宜忌避,不可誤犯,以致紊亂失真。否則,用而索之,必將混雜難辨,可不慎歟!
實用的方法,才最重要,前面已經提到,用形象去記憶,只是第一步。如何利用形象記憶去有效地、快速地、清晰地、長久地記憶需要識記的材料,才是至關重要的。這篇則是針對形象記憶需要注意的十項基本操作事項的,含金量極高。下面來簡要分析一下。
1. 宜生動有致
這個不難理解,有細節,能夠增加辨識度。比如花紋、顏色、質地、重量的差異,很容易幫助區分事物。
2. 宜好醜懸殊
大家對特別醜惡的人或者長得漂亮又有辨識度的明星印象特別深就是這個道理。比如一架鍍金的好車和一輛掉了輪子的破爛馬車,如此懸殊的事物,會讓人留下異常深刻的印象。
3. 宜鮮明起觀
五彩奪目、賞心悅目,強調還是跟「生動有致」一樣,只不過更加宏觀一些。
4. 宜裝束合體
這個涉及到人物、物體的分類,不同的人官職、地位不同,穿的衣服顏色、花紋各自不同。同理,同樣的事物,如果不在具體的特徵上加以強調,就會很容易混淆,比如記憶「筆」這個形象,有毛筆、鋼筆、圓珠筆等等,各不相同。需要有一定的區分,並且明確這些區分。
5. 宜奇偏可喜
同「好醜懸殊」,反差大的事物容易記,矮窮矬、高富帥、土肥圓,特徵突出,很容易辨別。
6. 宜怪異可駭
這一點比較有意思,中世紀的天主教修士中,有一部分人很早就發現了這一點,比如記憶一些荒誕、離奇、恐怖、血腥的事物,會比記憶通常的事物更加容易,並加以運用。比如九頭蛇、三頭六臂的哪吒等等,都會讓人過目不忘,這一點,相信很多人都體會得到,看過好萊塢大片的人都知道,奇形怪狀的怪獸、面目可憎的反派、或者超級英雄的特異功能,大家想要記不住都難。
7. 宜態狀可笑
幽默、搞笑、有趣的事物,很容易被記住,比如郭德綱講過的段子,聽一遍或許你就記住了關鍵的信息。電影《變相怪傑》里,金·凱瑞的各種誇張、變形的表情,絕對是獨一無二的,所以也容易記住。
8. 器技宜巧
這個部分提醒注意的,還是跟「生動有致」相同,無非是強調一些能夠瞬間將兩個事物區分開的「細節」不能出現在進行聯想的時候出現偏差。比如雖然可能都會從事體力勞動,但士兵需要打仗,身上帶的是兵器,農人扶著的是耕犁,這有本質的不同。
9. 象所宜稱
這個部分是跟位置記憶有關的,比如需要記日月星辰,放進一間房子里,你可能會覺得好像其他地方就沒有位置了,如果是螞蟻、蚊子,又顯得過大。因此,你要隨時根據記憶的對象,調整位置的大小。
10. 疑似宜分
這個還是「生動有致」的變體,無非是你利用了「相似性」去記憶東西,但是又不能讓「相似性」給坑了。那就是太陽絕對不能記成月亮,野雞不能記成孔雀,以免製造出混亂的「象」。
- 廣資篇第六
夫中國文字,奚啻萬計!人之知識學問,有博寡淺深之不均,設若字字作象,不惟連篇累牘,不能悉類。抑且意見未必盡合,音義未必融通,記誦繁艱,拘方執一,俾握樞轉丸之妙,翻為死法矣。其作象也,以人為活為體,以物為死為用,業已發明為前篇。然其用事用意,則有活而實,死而實,虛而活,實而死,又有半活半死,半實半虛,文殊理別,難以雷同。茲以蓋世所恆用,如天文、地理、時令、干支、人事、器物等類,標列百數十字,以為程序。其用事用意,虛實死活,因可概見,學者取而推廣焉,或可為心機之一助。
天:一人以管仰窺渾儀,而璇璣運轉不息;
雨:一魚立於鼠背,取魚鼠切雨;_
露:一客行程,傾雨滿道;
霜:一朝服宰相,張蓋立甘霖中;
雪:一賈重裘大帽,遍體六齣白花,一農蓑笠執杖,傍立欣然;
星:三台六符,燦耀在天,一丈夫昂首指頤,若有所訊結;
潢:一人黃其姓者,立大川之皋;
煙:蒼青紫氣鬱郁蔥蔥,而山水之間,車馬舟楫縹渺而來。
地:置一地球於架,一人區別山川土地,以圖畫之。
岳:一人丘姓者,等陟最高之山,或於獨立之山上立一墳丘。
山:一人登山遠眺,或案置一大筆閣。
川:一人臨瞰三隻大水,不見發原歸止之處。
野:一山僻老人,草服村貌,兩手捧芹一束,將有所獻。
陂:一人報大皮一張,息於土阜之側。
渠:水中浮一巨木,一人之力挽取之。
坪:集土亂堆,一人執橛,一人執扒,共賓士之。
塘:一人唐姓者,掘土欲成一塘。
湫:一人刈禾,左有川澤,右有燔炬。
田:方畬一區,四面高□,其中縱橫皆起一□,交如十字。
區:一人持刀為一人髡須,取髡須切區。或一人挽車而行,取空車切區。
段:金彩段一疋。或借「斷」,一人以刀斷機。
頃:一人插匕於首之巔。
畞(畝):中立十字架,架之左有有田一區,禾實稶稶,右立一人觀之。
春:三人同玩一太陽。
夏:伏羲氏牛首人身,戢木葉為衣,手擎八卦圖,取義卦切夏。
龝(秋):田禾豐茂,中突出徑尺元,一人往捕之。
冬:堂上紅爐,賓主狐裘貂帽對坐就烘,階前殘雪冰凌,喬木枯立。太陽停午照耀八荒。
晝(晝):太陽停午照耀八荒。
夜:秉燭中堂,燦燈書室。
旦:旭日東升,曦暉和煦。
暮:斜日西傾,霞光佳氣。
朔:日月合度,日光月隱。
晦:四垂溟溟,餘光映人。
弦:月體如弓,上右下左。
望:日東月西,沉浮升降。
立春:土牛迎氣,納祥於朝。
驚蟄:雷鳴冰泮,百蟲鼓舞。
穀雨:蒔苗方長,甘澤滂沱。
芒種:農夫執耘播種,瘁躬汗背。
大暑小暑:借鼠為暑,大則尺許,小則徑尺。
白露:江天明凈,岸木含珠,其白如銀,其質如飴。
霜降:屋宇白銀,寒潭澄凈,草木零落,月度孤鴻。
大雪小雪:八紘一白,檐筋冰棱,大則如掌,小則如毛。
甲:大將金甲,燦目爭光。
乙:燕鳥雙飛,呢喃舉尾。
丙:借餅為丙,一人遜啖。
丁:借釘為丁,一人持一大釘。
戊:一人持文布出售,文布切戊。
己:借麂為己,一人剝麂之皮。
庚:借羹為庚,烹羹於鼎,一人舉匕嘗之。
辛:蕭藾薰椒,積辛滿室。
壬:婦人妊子,滿懷高突。
癸:借鬼為癸,天神劈鬼。
子:一嬰兒嬉戲,或以一鼠首戴日晷。
丑:借醜為丑,東施效顰,人共嗤之,或以牛角間日晷。
寅:借銀為寅,元寶一錠,或以虎項懸日晷。
卯:官吏升堂,執筆畫印,或以一兔背立日晷。
辰:一龍角端日晷。
巳:巨蛇盤旋日晷。
午:馬首昂豎日晷。
未:羊角斜掛日晷。
申:猢猻效人提看日晷。
酉:雄雞鳴向日晷以啄點。
戌:日晷在亭,一犬守於其下。
亥:豚鼠剛撐,載縛日晷。
經:六經集於其間,士子批誦不輟。
史:一朝士彈冠簪筆,竦立於庭。
翰:學士染墨,午雞翹立。
牘:竹簡韋編,累累滿車。
耕:農夫執策,驅牛而耕。
鑿(鑿):大匠執斤,丁丁鑿木。
陶:瓦器盈野,工運於窖。
畋:皮衣挺戈,逐獸走曠。
歡:賓主滿堂,交觥酬酢。
憂(憂):尺苗萎黃,兩農相向蹙 ,指仰烈日。
哀:縗絰扶杖,戚容垂泣。
樂(樂):嘉禾雙潁,兩農相向撫掌大笑。
動(動):旌旃當風。
靜:泰山傑立。
止:河中砥柱,屹然不動。
流:長江巨舶,揚風順潮。
傲:借炙烤之鏊。
惰:借舵。
怠:借官之束帶。
忽:借斛。
清:靛青水一瓮。
寕(寧):心盛於皿,覆以華蓋。
爽:一丈夫挺立中庭,四人分衣於肩腋之下。
曜:一翟迎日而鳴。
端:一王者端拱中立。
莊(庄):一壯士頭帶茅蓬。
馴:一廝飲馬於川。
雅:一人用象牙刻成一隹,毛羽備具。
勤:堇土一堆,一人之力以平之。
慎:借珍為真,一人擎大紅珍寶一塊,其形如心。
廉:借鐮為廉,一人把鐮而視,或置廉石於所。
節(節):一人秉節。
鉉:鼎耳也,瓦石鼎鼐,金玉其鉉,取其貴者記之。
紐:印方三寸,台紐盈尺,取其大者記之。
梁:木桶盈尺,兩耳有孔,貫以八尺之梁,取其長者記之。
納:一人揮□,其□忽脫,猶握其柄。
管:一人臨□□□,□墜於幾,把管而視。
鋒:一人執劍,一人引發吹向其刃以試。
鈍:一人舉刀蒙銹,磨錫於礪。
萼:秀英飄零,惟存其萼。
蒂:一人摘瓠,先嘗其蒂,以別甘苦。
沖:人立水中。
和:一人哆口,把禾一束;
毨:巨獸毛皆振落,其身將赤;
氄:禽雛細毛初生,稀疏柔細。
牝:一馬在槽,駒食其乳;
牡:一鹿雙角八叉;
雌:一草雉棲于山梁;
雄:一雉錦身翹尾,游於岡阜。
跳:雀跳而前;
躍:魚躍波間;
墦:螭虯蟠居;
紆:蛇引而行。
因為利瑪竇的《西國記法》針對的是中國的讀者,所以涉及的內容都是中文漢字的識記,這一章節,基本上是逐字用自己的「形象記憶法」來演繹了一回。因此不做評述。
附錄一:
《記法》序
朱鼎澣
今天下無不知有西泰利先生矣,外父徐方枚有所藏先生墓中志云:「先生於六經一過目,能縱橫顛倒背誦。」澣未嘗不洒然異之。外父曰:「夫有以授之也。其書久在則聖高先生笥中。然出利先生偶爾草創,未易了了,高先生再為刪潤之。」高先生則後利先生傳教於天下,外父所父事之者。高先生嘗教澣曰:「靈性有三司,匪直記含而記含,得稱性靈之能,在能記有象,以及無象。如乙能記甲為兄,丙為弟,又記甲、丙摠為同生,又能記同生之甲、丙摠為人。兄弟為專,同生為摠,人為大摠,繇此申之,以致念茲在茲,不忘人之靈性以繇生者。」此二先生不遠九萬里西來意也,不然,此書一村學究教人讀書法矣,豈不有負先生?
東雍晚學朱鼎澣書於景教堂。
遵教規,凡譯經典諸書,必三次看詳,方允付梓。茲並鐫訂閱姓氏於後:
耶穌會中同學
高一志
畢方濟 共訂
值會 陽馬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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