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03-12
「愛一個人什麼是感覺?」 「你吸過毒么?」「那放棄愛ta是什麼感覺」 「你戒過毒么?」
就像一把火燒了你住了很久的房子,你看著那些殘骸和土灰的絕望。 你知道那是你家,但已經回不去了。
夢醒一身輕
他告訴我,他遇到了一個不錯的姑娘,想好好對她。可惜這個姑娘不是我
就是你放下自己的架子去真心喜歡一個人,卻發現,對方根本視而不見,
放棄的一瞬間,好像去找下一個目標,卻覺得自己好像是個loser,配不上
跌落到塵埃里的自卑又犯了看到好友圈裡上傳的照片,有個女孩拉著他的胳膊。才明白對一個人死心,就是一剎那的頓悟,一須臾一片刻,快門一閃的時間。可為了等自己對他徹底死心這一刻,我等了十八年。
放棄愛一個人,好像一種解脫也好像一種禁錮。每一個人都或多或少的深愛或是愛過某一個人,也許時間長也許時間短,但是總愛過那麼一個人。用現在最時新的一句話開說就像是有了軟肋也有了鎧甲,對於我來說但卻只有軟肋,失去了鎧甲。
軟肋是個奇妙的東西,它是你心上最柔軟的地方,也是最痛的地方,讓你痛不欲生卻又不能狠下心把它連同心一起拔掉,也許它的存在就是提醒著你,你不完美。而鎧甲呢,鎧甲是你放下堅硬外殼之後還能保護你的東西,愛,看似柔軟卻十分的堅硬,它可以給予你世間最最堅固的保護,鎧甲讓你捨不得丟棄愛,其實在某一種程度上,鎧甲和軟肋是相似的,一個讓你不能狠心丟下一個讓你捨不得丟下。
我愛過一個人,愛了6年,愛到成為一種習慣,我想放棄,可是這樣的愛就像平時的吃飯喝水那樣早已習以為常,怎麼忘?忘不了,最後的我成為了一個無法放棄愛一個人的人。好像突然鬆了一口氣
像是抽走身體里一大半的自己 他走後 我驚慌失措 哭著鬧著 可是最後還是剩下一半的我 在人海里慌亂
一邊安慰自己 下一刻就好了 世界上那麼多人都放棄過 不是一樣過得好好的嗎;可又非常的懼怕 沒有她了 我還剩什麼結局應該是 在糾結中 一點點絕望吧
我們曾經異地。初戀。那時候跟所有校園戀愛一樣,但我們中間有一段距離。他是個典型大男子主義的人,有脾氣,寫字好看,打籃球很帥,不會說好聽的話,不會給驚喜,不會浪漫的事。他只會在來到我的城市的時候自己過來,自己找住的地方,默默打籃球等我下課,定好餐請我室友閨蜜吃飯。他帶我去了我最想去的地方,天冷,一晚上沒有讓我的水杯的水涼過……就這樣一個男人,因為畢業後的我工作有編製不可能跳槽,他又不在身邊,所以身邊所有的親戚朋友都讓我們分開。每天飯桌上最多的話題就是分手,所以那段時間我最怕吃飯,也最怕跟父母單獨在一起,因為心累。那時我想,如果真的分手應該不會輕易談戀愛了吧,要不分吧,不用那麼辛苦,可是好捨不得,心好痛……終於撐到夏天。那晚蚊子很多,打電話給他,我真的撐不住了,好累好累,眼淚都快流幹了……他沉默了會說,不要擔心,不要多想,我馬上過來。於是第二天一大早就接到他的電話,英雄一般的來了,提了一大堆東西見了我爹媽,告訴他們決定到我身邊找工作,所以我們結婚啦,檸檬寶寶四個月了。愛情里,有時需要堅持,有時需要取捨,有時也需要單方面的讓步。我和初戀結婚了。對於那段可能分開的日子,我做了最壞的打算。
像割走一塊肉 不斷地懷疑現實 精神恍惚 情緒反覆 直到癥狀消失 你才知道真的可以放下一個人
我跟他初三認識的,他來我們班沒多久我們成了同桌。每天打打鬧鬧,他對我的小脾氣格外包容,對我也格外溫柔,可能日久生情吧,我們倆互相喜歡了。可是他說早戀不長久的,等高考完,我們好好在一起。
後來我為他留在本地高中,同在一個班。好景不長,因為各種原因,我們越走越遠。可是我還喜歡著他。(反正就是自己作)
再後來高三了,他來找我,說放不下我,然後還說了很多,而我還一直喜歡他,所以心一軟和他真正做了情侶,83天後,我們分了,嗯,就是今天,我提的。可能因為他忙於學習和遊戲和我淡了,也可能我們真的不合適,我覺得自己堅持不下去了。我沒敢當面說,趁他說去吃飯,我發了好多消息,都是我想說的,然而還沒說完,他回來了,我只好狼狽結尾,讓他別找我了,然後刪了。自己哭成狗。哭的頭疼了一天。然後自己不停打遊戲,平復後悄悄從班裡群里看他QQ名片,發現他頭像換了,我瞬間淚崩,顫抖著手換了自己的頭像。現在碼完字已經難過的說不出話來。真的好後悔,但是回不去了,像丟失了所有,唯獨自己孑然一身。我的知乎馬甲,就是他喜歡的Echo(三毛)現在還不忍心改像買了一瓶好貴的防晒露。兢兢業業放在梳妝台的中央。終於下定決心要用它。不小心蹭進眼睛裡覺得無比酸漲。低頭髮現早已錯過保質期。
我的朋友說,我終於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了。
我遇見他是七年前。那時候只有12歲。我喜歡上他的時候13歲,真正的豆蔻年華。我生性冷漠,有人多情,就有人寡情。我的絕大部分情感,都給了他。我有多愛他,連想想放棄,都覺得是錐心之痛。但最後還是想放棄了。因為距離越來越遠,隔閡越來越大。我自認沒有十四歲時的一腔孤勇,去靠近他。七年後的今天,他的生日。我在凌晨說完一句生日快樂,徹夜難眠。所愛隔山海,山海終不可平。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今天突然想來回答一下這個話題,我愛上她是在初二,與其說是愛,我想喜歡這個詞更貼切吧,之後一直關注著她,也沒有對她很好,當時我們坐在前後桌,時常會有交談,但那些大多都是學習上的交流,後來我得一個哥們告訴她我喜歡她,當時我真是想打他一頓,可是內心卻是歡喜與不安的。我們在這之後走到了一起,在初三一年,跌跌碰碰,一起走了很多路,那時的我們很簡單,很純粹,覺得接個吻都是天下最幸福的事。初三畢業,她去了外地,之後再無音訊,不管我怎麼發簡訊,都沒有回我,在那兩個月里,我重了將近50斤,之後身高一直在變高,體重卻一直也沒變,還好。甚至在學校借閱室宣傳她們學校的時候,我都是心痛的。我開始不學習,通過小說和遊戲來麻痹自己,通過沉浸生活的方式去不想,可是我仍然忘不掉,每每有與她相關的一點點事情,我也不會放過,哪怕我明知道這是個謊言,我仍然會去看看。升了高二,才開始學習起來,我告訴自己,別為了一個女人毀了自己,可我知道,我在賭氣,甚至學習也是為了給她挫敗感。之後不斷努力,經歷高考,結果是她去了外省,我留在了省內,這是在高考結束後我們恢復聯繫後她告訴我的,我們恢復了聯繫,曾經的種種,彷彿就在昨天,我告訴自己,她還是愛我的,只是為了高考沒有說出來而已,現在她回來了,一切都又變得和以前一樣了。可是她告訴我,我們只是朋友,或者往下的,在那一瞬間,我有些恍惚,這是真正的分手么?可是我也不能說什麼,畢竟這個情況好多了。我們一直聯繫,每天聊天,晚上依舊互道晚安,但是我們都進去了大學,接觸了不同的環境,認識了不同的人,我也開始覺得,我對她似乎沒有那麼愛了,直到有一天有一個女孩給我表白,說挺喜歡我得,想和我在一起,我拒絕了她,因為我不知道我的心裡還有沒有地方來裝下她。直到現在,大一上學期結束,距離我真的放棄愛她有一個半月了,我覺得這就是我們的人生,也是對我過去從未好好努力的譴責,2000千米的距離,1000塊的機票,3個小時的飛行時間,一輩子的遺憾。這一刻,給我最真的感覺就是,理應如此,很正常。
刻在腦海中關於他的所有細枝末節的小事,一瞬間開始,快速遺忘。再見面可以好好聊聊天
鬆了一口氣,內心彷彿卸下沉重的重擔,對原來的愛變得冷淡。。。 原諒我,你問我還能做朋友嗎。 forever love orforever giving up
放棄的時候沒覺得什麼。是覺得生活中少了一個傾訴的對象。然後,隨著時光的流逝,就會發現,生活中殘缺的東西越來越多。再然後,你會覺得生活中多餘的東西越來越多。你不想看到它們,所以扔,然而扔不幹凈。
就像當初放棄高考一樣,不該,但卻那麼做了。
我已經放棄「放棄愛一個人」了,做不到把他從心底挖出。所以我想,放棄愛一個人,應該是得以解脫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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