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里有過哪些離奇的案子?
以前看過一個案子。09年的案子,說是某天早上有人在公園的一塊園藝石頭後面發現一局女屍。女屍是是頭部收到鈍器打擊致死,昨晚死亡,,穿著便衣,沒被性侵。
警察在女屍身上找到了身份信息,但是沒有手機跟錢,所以首先認定可能是搶劫殺人。警察通過找到的身份信息,聯繫到家裡人,得知道女人是跟家裡吵了架自己跑出來,但是夫妻平常生活還算恩愛,所以排除了丈夫的激情殺人。沒辦法,警察想到了查監控,但當時09年,監控並不完全,只有一個監控對著石頭的背面。也就是說,石頭把監控擋了一個嚴嚴實實。根本看不到石頭後面發生的任何事情。
但是峰迴路轉的地方來了,雖然監控沒法拍到石頭那面發生的事,但是卻能排到通往石頭那面唯一的路。可倒霉的是,監控拍到那女的從路上過去就已經8點了,然後監控就因為天黑拍的模糊不堪,根本什麼都看不見。但警察知道唯一的突破點只能在監控上,一個激情殺人案,根本沒辦法從人際關係上來排查。然後一個小警察就一直盯著監控看啊看,突然發現監控上有一個模糊的小光點。
這是監控里唯一的光源。警察很奇怪這是什麼東西,第二天發現那是一個垃圾桶的彈片(記不清了反正能反光),而且,如果有人從那條路上過一定能阻擋監控照住反光!好了,接下來就是最6的了,警察在10點發現反光被阻擋一次,10點15被阻擋第二次,然後再也未被阻擋過,也就是說,那15分鐘是作案時間。掌控了作案時間,警察就翻看各個路口的監控,尋找在10點之前來公園跟10點15後離開公園的人。最後鎖定了嫌疑人。那人被抓了還問警察怎麼抓住他的。我就覺得好離奇啊,都不知道什麼烏龍,警察居然就抓了嫌疑人了。
推薦閱讀:
※被人用我的電話號碼貸款,一直有人給我打電話騷擾怎麼辦?
※在手機上用手寫簽字有法律效力嗎?
※房東換人,跟前房東簽的協議還有效嗎?
※監獄是否能對罪犯起到「改造」作用?
※我國為什麼沒有通姦罪? 現行法律到底保護了誰?
TAG: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