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寶雞事業編招考被錄用者因專業不符被辭退一事?

2016年寶雞市事業單位招考中,考生李某某填報專業與招考要求不符,7道程序都沒有發現問題,後經實名舉報後,寶雞市人社局決定辭退錄用已上班3個月的李某某。


確認
取消
邀請回答

我來回答

2條回答
時間排序
|
熱門排序

胖仔彌勒佛

,退後,只為更好的向前
這種事情的發生,表面來看對兩位當事人都造成了較大影響,甚至會就此改變兩個人的人生軌跡,因此會引起旁觀者的憤怒,畢竟我們對事情的幕後真相無從得知,但所謂的這種工作失誤,在三四線城市是普遍存在的,也並沒有當事人所述的那麼無辜,說到底還...
查看全部
這種事情的發生,表面來看對兩位當事人都造成了較大影響,甚至會就此改變兩個人的人生軌跡,因此會引起旁觀者的憤怒,畢竟我們對事情的幕後真相無從得知,但所謂的這種工作失誤,在三四線城市是普遍存在的,也並沒有當事人所述的那麼無辜,說到底還是少數人依然抱有貪小便宜的僥倖心理,尤其是在國家出台招考政策以後,雖然對審核流程進一步細化,並且加大了信息透明的力度,但依然無法遏制投機行為的出現。


首先,通過對尉某的採訪來看,從開始就弱者自居,將自己的人生規劃寄希望於此次事業單位招考,但沒想到因為審查人員的疏忽而失去了此次絕佳的人生機遇,雖然事情的進展來看的確如此,但背後肯定會有多層次的原因,甚至會有當事各方不止一次的角力,只不過最終沒有達成一致而爆料給新聞媒體,其實這也是尉某的私心,就是希望通過媒體的介入而逆轉,這也是其以弱者自居的原因所在,殊不知如今的招考審核制度是硬性規定,不可能為了單一群體而改變。


其次,雖然沒有明確信息顯示李某某有違反招考政策的行為,但是在如此嚴苛的審查流程面前,依然能夠通過層層審核而順利入職,並且已經在工作崗位長達三個多月,恐怕這不是簡單的工作疏忽能夠解釋的。當然了,李某某在事後也曾經與尉某有過溝通,並且提出次年的招考中提供便利,且不說其是否真正具備這方面能力,他既然能夠說出如此明確的對策,就說明當地的招考工作有存在違規行為的可能。

最後一點,也是最讓人心寒的一點,就是負責招考審核的職能部門給出的答覆,說好聽點是誰的責任誰來承擔,說難聽點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你可以揭露,也可以舉報,也承認工作失誤,但對因為自己失誤而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沒有任何愧疚之心,其實這也比較直觀的反映了部分政府工作人員的懶政心理,他很清楚,即使是追究責任,也無非是行政警告或者記過等無關痛癢的處理措施,卻忽視了舉報者的人生規劃因此而前功盡棄。

從上述三點的分析來看,事情的發生是有其必然性的,作為吃瓜群眾不需要過度解讀,而對當事各方來說,都有脫不了的干係,既然尉某知道有公示程序,為何不去關注公示信息,如果能夠在公示期內發現異樣並舉報,自己就可以遞補進入;李某某明知自己違反相關規定,還在事後以各種形式的承諾希望對方放棄舉報,這是對違規行為的明知故犯;至於人社局,無論事情背後是否真正存有黑幕,都應該為此事件的發生負終極責任,當地要想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出現,就應該讓責任人及管理者付出足夠的代價,這樣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這種事情的發生,表面來看對兩位當事人都造成了較大影響,甚至會就此改變兩個人的人生軌跡,因此會引起旁觀者的憤怒,畢竟我們對事情的幕後真相無從得知,但所謂的這種工作失誤,在三四線城市是普遍存在的,也並沒有當事人所述的那麼無辜,說到底還是少數人依然抱有貪小便宜的僥倖心理,尤其是在國家出台招考政策以後,雖然對審核流程進一步細化,並且加大了信息透明的力度,但依然無法遏制投機行為的出現。


首先,通過對尉某的採訪來看,從開始就弱者自居,將自己的人生規劃寄希望於此次事業單位招考,但沒想到因為審查人員的疏忽而失去了此次絕佳的人生機遇,雖然事情的進展來看的確如此,但背後肯定會有多層次的原因,甚至會有當事各方不止一次的角力,只不過最終沒有達成一致而爆料給新聞媒體,其實這也是尉某的私心,就是希望通過媒體的介入而逆轉,這也是其以弱者自居的原因所在,殊不知如今的招考審核制度是硬性規定,不可能為了單一群體而改變。

其次,雖然沒有明確信息顯示李某某有違反招考政策的行為,但是在如此嚴苛的審查流程面前,依然能夠通過層層審核而順利入職,並且已經在工作崗位長達三個多月,恐怕這不是簡單的工作疏忽能夠解釋的。當然了,李某某在事後也曾經與尉某有過溝通,並且提出次年的招考中提供便利,且不說其是否真正具備這方面能力,他既然能夠說出如此明確的對策,就說明當地的招考工作有存在違規行為的可能。

最後一點,也是最讓人心寒的一點,就是負責招考審核的職能部門給出的答覆,說好聽點是誰的責任誰來承擔,說難聽點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你可以揭露,也可以舉報,也承認工作失誤,但對因為自己失誤而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沒有任何愧疚之心,其實這也比較直觀的反映了部分政府工作人員的懶政心理,他很清楚,即使是追究責任,也無非是行政警告或者記過等無關痛癢的處理措施,卻忽視了舉報者的人生規劃因此而前功盡棄。


從上述三點的分析來看,事情的發生是有其必然性的,作為吃瓜群眾不需要過度解讀,而對當事各方來說,都有脫不了的干係,既然尉某知道有公示程序,為何不去關注公示信息,如果能夠在公示期內發現異樣並舉報,自己就可以遞補進入;李某某明知自己違反相關規定,還在事後以各種形式的承諾希望對方放棄舉報,這是對違規行為的明知故犯;至於人社局,無論事情背後是否真正存有黑幕,都應該為此事件的發生負終極責任,當地要想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出現,就應該讓責任人及管理者付出足夠的代價,這樣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中國現在的事業單位的工作是一個香餑餑,是僅次於公務員的一個職業,為什麼大家都喜歡去事業單位呢?原因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可以得到一個比較好的鐵飯碗。正因為現在事業單位出現這樣的問題,所以在招考方面也會出現很多的貪污腐敗的情況,國家對此已經出台專門的政策,我相信未來的招考會越來越嚴格和公平。


最近有一個事情,因為事業代為招考,而引起一處悲劇。事情的其引起是一個舉報,這導致寶雞事業編招考被錄用的人,因為自己的專業不符被辭退。但是事情最蹊蹺的在於審核資格的時候,國家有嚴格的規定,有7道程序進行不斷的審核,可是偏偏工作人員都沒有發現問題,可見裡面的事情真的很神秘。


大家知道我國對於事業招考和公務員考試有嚴格的規定,審核的程序也是十分嚴厲的。事業編製的招考有嚴格的程序,每一級的審核都有很大的針對性,如果裡面沒有人為故意的話,我覺得如此嚴謹的程序是不可能出現審核問題的,最主要的是由於這件事情,另外一個人失去自己的工作機會,而且沒有機會彌補。


這是一個關係到事業編製招考到底是不是公平公正的事情,現在很多地區在這方面做的都比較模糊,就像這次發生的事情,當事的相關部門到現在也只是模模糊糊的進行解釋和道歉,依舊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要知道這對於當事人來說是絕對的不公平,引起的是當事人各自不同的命運改變。


一方面來說考上的人,已經工作很久了,如果不是違規違法,那麼現在辭去這個人是很不公平的,不能把相關部門的問題,強加給考上的這個人。另外一方面來說對於符合條件的人,卻沒有被錄取,他失去的也是工作。一個人參加這樣的考試很容易,遇到如此的打擊,都會受到嚴重的損失,希望政府要把責任人揪出來,嚴厲的進行處理。


推薦閱讀:

TAG:辭退 | 求職就業 | 公務員 | 法律 | 熱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