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為何美國的刑法比中國的要嚴重的多?
03-11
最近看新聞,幾個中國留學生在美國虐待同學,最重的被判到了無期徒刑,包括沒動手僅是放風的男同學也是一模一樣的罪。同樣的事在中國似乎也就被罰了500RMB和拘留十五天而已。美國的這種判決結果是否過重?中國的又是否過輕?
http://card.weibo.com/article/h5/s#cid=1001603877014879999209vid=2141172092extparam=from=1056095010wm=9848_0009ip=117.136.54.46
謝邀。幾個主犯已經是成年人了,所以判的很重。關於這件事早已經有很多評論,基本贊成主流觀點。美國如果按照未成年人對待的話,刑罰也是很輕的,只需要在少管所服刑,一兩年即可出獄,同時可以要求封鎖案卷,這樣別人無法查到具體的犯罪情況。
至於比較兩國法律規定的刑罰是過重或過輕的問題則比較複雜,國內刑法在某些地方的刑罰是比美國不少州更重的,比如死刑。在這種傷人案件上,國內刑罰規定確實相對比較輕。
應該的.
更重視保護兒童。
麻煩題主放一個鏈接,包括美國的這個案件,以及拘留15天的中國案件。描述太簡單了,不能過於輕率地下結論。
美國的那個案件:被判無期徒刑的那個人有什麼行為?只負責放風的人也是無期徒刑,還是罪名相同但刑罰不同?
中國的「罰款500元,拘留15天」的案件:那些人做了什麼事?重傷、輕傷還是輕微傷?謝邀!
因為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依法處理的觀念是社會共識,從立法到司法島執法,都有一層層監督,各級環節都很難敷衍了事。
而中國(大陸內地)是一個人治社會,法律不過是執政集團的擺設,只有當他們認為需要依法處置時,他們才會搬出法律來,可即使如此也未必就依法處置。至於立法司法,本來就是對著劇本唱戲,看領導臉色行事,所以大家對法律都無尊重可言。我一直覺得:小孩子不懂事……是一句非常可怕的話。因為家長輕鬆免去了教育的責任,以年齡當作不教育、孩子隨心做壞事的借口。
謝邀。但據我所知,這個案子只處於聆訊階段,判決書仍未下達,具體情況必須看過法官的判決書才能和國內類似的案件進行判斷比較。目前題主的命題,過於主觀,是不成立的。
不是常說:他還是個孩子嗎?
推薦閱讀:
※馬來西亞讀研留學申請
※英國的大學學習累嗎?
※這個英國學生的戀愛套路,讓我目瞪狗呆
※赴美留學「鍍金」已不在?不存在的!
※到底要不要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