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違停市民拍照遭辱罵警察趕到卻讓其刪照片,警察的做法是不作為還是傲慢?

近日,安康一市民拍違法停車時與車主發生爭執,處警民警要求市民刪掉所拍照片且言語比較粗暴。民警甚至稱,違法有交警和監控,你是幹啥的?並斥責拍照人多管閑事,再不刪就帶回派出所接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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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簡

,當時我就拔劍了

私家車違停市民拍照遭辱罵警察趕到卻讓其刪照片,警察的做法是不作為還是傲慢

雖然是個小事情,反應的確實大問題,這新聞讓我看得十分不舒服。我們先看一下事件的簡單經過,再分析一下小事情里隱藏的大問題。白色小車停在黃圈處,導致公交車無法進站停靠造成交通堵塞。騎電動車的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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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個小事情,反應的確實大問題,這新聞讓我看得十分不舒服。

我們先看一下事件的簡單經過,再分析一下小事情里隱藏的大問題。

私家車違停市民拍照遭辱罵警察趕到卻讓其刪照片,警察的做法是不作為還是傲慢

白色小車停在黃圈處,導致公交車無法進站停靠造成交通堵塞。騎電動車的王先生路見不平拍照取證,卻被白車車主奪走手機和車鑰匙,強逼刪片。

王先生報警後三分鐘,三位民警趕到現場。把車鑰匙交還王先生卻要他刪掉照片,引發民眾指責。這就是事件的簡單經過。

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到,並做出錯誤處理。這不是行政不作為而是瞎作為,產生的嚴重後果比不作為更惡劣。

1、民警並非偏袒違停機動車

這可能是對三位民警瞎作為的誤讀,至少是過度聯想。

沒有證據證明三位民警認識違停車主,僅僅因為一方開轎車另一方騎電動車就判斷民警偏袒「權貴」實在是貶低「權貴」了,「權貴」的准入門檻還沒低到有輛私家車就算的地步。

民警逼王先生刪掉取證照片只是表象,是此次事件里的「小芝麻」,那真正的「大西瓜」是什麼?

2、大情小事皆調解,不分對錯和稀泥

這就是三位民警的處事原則和處理動機,也是基層執法部門的一貫思路,我們來看三個細節:

①民警替王先生拿回電動車鑰匙,再要求王先生刪照片。

拿回鑰匙是想解決王先生的問題,好讓他可以離開;刪除拍攝違停車輛的照片是替白色小車車主解決問題,好讓他趕緊把車開走。民警的目的是讓雙方趕緊滾蛋,這就是我為什麼說他們不是一定要偏袒違停車主的原因。

②雙方情緒激動,圍觀群眾較多,現場多次調解

這是西城派出所張指導員了解情況後對記者說的,但是張指導員和三位民警哪怕在事後都沒有想到這種對錯分明且一方涉及違法的事情該不該調解,為什麼要調解?

這說明遇到事情就調解,不分對錯和稀泥的執法思維已經深入骨髓了,在記者來採訪時都可以自然而然的說出來,這比行政不作為還可怕!

③民警本意是希望儘快疏導交通

民警並不在乎公義,也不在乎對錯,更不在乎電動車和私家車的區別,他們在乎的是恢復交通秩序。其實他們也不是真的在乎交通秩序,用民警在現場的原話來說「違法有交警和監控,你是幹啥的?」民警要干民警的活兒,你又不是交警你真的在乎交通秩序嗎?

他們怕的是帶走違停車主的執法難度太大,對方很可能拒不配合,時間拖得越久圍觀人群越多,道路徹底堵塞小事可能變成大事。

3、時刻緊繃的「維穩弦」彈出了詭異的曲調

倘若真的三位民警以權謀私偏袒違停車主,這反而成了個體異化的局部問題,切除病灶就能治好;如果這不是偏袒熟人而是出於「維穩當先」的職業病那反而是大問題。

不幸的是這可能不是兩三位民警的問題也不是一個地區的問題,而是整個基層執法部門的問題。

爭議擺平了,問題擱置了;

秩序恢復了,公義丟失了;

交通疏導了,民心堵塞了;

調解做完了,事情搞大了!

這三位民警的「瞎作為」是在貫徹「維穩壓倒一切」的原則,民警在雞毛蒜皮的糾紛上和稀泥,政府在群體事件中和稀泥,上行下效顛倒黑白。

在人人都有手機,隨時隨地都能傳播的自媒體時代,和稀泥的結果往往是濺自己一身污泥。多少群體事件的發酵不正是瞎調解、和稀泥、捂蓋子導致事態一步步升級到無法收拾的地步嗎!

這件小事情背後隱藏的大問題就在此處,這口鍋僅僅甩給這三位「瞎作為」的民警,那就是丟了西瓜撿芝麻,這也是我看了新聞之後最不舒服的地方。



雖然是個小事情,反應的確實大問題,這新聞讓我看得十分不舒服。

我們先看一下事件的簡單經過,再分析一下小事情里隱藏的大問題。

私家車違停市民拍照遭辱罵警察趕到卻讓其刪照片,警察的做法是不作為還是傲慢

白色小車停在黃圈處,導致公交車無法進站停靠造成交通堵塞。騎電動車的王先生路見不平拍照取證,卻被白車車主奪走手機和車鑰匙,強逼刪片。

王先生報警後三分鐘,三位民警趕到現場。把車鑰匙交還王先生卻要他刪掉照片,引發民眾指責。這就是事件的簡單經過。

民警接警後迅速趕到,並做出錯誤處理。這不是行政不作為而是瞎作為,產生的嚴重後果比不作為更惡劣。

1、民警並非偏袒違停機動車

這可能是對三位民警瞎作為的誤讀,至少是過度聯想。

沒有證據證明三位民警認識違停車主,僅僅因為一方開轎車另一方騎電動車就判斷民警偏袒「權貴」實在是貶低「權貴」了,「權貴」的准入門檻還沒低到有輛私家車就算的地步。

民警逼王先生刪掉取證照片只是表象,是此次事件里的「小芝麻」,那真正的「大西瓜」是什麼?

2、大情小事皆調解,不分對錯和稀泥

這就是三位民警的處事原則和處理動機,也是基層執法部門的一貫思路,我們來看三個細節:

①民警替王先生拿回電動車鑰匙,再要求王先生刪照片。

拿回鑰匙是想解決王先生的問題,好讓他可以離開;刪除拍攝違停車輛的照片是替白色小車車主解決問題,好讓他趕緊把車開走。民警的目的是讓雙方趕緊滾蛋,這就是我為什麼說他們不是一定要偏袒違停車主的原因。

②雙方情緒激動,圍觀群眾較多,現場多次調解

這是西城派出所張指導員了解情況後對記者說的,但是張指導員和三位民警哪怕在事後都沒有想到這種對錯分明且一方涉及違法的事情該不該調解,為什麼要調解?

這說明遇到事情就調解,不分對錯和稀泥的執法思維已經深入骨髓了,在記者來採訪時都可以自然而然的說出來,這比行政不作為還可怕!

③民警本意是希望儘快疏導交通

民警並不在乎公義,也不在乎對錯,更不在乎電動車和私家車的區別,他們在乎的是恢復交通秩序。其實他們也不是真的在乎交通秩序,用民警在現場的原話來說「違法有交警和監控,你是幹啥的?」民警要干民警的活兒,你又不是交警你真的在乎交通秩序嗎?

他們怕的是帶走違停車主的執法難度太大,對方很可能拒不配合,時間拖得越久圍觀人群越多,道路徹底堵塞小事可能變成大事。

3、時刻緊繃的「維穩弦」彈出了詭異的曲調

倘若真的三位民警以權謀私偏袒違停車主,這反而成了個體異化的局部問題,切除病灶就能治好;如果這不是偏袒熟人而是出於「維穩當先」的職業病那反而是大問題。

不幸的是這可能不是兩三位民警的問題也不是一個地區的問題,而是整個基層執法部門的問題。

爭議擺平了,問題擱置了;

秩序恢復了,公義丟失了;

交通疏導了,民心堵塞了;

調解做完了,事情搞大了!

這三位民警的「瞎作為」是在貫徹「維穩壓倒一切」的原則,民警在雞毛蒜皮的糾紛上和稀泥,政府在群體事件中和稀泥,上行下效顛倒黑白。

在人人都有手機,隨時隨地都能傳播的自媒體時代,和稀泥的結果往往是濺自己一身污泥。多少群體事件的發酵不正是瞎調解、和稀泥、捂蓋子導致事態一步步升級到無法收拾的地步嗎!

這件小事情背後隱藏的大問題就在此處,這口鍋僅僅甩給這三位「瞎作為」的民警,那就是丟了西瓜撿芝麻,這也是我看了新聞之後最不舒服的地方。



執法為民是基層執法者應該樹立的基本觀念,但很可惜,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基層民警的執法態度依然存在很多問題,市民針對違停現象拍照取證,是在履行任何公民都應盡的義務,這也是對交警工作的鼎力支持,本該得到執法部門的讚許和肯定,殊不知因為拍照取證而招致辱罵以後,趕來的警察卻否定了市民的這一正能量的行為,並且要求市民刪除取證資料,這種執法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態度問題,嚴格來講,這是對市民公德心的打擊和傷害,完全可以將其視為瀆職行為,這也是警民關係存在對立的罪魁禍首。


對大部分的普通市民來說,即使發現違停的機動車也不會過問,雖然這是不可取的,但警方對這種行為的漠視態度,已經傷害了民眾的積極性,因此遇到不道德現象的時候,已經沒有人去糾正和組織,長此以往,我們的社會正氣也就無從談起,真正造成這一局面的罪魁禍首就是基層民警的不作為。雖然公民沒有執法權,但是對違反社會公德和破壞正常公共秩序的行為,每個人都有組織和舉報的權利,而基層民警不但沒有給予相應的保護,而且選擇了息事寧人,這種瀆職行為是非常不可取的,因為不但否定了市民的正義之舉,而且對社會正氣也是嚴重的打擊,如果其他市民發現了這樣的寒心事,也會在遇到類似事件的時候選擇性失明。


顯而易見,違章停車是對正常交通秩序的破壞,凡是有正義感的市民都有權組織和取證並投訴,作為人民警察來說,對這樣的正能量應該提供必要的保護,即使不符合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也應該秉公處理由此所引發的糾紛和爭執,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我們的基層民警卻對市民的正義感視若無物,如果這樣的執法態度不能進一步改善,會對公民的社會責任感產生極大的打擊,久而久之也就沒有人會去履行監管義務,最終受到傷害的還是我們來之不易的社會正氣,而真正導致這一惡果的根本性原因就是基層民警的瀆職和不作為。


不要傷害公眾的心

警察,一個神聖而讓人心生敬畏的職業,他們不畏強權不怕危險,跑在最前面維護公平正義,這是我對警察從小到大的認識,一個從學生到公民對警察的尊敬。

一個市民,看見私家車違規停車,拍照留下證據,卻遭到車主的謾罵和威脅。本以為警察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結果警察趕來卻動用權利令其刪除。針對這種事件,很多公民唏噓不已。

當然,監督違規行為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市民的行為值得肯定,並且作為一個知法懂法的公民,這種行為不僅值得我們學習,更應該大肆發揚,所以對於市民的行為我並不覺得不妥。

對於私家車的車主,也許坐在裡面的是官二代,或者富二代,但是畢竟中國發展至今,民主制度不斷完善,我們可是一個民主制度規範的國家,強權主宰不了法制,更不能蔑視法律和損害人民利益。即使當今社會一些強權者通過關係或者自己強大的背景欺壓人民,無視法律,但是公平正義依舊再不斷維護,人民的利益也會依法保護,這點我覺得我們應該相信。所以警察的低頭不僅僅是不作為,更是不尊重人民利益的表現。

對於警察,理應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儘管當今社會有些強權者利用自己所在的職位或者背景,行方便或者違法亂紀,警察也忘記自己的職責慢慢開始不作為,只要不得罪當權者,放棄維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或許有人說小法小紀沒有危害到任何人的生命安全,可以無視或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種想法是不理智的,因為警察作為人民維護權利的武器,不僅僅無視法律,更傷害了人民的心,所以警察的不作為並不可取,我們也應該用合法的渠道去懲戒這種行為。

我個人覺得,社會依舊複雜,公平的現象時有發生,絕對的公平正義很難實現,但是我們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執法者嚴格,不能因為一兩個警察的失職而否定全部,還是應該及時監督及時舉報,合理運用自己的權利,讓社會更加陽光更加充滿正義。



這肯定是不作為。根據安康警方發布的通告,目前關於該事件的最新處理結果是:3名民警已被停職,並對違停車主罰款100元。真實大快人心。


私家車違停,這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為。對這種違章停車,警察沒有及時的進行協調處理,本來就是失職的體現。自己本身就已經失職了,人民群眾依法發揮了自己應有的監督權力,卻被如此的威脅,真的是豈有此理。


一開始看到新聞,我還差點認為是民警跟這個司機勾結呢,不知道收了司機什麼好處。當然,這沒什麼證據,暫時不說。但可以肯定的是,起碼這幾個民警是不作為的,尸位素餐。

從這件事,折射出來的是這三個基層民警肯定是在平時執法簡單粗暴慣了。一有點小權力就覺得自己高高在上,在享受著權力給自己帶來的威嚴,卻不好好的思考這權力是誰給他們的。人民群眾是有監督的權力的,這幾個人或許平時為所欲為慣了,不把人民群眾放在心上,把這茬給忘記了,或者是記得了也壓根就不當一回事。在平時對人民群眾粗暴執法,因此在這件事上他們這樣處理也不出人的意料。


在警力不足,司法不到位的時候,就應該允許人民群眾發揮其監督這種不道德行為的權力,這才是一個和諧社會應有的常態。對於這些自發主動參與進來的群眾,不加以鼓勵也就罷了,竟然還罵人家多管閑事,威脅人家要帶回派出所,這就有點過了,寒了人家的心。這樣的話,還有誰願意再主動的參與公共事務呢?


問:警察的職業是什麼?

答:為人民服務!


可是事實真的是這樣嗎?也許是吧,可是現在社會有多少警察真的是為人民服務的,恐怕連某些在任的警察都不敢拍著胸脯保證。咱們也不奢求他們能夠嘔心瀝血,但求別對不起人民群眾啊……可是近年來給警察丟臉的新聞發生得還少嗎?


警察當街互毆;利用特權查私人資料……這些事情發生也不在少數,而且也的確存在不少警察仗著自己的身份就作威作福,「剝奪」某些群眾應有的權利。


拿這次事件來說,民眾見到違法的事情拍照舉報那是他們應有的權利。做不到「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但連最起碼舉報和上訪這種權利還是應該有的,警察這麼做也實在是不好。如果群眾做得不對,那人民警察也可以進行合理的批評教育,更何況人家沒做錯。言語粗暴並帶有威脅性的話語真令人難以想像出自於一個警察的口中。


對人民群眾大聲斥責這還是一回事,最可惡的是連他們的本職工作都給漠視了。電動車違章停車給道路交通帶來擁堵這是事實,民警本應在群眾舉報之前就發現這一現象,畢竟這是他們的工作。可是直到群眾舉報後,他們的態度卻是針對舉報的群眾,使人難以聯想到是不是收了違規車主的好處。就算沒有收了車主的好處,這種處理方式也確實不對。


如果每個警察對待群眾都是這種行為,那麼將來遇見不法的事情,誰還敢舉報,誰還敢路見不平一聲吼?要不怎麼說現在群眾對政府某些方面不信任,那是因為社會上有太多把群眾信任磨光的事件發生了!


我國現在在樹立社會主義價值觀方面做的很不好,有些地區的執法者甚至出現官僚主義作風,看不起老百姓的當官者大有人在,這些人看不起當老百姓是因為他們覺得自己高高在上,根本不必考慮老百姓的事情,面對這些人和事,我覺得監督管理部門必須下大力氣進行管理,最好要嚴懲一批這樣的人。最近就有警察罵舉報老百姓的事情,這就是一個例子。


事情的經過很簡單,一個市民看到有違章車輛,他很負責任的及時拍下照片。這是違規的司機竟然恬不知恥的辱罵市民,更有甚至警察來到以後也侮辱這位負責人的市民,並且言語中指責市民,【你是幹啥的!】這樣的語氣真是叫人不敢恭維,如此的警察如果應該開除出警察隊伍,因為這個警察忘記自己是做什麼的了!


這件事情我看以後真的很氣憤,這個警察做出的事情令人感到不齒,我看到題目問道【警察的做法是不作為還是傲慢? 】其實是不對的,這樣的問題首先命題及時錯誤,因為這個警察是犯罪,或者說已經違反國家的警察工作規範,並不是簡單的傲慢或者是不作為可以搪塞過去的,因為中國警察有專門的規章制度。


大家要注意這件事情中警察犯下的錯誤,首先侮辱市民是一個違反警察職業準則的事情,警察的工作條例裡面絕對不允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所以警察的行為已經不配自己的工作,根據他的表現,可以直接被開除,因為他的做法嚴重違反紀律,嚴重違反警察的工作準則,同時也未必基本的職業道德,給警察帶來嚴重的社會形象打擊。


還要注意的是警察的行為有犯罪的性質,市民作出的是違章車輛的舉報,根據中國法律規定,這是受到執法部門保護和鼓勵的行為,但是警察明顯沒有保護市民。同時違規舉報警察要及時處理,保證交通上的其他車輛和人員的安全,這一點依舊沒有做到,這是瀆職罪,也就是犯罪的範圍,所以這個警察應該嚴厲的處理,以示正聽!


民警如此不作為,我甚至懷疑這位私家車的車主和該民警是認識的,所以一到現場沒有先說違規停車的事情,反而一上來就讓市民刪照片。其實這個照片留著也不是什麼違規的事情,畢竟市民只是拍違停的車輛,並不是拍車主本人的照片,沒有侵犯你到個人的肖像權,根本無需刪除。而且如果私家車車主真的違停的話,那這張照片將是決定性的證據,所以不管怎麼看民警讓市民刪照片的行為讓人費解。


民警在這個過程中強調有交警有監控,也就是會有證據,根本不需要市民拍照。但是,如果市民的照片真的刪除了的話,後果會如何呢?唯一一個關鍵的證據消失了,而且這是掌握在市民手中的證據。連市民手中握有的證據都沒了的話,那沒掌握在手中的證據拿就更別想拿到了。可以預見如果該市民刪了照片,那民警也大可以在爭執消退之後,把這件事情拋諸腦後。每天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民警根本管不過來,所以才執意讓市民刪照片,照片一旦刪除就算是市民再上門鬧事,也完全可以用借口打發。我估計事後該市民想要看到監控的可能性不高,除了各種說辭推脫以外,該市民也只能無奈收場。


說民警傲慢,我倒是覺得像在威脅,以一種特殊權力在脅迫市民妥協,這本是不需要有的行為,可民警卻很堅持,到底是為什麼呢?但現場的情況是當事人都很激動,可能該市民的某些言辭和行為激怒了民警也說不定,才讓民警如此激憤。


現在有越來越多人百姓抱怨警察的不作為,最備受關注的應該是前陣子的「辱母殺人」案件,接到於歡的報警電話,是有警察趕了過去,面對於歡母子的欺辱,只冰冰的留下「要錢可以,但別傷人」就走了,這也成了壓死於歡的那根最後的稻草。最近又爆出私家車違停市民拍照遭辱罵警察趕到卻讓其刪照片,警察的做法是不作為還是傲慢的案件,這些案件讓百姓產生了懷疑,那就是現在的警察還能不能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與財產安全,以及警察靠官位欺辱百姓。

不管這則新聞中的警察是不作為還是傲慢,這都在民眾心目中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要知道政府部門只有靠公信力,才能使一個國家更好發展,當一個部門失去公信力時,那就離倒閉不遠了。

我覺得那位警察既具有不作為也帶有傲慢,覺得自己是個官員,就可以隨意欺壓百姓,用自己手中的權力去玩弄百姓。要知道他們是百姓養著的,可以說百姓是其衣食父母,古人云「得民心者得天下」,他們如此對待民眾可謂是愚蠢之至。不過現在最新消息已經表示對新聞中不作為的警察已經對其進行處罰,有三名警察已經被停職,私家司機也進行了處罰,讓其繳納罰款100元可謂是大快人心。為了避免類似事件警察內部應該設立監察機制,多對警察的行為進行監督,不要讓一顆老鼠屎毀壞一鍋湯,讓警察失去公信力。

警察的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每名警察應該牢記自己的任務,還有不要用手中的權力去打壓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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