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的醉駕案是怎麼回事?
03-11
2011年5月9日晚崑崙飯店,高曉松和兩位朋友喝酒,席間,他喝下一瓶威士忌,之後又和兩位朋友一起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酒後高曉松駕駛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車回家。9日晚10點30分左右,北京東直門外大街十字坡路口(春秀路路口)東50米處,發生4車連環相撞事故,4人輕傷,肇事的是一輛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車。據介紹,是由於信號燈由綠燈變為紅燈時,高曉松未及時剎車減速造成的。9日晚11點左右,高曉松走下車,搖搖晃晃地走向路邊,掏出手機不停地打電話。與此同時,兩輛警車趕到,民警上前示意高曉松掛斷電話,並要求其出示證件。經酒精檢測,高曉松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達243.04毫克,是醉駕標準(80毫克)的3倍多。10日下午4時15分,高曉松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他是酒駕入刑後第一個被抓的名人。
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曉松醉駕案在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最終,高曉松以「危險駕駛罪」被判拘役6個月,罰款4000人民幣。
在庭審過程中,高曉松交代了醉駕始末,他稱當時找過代駕,但等了很久,代駕也沒來,一衝動就自己開車走了。高曉松坦承說,「第一,我完全認罪。第二,我相信法律公正。第三,我相信法律也會維護一個犯罪人的其他權利。我希望傳達給公眾的就是,酒令智昏,以我為戒。」
高曉松的認錯態度非常好,主動放棄了上訴的機會,可以說是一次成功的危機公關,出獄後他的名氣不降反升,也拍攝了禁止酒駕的宣傳片等,過後他接受採訪也提到這次入獄讓他懸崖勒馬,他在獄中也思考了非常多的問題。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