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夫對孩子不聞不問,怎麼辦?
03-10
當初你選擇離婚的時候就應該想到啊,很多男人都是這樣啊,離婚後完全把自己的孩子當成陌生人了,根本就沒有想過再去看望孩子,或者給孩子撫養費之類的。
不知道你是否離婚的時候就有弄清楚,即使是離婚時法院判的父親在孩子十八歲之前每個月都要給孩子一定金額的撫養費,而這個份額很多時候也就三五百,但是很多父親根本就不會給,給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而你去要或者是通過法院去要,都沒有用,因為他不想給,所以他是不會給的,只會說沒錢下個月,而法院也不能把他怎麼著。
這就是父親,在利益面前他們往往想都不想先想的就是利益,而孩子那一會兒根本就不在他們選擇列里,於是很多父親在離婚後都不想要孩子,如果是個男孩子還好,他們會想著傳宗接代,但是如果是個女孩子,那麼大多數他們都會不要,讓女方帶走,而你帶走以後,他真的就能當做生活里沒有這個孩子。
你要明白他們有時候覺得孩子沒有了還可以再生,反正有錢多的是女人想要給他們生孩子,所以孩子在他們的生活里佔位真的不大,所以他也就不會再離婚以後還經常去看望孩子。
他需要找女朋友,如果他因為看望孩子而惹女朋友不開心,他肯定下次再也不來看孩子了,男人離婚後就可以到處浪了,到處泡了,而女人想的最多的卻是怎麼樣才能讓孩子不受到傷害。
所以你就不要指望前夫來看孩子了,你自己帶著孩子努力的活的更好就了。
對於這樣不負責任的男人,唯有自己堅強,剝奪他身為人父的榮譽,遠離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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