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陝科大教授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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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
不以眼見為實,不以耳聽為虛。凡事要深入雙方調查取證,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
2 撇開當事人,當事人助手能否代表當事人。
助手觀點和立場能否代表當事人如實,反映當事人意願。
3 僅從現場照片,是否就可以「取代」調查取證過程
是不是看誰是弱者,誰悲痛,誰流血,誰就擁有「廣大支持者」,從而越過1.2直接得出結論?
4 一個人首先是個人,公民,其次具有性別,職業,學歷,身份,出身等屬性。
醫生是在醫院內「救死扶傷」,教師是在學校里「傳道授業」。
任何人都是「從公民中來,到公民中去。」(自創)
在中國古代,皇帝一天24小時走哪都是皇帝。官宦一天24小時走哪都是官宦。普通百姓一天24小時走哪都是草民。匪徒一天24小時走哪都是匪徒。
有些潛意識,領導出了辦公室到了任何一個地方的飯桌上還是領導。往往官職成為了身份,職稱也成了學問。
一個公民打了另一個公民,就事論事,該民事訴訟就民事訴訟,該刑事訴訟就刑事訴訟。與職業,學歷,身份,出身無關。
你不能說,一個女學生當妓女就道德淪喪,一個妓女當學生就身殘志堅。
你也不能把一個官宦從他的職能部門迎接到飯桌上,再迎到自己祖宗的牌位之上。
5 依法治國,凡事要走法律程序。
不問青紅皂白,先跟著媒體「一邊倒」。
不問青紅皂白,先被學院擼了。
不問青紅皂白,先「人肉」搜索了。
……統統,不就是「以暴治暴」?
6 我同情被打傷者,同情不能夠成為法律,被打傷者的照片不能取代對事件和雙方調查取證,也不該取代司法程序,更成為輿論導向,甚至是「人民的」微博煽風點火,借題發揮的道德和法理的至高點。
7 真相,我不知道。
隨地吐痰的人,我們罵他「個人沒有素質」。醫生菜市場討價還價,我們不會說他沒有醫德。一個教書的教師在校外,發生民事或刑事事件,我們跳過了這個人的公民許可權,否定的是他的職業。你怎麼看?
有人說,教師具有什麼什麼等一堆高帽子,我想說,那是你看到的,還是你想像出來的?
一個修車的師傅打人,你不會否定他修車的工作。一個放浪形骸的畫家打人,你不會否定他的作品。一個教師打人,你否定的是其工作或職業。你怎麼看?
8 是人,就有人的優點和缺點。教師你可以要求他展示優點,但你無權否定他的缺點存在的必然。
教師也好,修車師傅也好,醫生也好,畫家也好,請先承認他是一個人,其次再就他的職業領域要求他的職業素養。
(我記得韓國還是日本議院,發生分歧還有扔紙的,你能去否定他的身份嗎?)
9 是事,就有他的「具體場景」「具體語境」,拋開一切「具體場景」「具體語境」的道德或輿論聲討,都是耍流氓!
10 那種借著「政治正確」挑唆,不嫌事大的,那種「標榜」自己「絕對正確的」,站在「第三者角度」借題發揮的,更是耍流氓!
11 單從該教師打人行為來看,要麼自我修養不夠,要麼打人者(我猜的)被人罵娘或者面對被打者沒有交通意識,不懂得認慫。
單從事件報道角度「單一性」傳播來看,國內輿論媒體不敢恭維。
單從「息事寧人」的角度看,國民的法制意識,管理者的處事態度和方法,對非照片醜化的一方不利,對基層體制人員不利。
越是卑微的人,越「敢於自毀形象」博得輿論和媒體的聲援。
所有和學校有牽扯的事件,無一例外「最先被拋棄和落井下石的」正是那個「最具有師道尊嚴」的那一個。
12 如果真的是該打人者的教師負全責,我想知道自媒體時代下,法律和大眾審判如何回歸到本該屬於它們各自的位置。
另,在平時生活中,我們對於「垃圾清運工」是否具有自發的平等的尊重和愛,對於「一個打人者」又是否能給予他「有限度的」懲罰和恨,而不是「另一種踩在腳底下,永世不得翻身」的大快人心?
誰,具有此兩者「量刑」的尺度和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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