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要求防晒產品的SPF值不可以高於30?
Neutrogena露得清輕透防晒噴霧141g(進)
逛亞馬遜,看到露得清的防晒噴霧解釋中有這麼幾條:
- 1、根據中國《化妝品衛生規範》要求:在中國市場銷售的防晒產品標籤SPF值高於30隻能標註30+,不能標註實測值;
- 2、因此很多高倍防晒的進口商口對其中文標籤作了以上修正,而產品自身的外包裝仍然保持與原產地包裝一致;
- 3、這些高倍防晒產品的中文標籤與亞馬遜頁面的產品名稱是一致的,而頁面介紹仍然做的是高倍防晒的介紹。
很好奇這麼做是為什麼
謝個妖先。。但是為什麼最近總是防晒系列被邀我真的不是搞這個的orz
以前有說到關於SPF的測定方法(高倍防晒霜到底對皮膚有沒有傷害?)。
總之就是,SPF的標示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是依商家和產品而異。
因此這個標準,是各國在保證產品安全和SPF的評價標準有效真實的這兩個前提下來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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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派:
首先,規定SPF最高不過30+的不僅僅是中國,美國等都也如此。
最早這個標準是美國FDA最早倡導,然後澳大利亞,中國等國家追隨。
觀點主要在於
1)日常使用的話,30足夠。
2)過量紫外線吸收劑加重皮膚負擔,導致產品安全問題。
大家有木印象曾經有SPF120等產品都有的。。不是說SPF沒辦法達到120,現在化妝品的開發達到100不難,但是成本一定會隨著增加。
50+派:
而日本是最早提出質疑,規定最高50+。在歐洲追隨此標準。
此類觀點主要是基於:
1)SPF的標準效果是基於2mg/cm2的塗抹量測定的。但是事實上平日幾乎大家用不到這個量。
2)由於出汗等原因造成等損失,以及紫外線的真實接受量等因素進行綜合等考慮
總結:
?雖然現在紫外線吸收劑以及配方技術的開發,因此效果和安全性都在提高。
?日本人考慮的比較周全,但是也是基於其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高的基礎上。在中國市場,
首先,高SPF可以自由標示的話,可能導致,SPF盲目攀比,高成本導致的SPF虛假,產品的安全問題,以及消費者的意識問題(比如你用120的你會太安心,不會反覆塗抹或者大量使用,使得產品根本無法達到期待效果。)
防晒霜都正確用法,所以也是一再強調,量足,一定時間後重複塗抹,然後晚上記得卸乾淨嗯。
這個倍數是有效時間而不是防晒強度的概念,20倍30倍在有效時間下防晒效果是一樣的,亞洲人的皮膚屬於4類,類似地中海人皮膚,能在太陽暴晒下保持至少30分鐘以上不晒傷,20倍的話,就是30x20=600分鐘,也就是10小時不晒傷,買30係數根本沒必要,防晒霜是係數越大化學物質越重,對皮膚不好。
歐洲人特別是北歐人皮膚屬於第一類,太陽底下只能撐5-10分鐘,理論上20倍的話只能撐1個半小時多點,所以北歐人一般會用30-50的防晒。
國內最白的也頂多第三類皮膚,能撐20分鐘以上,20x20=400,20倍的6小時以上,也足夠了。
那種50,80的,只不過利用消費者的心理因素化妝品公司找個理由賣你更高價而已,國內禁止30以上這樣做就是這個原因。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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